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6章 吳伯宗(1 / 1)

吳伯宗,江西金溪人,名,字伯宗,以字行世。生年不詳,卒於明太祖洪武十七年(1384)。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辛亥科狀元。

吳伯宗自幼穎悟,十歲通舉子業。鄉賢達葛元吉吉曰:“此兒玉光劍氣,終不可掩。”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鄉試、四年禮部廷試皆第一。

時為明朝開科之始,太祖親自命題,伯宗應對如流,帝甚喜,賜冠帶袍笏,授禮部員外郎,命與修《大明日曆》。當時,胡惟庸專權,伯宗不願依附,胡惟庸便借故將其謫至風陽。伯宗雖遭貶而不忘國事,仍上疏議論時政,力言胡惟庸專斷樹黨,貪贓枉法,不宜獨任,久之必為國之大患。言辭懇切,忠心可鑒。太祖禦閱,十分感歎,複將伯宗召回,並賜給衣鈔。後奉命出使安南(今越南)政績突出,以名德深受當地人的尊重。使還,任國子助教,進講東宮,首陳“正心誠意”之說。第二年改任翰林典籍。太祖曾出十題命其作賦,伯宗援筆立就,且詞句恢宏,旨趣雅潔,深得太祖賞識。後任命他為太常司丞,伯宗推辭不赴;改國子司業,伯宗又辭。帝怒,貶為金縣(今陝西金縣)教諭。未至,召還為翰林檢討。洪武十五年(1382)進武英殿大學土,第二年冬,其弟仲實為三河知縣,因薦舉不實,吳伯宗受此牽連降為檢討。

吳伯宗為人溫厚儒雅,然剛直不阿,故屢遭降貶,死於任上。諡文莊。著有《吳伯宗全集》、《榮進錄》、《均玉堂集》等。

Tip:阅读页快捷键:上一章(←)、下一章(→)、回目录(回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