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救醒後,我媽的說法是:我溺水後的第二天,才被隔壁村的一位熱心漁民撈起來,倒提雙腳,抖了大半天,才勉強救活的。
第三天,我媽就把那位漁民全家都請到我家,坐在上位,讓我恭恭敬敬磕了三個響頭,認了幹爹。
幹爹後來的打漁生計做得極好,從此過上了小縣城較為富足的生活,即便現在,我們兩家的來往,依然很是密切。
幹爹後來逢人就說,我是他的貴人,說他自從救了我之後,開始每天都有上百斤魚蝦老鱉,家裏的生活才越來越好,所以幹爹對我也很好。
我七歲之後的每個生日,幹爹都會送我貴重的禮物,後來上大學,每年的學費、生活費,我也都能拿到兩份。
為啥呢?
因為除了家中給我錢,幹爹每年也私下塞給我一樣多數目,並不準我往外宣揚,尤其我爸媽。
我孝順又乖巧,當然要聽幹爹的話,守口如瓶咯。
但在我真實的記憶裏,有關我差點溺亡的故事,卻是另外一個版本。
縹緲如夢,卻不如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