文學改良芻議(2 / 3)

既明文學進化之理,然後可言吾所謂“不摹仿古人”之說。今日之中國,當造今日之文學。不必摹仿唐、宋,亦不必摹仿周、秦也。前見國會開幕詞,有雲:“於鑠國會,遵晦時休。”此在今日而欲為三代以上之文之一證也。更觀今之“文學大家”,文則下規姚、曾,上師韓、歐,更上則取法秦、漢、魏、晉,以為六朝以下無文學可言,此皆百步與五十步之別而已,而皆為文學下乘。即令神似古人,亦不過為博物院中添幾許“逼真贗鼎”而已,文學雲乎哉!昨見陳伯嚴先生一詩雲:

濤園抄杜句,半歲禿千毫。

所得都成淚,相過問奏刀。

萬靈噤不下,此老仰彌高。

胸腹回滋味,徐看薄命?騷。

此大足代表今日“第一流詩人”摹仿古人之心理也。其病根所在,在於以“半歲禿千毫”之功夫做古人的鈔胥奴婢,故有“此老仰彌高”之歎。若能灑脫此種奴性,不作古人的詩,而惟作我自己的詩,則絕不致如此失敗矣。

吾每謂今日之文學,其足與世界“第一流”文學比較而無愧色者,獨有白話小說(我佛山人、南亭亭長、洪都百煉生三人而已)一項。此無他故,以此種小說皆不事摹仿古人(三人皆得力於《儒林外史》、《水遊》、《石頭記》,然非摹仿之作也),而惟實寫今日社會之情狀,故能成真正文學。其他學這個,學那個之詩古文家,皆無文學之價值也。今之有誌文學者,宜知所從事矣。

三曰須講求文法

今之作文作詩者,每不講求文法之結構。其例至繁,不便舉之,尤以作駢文律詩者為尤甚。夫不講文法,是謂“不通”。此理至明,無待詳論。

四曰不作無病之呻吟

此殊未易言也。今之少年往往作悲觀,其取別號則曰“寒灰”“無生”“死灰”;其作為詩文,則對落日而思暮年,對秋風而思零落,春來則惟恐其速去,花發又惟懼其早謝,此亡國之哀音也。老年人為之猶不可,況少年乎?其流弊所至,遂養成一種暮氣,不思奮發有為,服勞報國,但知發牢騷之音,感喟之文;作者將以促其壽年,讀者將亦短其誌氣:此吾所謂無病之呻吟也。國之多患,吾豈不知之?然病國危時,豈痛哭流涕所能收效乎?吾惟願今之文學家做費舒特(Fichte)18,做馮誌尼(Mazzini)19,而不願其為賈生、王粲、屈原、謝皋羽也。其不能為賈生、王某、屈原、謝皋羽,而徒為婦人醇酒喪氣失意之詩文者,尤卑卑不足道矣!

五曰務去濫調套語

今之學者,胸中記得幾個文學的套語,便稱詩人。其所為詩文處處是陳言濫調,“磋跎”,“身世”,“寥落”,“飄零”,“蟲沙”,“寒窗”,“斜陽”,“芳草”,“春閨”,“愁魂”,“歸夢”,“鵑啼”,“孤影”,“雁字”,“玉樓”,“錦字”,“殘更”……之類,累累不絕,最可憎厭。其流弊所至,遂令國中生出許多似是而非,貌似而實非之詩文。今試舉吾友胡先驌一詞以證之:

熒熒夜燈如豆,映幢幢孤影,淩亂無據。翡翠衾寒,鴛鴦瓦冷,禁得秋宵幾度。幺弦漫語,早丁字簾前,繁霜飛舞。嫋嫋餘音,片時猶繞柱。

此詞驟觀之,覺字字句句皆詞也,其實僅一大堆陳套語耳。“翡翠線”“鴛鴦瓦”,用之白香山《長恨歌》則可,以其所言乃帝王之衾之瓦也。“丁字簾”“幺弦”,皆套語也。此詞在美國所作,其夜燈絕不“熒熒如豆”,其居室尤無“柱”可繞也。至於“繁霜飛舞”,則更不成話矣,誰曾見繁霜之“飛舞”耶?

