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1 / 2)

在被半強迫性地參加了工作室的開幕小酒會後,我終於可以回家省親了。

因為我打算在家裏住上十天半個月,所以那位掛著我『戀人』頭銜的惡霸男人跟我約法三章後,才不怎幺高興地送了我回中部的老家。

回家守則第一條:手機不準關,每天他至少會打兩次電話給我;另外,為了防止通話過久,還強製性塞給我一副耳筒機,要我講電話時一定要戴上。

在我著實覺得麻煩的時候,他還抬出一堆醫學理論跟研究數據,說我腦袋已經夠鈍了,不需要浪費電磁波麻痹(真可惡)。

第二,如果要回北部一定要告訴他,不準自己一個人偷溜回來。

因為他堅持接送是他的權利,另外還附加我一定會弄不清楚大眾交通工具為理由駁回上訴,讓我敢怒不敢言,因為大眾交通工具的難懂複雜路線一直是我的致命傷。

第三,除了家人以外,不準跟其它人約會,否則後果自行負責。

至於那個後果是什幺,因為他眼裏的光芒讓我我不太敢問,所以隻好乖乖咽下問題點頭。

其實我很懷疑他怎幺有辦法知道我有沒有出去約會,因為一個北一個中,就算我去約會了他也不知道才對。

約法三章,雖然有點被強製的感覺,但大體上還不算太難的條件;所以假期的前一個禮拜,我還算過得很愜意自在,隻除了一件事情──

「瑞祤啊,中午陪媽去吃飯。」

又是吃飯?我回來第七天,這已經是第七次了!

「媽…,」我有些無奈地歎氣道,「妳不要再抓我去相親了,我才二十四歲,妳不要這樣急好嗎?更何況我──」我又不喜歡女孩子。

最後一句話被我吞在肚子裏,帶著苦澀悶重地化開,卻久久不散。

不能說,也不敢說呀……說了,隻會引起軒然大波,而我…沒有那種勇氣麵對。再美再溫馨的親情,都不能保證他們會接受我的性向,更何況我是獨子。

承傳香火的壓力,總是沉甸甸地壓在我肩頭上。

「吃個飯而已嘛。」老媽倒是說得輕鬆自在,笑咪咪的,「做做朋友也好呀。」

做朋友是可以,但是一但我跟妳嘴裏的『朋友』出去約會一兩次,妳就會問我要不要娶人家回家了!

我在心底咕噥,卻也沒敢把話說出口。

「總之,妳這種變相式的相親我不想去。」

我打定主意一定要推掉這第七個相親宴會,要不那種難消化的尷尬氣氛下還總是得吃油膩膩的大餐,我的胃實在是受不了這種折磨。

「可是我跟人家約好了啊!」我這樣一說,老媽立刻一臉的哀怨,「要不你今天陪我去,明天就不這樣了。」

妳昨天跟前天都是這樣講!「我胃不舒服不去,妳帶葳葳去吃就好。」我硬是不上當,反正咬定今天絕對不去就是了。

葳葳是我大姐六歲大的女兒,因為住得很近,所以常常有事情就帶回家請老媽帶個幾天。反正她在家也是閑著,倒是很樂意有孫女陪;基於這點,大姐就有了個不支薪且隨時可以支持的褓母。

「瑞祤啊……」老媽還不死心,想開口遊說。

「媽,我真的沒興趣啦!」

眼見我真的死不肯去,老媽皺了下眉,卻突然像是發現新大陸似地興奮問,「我知道了,你是不是有喜歡的人?」

喜歡的人?我大吃一驚,心跳猛漏了一拍,心虛地說不出話來。

「我就知道,你每天都在講電話,一定是有喜歡的女孩子!」老媽此刻的表情,簡直像是抽中第一特獎,隻差沒拿擴音器廣播。

「不、不是…不是女孩子……」我立刻結巴了起來,隻能說出這句唯一算是立場堅定的話來反駁。

我說不出是不是喜歡他,但唯一能確認的一點,就是黎靖偉是男的,而不是女的。

「哎,一定是啦,你不用不好意思。」她笑得開心極了,連平常少講的方言都出口了,「有水無?帶回來給我看啦!」(台語方言:有水無=漂不漂亮)

「真的…真的沒有!我沒有女朋友啦!」我極力掙紮反駁,無奈每天電話熱線是事實,唯一不同的是性別……最難啟齒的一點呀!

「啊?真的不是喔?」看我急得冒汗,老媽又下了個自以為是的定論,「我知道了,你還沒把到對不對?」

正確來說,是他還沒把到你兒子啦!

「差、差不多是這樣……」無奈之餘,也隻好硬著頭皮認了。

「喔,那她名字咧?今年幾歲了?家裏是做什幺的?生日是什幺時候?」還以為應該沒問題了,結果老媽又開口一迭連串地問了起來,「你跟我說一下,我幫你們合八字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