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軍火專家(1 / 2)

對於煙花的曆史,劉威可是進行過詳細的研究,畢竟每一個有穿越夢想的人但凡回到古代,不造槍造炮那就太不對起老天了。

但凡知道火yao曆史的人都知道,古代中國的勞動人民向來對火yao的娛樂用途最是了解,據曆史記載早在唐代。相傳在太宗之時,南川河兩岸時聞有人被山魈所害,連唐太宗李世民都被驚擾得龍體不安,遂下詔全國求醫。出生於湖南瀏陽南鄉大瑤的李畋費盡苦心研製出爆竹,它不僅用來驅祟避邪,保護一方平安,更為太宗驅鎮邪魅,李畋救駕有功,因此被唐太宗敕封為“爆竹祖師”。

民間傳說反映了中國人民美好善良的願望。但據史書及相關的文學書籍記載,在唐朝已有了煙花的發明,在北宋宣和(1119—1125年)年間,我國以火yao為原料的真正煙花發展成熟,已有了大規模的成架煙火。

而煙花的爆竹的發展也有三個階段,首先是在春秋戰國時代,人們就知道用竹子放到火堆裏燃燒可以聽到“爆響”,於是謂之:“截筒五尺煨以薪”。又有說:“州人除夕以竹著火,燒爆於庭中,兒童當街燒爆相望,戲呼達旦,謂之燒火爆。”

而這麼一燒,就足足燒到了唐代,直到“爆竹祖師”李畋製造出真正意義上的現代“爆竹”,人們才逐漸用包裹著火yao的“爆竹”來取代以前那種天然“爆竹”。又根據曆史記載證明,真正意義上的煙花火yao是中唐以後(公元750年前後)發明的,也就是說從硝磺的發現到配製成煙花火yao,這個過程至少在五百年以上。不過根據《武林舊事》的記載,我國的爆竹,到南宋已由燒竹進入到竹筒充硝,再進入紙卷裹硝的硝磺期了。隨著火yao的深度發展,煙火不久就在南宋時代問世,使爆竹進入了煙火期。

據《乾淳歲時記》和《武林舊事》的記載:“宮漏既深,始宣放煙火百餘架,於是樂四起,燭影縱橫,而駕始還矣。”

《後武林舊事》也記有宋孝宗觀海潮放煙火的情景說:“淳熙十年(公元1183年)八月十八日,上詣德壽宮,共請兩殿往浙江觀潮……管軍命於江麵分布五陣,乘騎弄旗,標槍舞刀,如履平地。點放五色煙炮滿江、及煙收、炮息,則諸船盡藏,不見一隻。”

宋理宗(公元1225年至1264年)時,周密在《齊東野語》中也記載了當時皇宮觀看煙花的故事:“穆陵(即理宗)初年,嚐於上元日(正月十五日)在清燕殿排當,恭請聖太後,既而燒煙火於庭,有所謂“地老鼠”(一種花爆名)者,徑至太母聖座下,太母為之尺惶,拂衣徑起,意頗疑怒,為之罷宴。穆陵恐甚不自安,遂將排辦藝巨王當(負責的宦官)陳詢盡監係聽命。黎明,穆陵至陳朝謝罪,且言內臣排辦不謹,取自行遣。恭聖笑曰:“終不成他特地來尺我,想是誤耳,可以赦罪。”於是子母如初焉。

這說明南宋時爆竹、煙火已很盛行,並成為皇親貴族的娛樂用品,進入市場交易了。

當下借著陪同匠人們吃喝的當口,劉威又順帶詢問了一下成都本地的煙花市場行情,卻發現眼前的這些匠人多是製造爆竹的。而煙花這玩意居然隻有那臨安來的牟三兒一人會製。據說這牟三兒其實本是臨安人士,是當地頗有名氣的煙花匠人,多為皇家製造節慶時燃放的焰口,不過據說此人應該在家中製造之時不慎引發火災,燒了左鄰右社大小房屋二十餘間,這才獲罪被刺配流放到了西川,以二十餘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