吾所謂務去濫調套語者,別無他法,惟在人人以其耳目所親見親聞所親身閱曆之事物,一一自己鑄詞以形容描寫之,但求其不失真,但求能達其狀物寫意之目的,即是功夫。其用濫調套語者,皆懶惰不肯自己鑄詞狀物者也。

六曰不用典

吾所主張八事之中,惟此一條最受朋友攻擊,蓋以此條最易誤會也。吾友江亢虎君來書曰:

所謂典者,亦有廣狹二義。餖飣獺祭,古人早懸為厲禁;若並成語故事而屏之,則非惟文字之品格全失,即文字之作用亦亡。……文字最妙之意味,在用字簡而含意多,此斷非用典不為功。不用典不特不可作詩,並不可寫信,且不可演說。來函滿紙“舊雨”“虛懷”“治頭治腳”“舍本逐末”“洪水猛獸”“發聾振聵”“負弩先驅”“心悅誠服”“詞壇”“退避三舍”“無病呻吟”“滔天”“利器”“鐵證”……皆典也。試盡抉而去之,代以俚語俚字,將成何說話?其用字之繁簡,猶其細焉。恐一易他詞,雖加倍蓰而含義仍終不能如是恰到好處,奈何?……

此論極中肯要。今依江君之言,分典為廣狹二義,分論之如下:

(一)廣義之典非吾所謂典也。廣義之典約有五種:

(甲)古人所設譬喻,其取譬之事物,含有普通意義,不以時代而失其效用者,今人亦可用之。如古人言“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今人雖不讀書者,亦知用“自相矛盾”之喻,然不可謂為用典也。上文所舉例中之“治頭治腳”、“洪水猛獸”、“發聾振聵”……皆此類也。蓋設譬取喻,貴能切當;若能切當,固無古今之別也。若“負弩先驅”、“退避三舍”之類,在今日已非通行之事物,在文人相與之間,或可用之,然終以不用為上。如言“退避”,幹裏亦可,百裏亦可,不必定用“三舍”之典?也。

(乙)成語。成語者,合字成辭,別為意義。其習見之句,通行已久,不妨用之。然今日若能另鑄“成語”,亦無不可也。“利器”、“虛懷”、“舍本逐末”……皆屬此類。此非“典”也,乃日用之字耳。

(丙)引史事。引史事與今所論議之事相比較,不可謂為用典也。如老杜詩雲,“未聞殷周衰,中自誅褒妲”,此非用典也。近人詩雲,“所以曹孟德,猶以漢相終”,此亦非用典也。

(丁)引古人作比。此亦非用典也。杜詩雲,“清新庾開府,俊逸鮑參軍”,此乃以古人比今人,非用典也。又雲,“伯仲之間見伊呂,指揮若定失蕭曹”,此亦非用典也。

(戊)引古人之語。此亦非用典也。吾嚐有句雲,“我聞古人言,艱難惟一死”。又雲,“嚐試成功自古無,放翁此語未必是”。此乃引語,非用典也。

以上五種為廣義之典,其實非吾所謂典也,若此者可用可不用。

(二)狹義之典,吾所主張不用者也。吾所謂用“典”者,謂文人詞客不能自己鑄詞造句以寫眼前之景、胸中之意,故借用或不全切,或全不切之故事陳言以代之,以圖含混過去:是謂“用典”。上所述廣義之典,除戊條外,皆為取譬比方之辭。但以彼喻此,而非以彼代此也。狹義之用典,則全為以典代言,自己不能直言之,故用典以言之耳,此吾所謂用典與非用典之別也。狹義之典亦有工拙之別,其工者偶一用之,未為不可,其拙者則當痛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