⑨忌比較。味有酸甜苦辣,穀有良莠不齊,就是說,任何事物都沒有絕對相同的。人也一樣,由於人們的素質、水平不一樣,所處的環境、背景也不盡相同,所以用人比人本身就不科學。更何況拿一個有錯誤的人同別人比,很容易引起人的不快和反感。尤其是當一個人還沒認識到自己錯誤的時候,他倒容易拿自己的優點、成績比別人的缺點和問題;即使認識了自己的錯誤,作為普通人,也有一種尋找理由為自己辯護的傾向,這是人皆相同的,更甭說這種比較沒有任何動力,隻能給人造成壓力,實在是有點不高明。
⑩忌間接批評。還有一種領導,喜歡在人家不在場的時候講人家的問題,對人家提出批評。以為這樣做就避免了當眾批評的難堪,避免了可能發生的不愉快的事情。其實這正犯了人生大忌。古語雲:“背後莫論人非。”作為領導者批評錯誤是天經地義的,幹嘛不光明正大呢?縱然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衝突,可這種背後說三道四的方法卻最容易引起人們的反感,以為你沒有能力,連當麵批評的勇氣都沒有,還怎麼做一名合格的領導?
應該說,批評是一種溝通,是一種藝術性的溝通。但如果沒有駕馭這種藝術的能力,就談不上很好的溝通。所以在領導過程中,怎樣掌握好批評藝術不能不說是個很關鍵、很重要、並值得重視的問題。
6.懲處
人常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但在日常生活中有時這規矩是指法律、法規。意思是說任何地方、任何單位都要有一定的規章製度。
而在一個健全的規章製度裏,又有兩個非常重要的內容,那就是獎與懲。在領導工作中,實施獎懲是不可或缺的活動。這裏,我們單談懲處。
懲處是利用嚴格製度和紀律的方法進行引導和控製以至警戒和威懾,是強效性領導的主要組成部分。就是說,懲處的實質是通過對人造成心理壓力來約束和引導人的行為的方法。這種壓力可以打破人的不合理的滿足感,造成人的認知的不協調性,從而促成必要的焦慮和緊張等因素,最後從壓力中尋找正確出路,達到糾正錯誤認識和錯誤行為的目的。但怎樣做好懲處工作,也有它的原則和方法。
(1)懲處原則
懲處原則主要包括四個方麵:
①說服原則。懲處實際就是施加壓力。但值得注意的是既施加了大的壓力,就不要再在同一方向上繼續加壓;而且還要輔之以說服的工作,以減輕壓力。鄧小平同誌說:“對於犯了錯誤的人,有的需要適當的懲處。但不要強調懲處,要強調幫助,滿腔熱情地幫助他們改正錯誤,幫助他們進步。”這裏還有一層道理。說服能夠加深受處分者認知的不協調性,即加深犯錯誤者對錯誤的認識深度。可增大其轉變態度的壓力。而說服過程中的感情力量,更是促使受處分者改正錯誤的有效促進劑。
西方心理學家帕克等研究證明,在一般情況下,用單獨的講道理比單獨的懲罰效果好,而兩者結合起來,效果更為明顯。
②重舉輕放原則。即重重地舉起,輕輕地放下。這是鬆下幸之助的經驗。意思是教育批評要重,處理要輕。其實這和我們重在教育的精神是一致的。在這方麵,毛澤東同誌有兩段話說得非常精到:
“第一是懲前斃後,第二是治病救人。對以前的錯誤一定要揭發,不講情麵,要以科學的態度來分析批判過去的壞東西,以便使後來的工作慎重些,做得好些。這就是懲前斃後的意思。但是我們揭發錯誤,批判缺點的目的好像醫生治病一樣,完全是為了救人,而不是為了把人整死。”他又說:“中央認為應使幹部對於黨內曆史問題在思想上完全弄清楚,同時對於曆史上犯過錯誤的同誌在作結論時應取寬大的方針,以便一方麵,徹底了解我黨曆史經驗,避免重犯錯誤;又一方麵,能夠團結一切同誌,共同工作。”這裏有一個原則,即除了個別影響很大、很壞的人,需要進行嚴肅處理外,一般情況下,應該從輕處理。能掌握這個原則很有好處,它除了能教育、團結人外,還能把處理錯了的事情挽回來。關於這一點,原上海市委組織部長周克說的很好,他談道:“對犯錯誤人的處理,可以冷處理的就不要熱處理。處理不足可以再處理,處理過頭了,退回來就困難得多,即使退回來,傷痕也難以愈合。”他講的是政治方麵的,但在管理問題上也很適合。
③懲微原則。這裏的微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意思,而是防微杜漸的意思。就是說發現某些苗頭不對,且既有傾向性,又有擴大蔓延的趨勢,就應及時抓住違紀者給以處理。這種教育形式既可教育犯錯誤者本人,也能起殺一儆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