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薄禾不戴眼鏡,沒了那對兒厚厚的鏡片,圓潤的杏眸也變得多了幾絲柔軟,眉梢眼角都是少女特有的嬌意。
大批學生離開教學樓之後,走廊裏燈光昏暗,隻剩下了幾個光線微弱的聲控燈。
樓梯轉角被一道牆擋住,黑得連樓梯的前幾層扶手都看不見了。
如果都是要被親,她寧願選擇這裏。
換做平時,方十四早就樂得滿口答應了。隻可惜,他今天還有別的事。
他伸出胳膊,將女孩摟進自己懷裏,然後壓低肩膀,貼在她耳邊,對她說道:“我今天就是想在升旗台上親你。”
……
她力氣小,自然被他連抱帶摟地弄到了升旗台前。
方十四把她拽到了升旗台上,台子不算高,隻有兩米左右,但是卻很寬敞。
“你就不能換個地方嗎!”薄禾用盡了力氣,想要拽回自己的手,“你要不要臉啊這可是升旗的地方!”
她都快急哭了。
這人怎麼就跟沒長腦子一樣,想一出是一出。
大概,薄禾永遠也想象不到,她穿著白色的連衣裙和白色的鞋子,在拉動升旗杆的那一刻,細白的手指揚起了紅色的國旗,等紅色緩緩上升之後,留下的那抹窈窕的白,對一個十七歲的少年來說,是一種多麼強烈的美。
他忍了一天,從升旗忍到了體育課,從午休忍到了放學。
或許,她沒有跑,隻是怕明天真的被按在教室裏的講台上親。
“我當然知道是升旗的地方。”他的音色微沉,似乎有些不高興。
“平時也就算了,在這種地方你可不可以不要像狗看到了肉骨頭一樣,一直追著我不放?”她音色嗚咽,委屈得不行,“早知道交往之後你會做這麼多過分的事情,我當時一定不會答應——”
她的話還沒說完,就趁著月光看到了他沉下去的臉色。
剩下的半句話,薄禾也沒敢繼續說完。
“我、我回家了……”薄禾試著掙了一下手,竟然很輕易地就掙開了。
她想,自己這一次可能把話說得太重了。
剛想說聲道歉,但轉念一想,他這段日子以來的所作所為,幾乎可以用“無理取鬧”四個字來形容了。
他家世背景顯赫,身手又好,從小囂張慣了,好像這世界上就沒有能製服他的東西似的,每天都活得格外張揚。
喜歡她,就用盡一切手段表白:放學把她堵在學校旁邊的巷子裏、闖進廣播室裏公然告白、體育會頒獎結束後,將手裏所有的冠軍獎杯不由分說地塞進她手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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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
本
神
站
◆
這麼好的站,來了就別走了
他從來都沒有問過,這些是不是她想要的,是不是她願意承受的,是不是她能夠承受的。
薄禾生在一個重男輕女的家庭裏,小時候常常因為弟弟受到一些莫須有的苛責和委屈,早就學會了夾起尾巴做人。
直到被方十四盯上,她仿佛被套上了好幾個耀眼的光環,“方十四喜歡的女生”的身份,甚至比“全年級第一”這個頭銜亮眼得更多。
生物課上老師說過,不僅僅是生理發育,就連心理發育,男生都要比女生晚上兩三年。
現在想來,老師說得很對,方十四甚至不如她十五歲時的城府。
薄禾無奈地搖了搖頭,想要走下台階,卻不料踩了個空,眼看著就要從台子上摔下來。
方十四眼疾手快地抱住了她,兩個人就一起從兩米高的升旗台上掉下來,落在了操場周圍的塑膠跑道上。
躺在一個溫暖的“人肉墊子”的懷裏,薄禾過了好幾秒才回過神來。
她想爬起來看看對方有沒有傷到哪裏,結果就被人緊緊地抱住了。
男生比她高上許多,側身抱著她,下巴可以直接抵在她的發頂,嗅到她薄荷味兒的發香。
“苗苗,你別生氣,這一次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他音色偏低,但卻難得透出一絲認真的感覺。
方十四知道,自己前科累累、行跡惡劣。
以前把她弄哭了,他還經常十分不要臉地跟她說,自己是故意的,讓她強忍著眼淚不想遂了他的願,可是眼淚這東西哪裏是忍得住的,每次都把她逗得又氣又羞。
到了現在,他真怕自己說的話,她都聽不進去了。
夏夜的風幽幽地吹了過來,塑膠跑道圍著的草地上,泛著隱隱的青草香。
夜裏十點多,校園裏靜悄悄的,連路燈都暗下去了。
“我真的好喜歡你,你說我是狗也好,說我色.欲熏心也好,說我什麼都行,但是你不能說不想跟我在一起。”
他小心翼翼地蹭著她的頭發,淺淡的薄荷味兒像她的人一樣,明明泛著透到心裏的涼,卻又甜得讓人上癮。
“我剛才……就是太激動了,”薄禾小聲地說,“不、不能在升旗台上做這種事,國旗是很神聖的,你不知道的話,我現在告訴你,你能記住麼?”
她看上去那麼不愛說話,帶著尖子生身上特有的矜持與孤傲,幾米開外就讓人不敢搭話。
但是方十四知道,他喜歡的姑娘是個特別容易心軟的家夥,心軟到……隻要他裝可憐說幾句委屈巴巴的話,她就忍不住卸掉了身上所有的設防。
“記住了記住了,”他滿口答應,“那沒有國旗是不是就沒事了啊?”
“嗯?”她不明白他話裏的意思。
方十四把她抱起來,貼心地幫她拍掉了校服上的浮灰,然後對她說:“你抬頭看,國旗早就被收回去了。”
“……那也不行,”薄禾一字一頓道,“整個學校哪裏都行,你就是不能在這裏胡鬧。”
她說得很認真,十幾歲的年紀,竟然帶上了教導主任般的口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