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謹明在淩晨三點多醒來。

發現自己竟然睡著了,他很震驚,從沒像這樣吃飽就昏睡過去。他一向很自律,什麼事都會安排得井然有序,很有節製。可是今晚他失去自製力,吃撐肚子,還在地毯上睡。醒來時,他發覺身上蓋著被子,轉身,床上睡著汪樹櫻。

他站起來,走到床邊,凝視床上的女人。這種感覺,很不真實。

他在床沿坐下,研究汪樹櫻的睡姿。他笑了,這女人竟然抓著一件棗紅色、陳舊的兒童外套,有些地方還脫了線。這是她睡覺的必備物品嗎?真孩子氣。杜謹明眼神溫柔,胸腔漲滿奇異感受,一種想嗬護她疼愛她的衝動。

他伸手,撫摸她的額頭、她的發,她有著自然鬈的頭發,軟軟卷卷地纏住他手指,撩起刺激興奮的感受。

唉。杜謹明歎息。這樣看著她,很折磨。她躺在白雪似的被褥間,蝦狀的側睡,穿著黃色毛衣,露出一截白皙的頸,她像塊甜潤的蛋糕,性感、誘人。他看著,身體宛如著火,焦灼起來。按捺住洶湧的欲望,他去洗澡,想讓腦子清醒點。

他不得不思考實際麵的問題,既然大家三個月後就要分手,他不該碰這個女人。他已經偷走她的初吻,難道連她的身體也要占有嗎?雖然她沒說什麼,但怎麼想都覺得自己卑鄙。

可是,難道是吃了她那些家常菜的緣故,他的肚子被說服了?看著起霧的鏡子,他頭一回認真考慮起來,也許,三個月的賭期太短,也許,該賭上一生?

清晨的公園裏,寒風刺骨,假日的早上七點,這時候人們都還躲在被窩裏逃避寒意,汪樹櫻卻被杜謹明拉來公園。她蹲在跑道旁草坡上,看著杜謹明完成每日例行的晨跑。

“唉,他是鐵做的嗎?”汪樹櫻打嗬欠,抱著膝蓋。“冷死了,到底這樣跑有什麼意義啦?!”

杜謹明跑完十圈了,換汪樹櫻逼他陪她散步,這樣她才會覺得平衡一點。

他看汪樹櫻縮著肩膀、駝背走路。“你應該下場跟我跑,就不會這麼怕冷。”

“我才不要,慢跑有什麼好的?白天工作夠累了,休息的時候幹麼還折磨自己?像這樣散步多好,還可以看看風景,慢跑的話就不能這樣欣賞風景了。”

“總而言之就是懶。”

“你聽,葉子落在地上的聲音,還有,啾啾啾鳥叫的聲音,慢跑時可聽不見這邊些。”

“這有什麼好聽的。”

“嗟,不解風情,還好三個月後就要甩掉你。”

“喂,昨天我發現你睡覺時還抓著一件破外套,怎麼回事?像沒斷奶的嬰兒——”

“什麼?!少汙辱我神聖的東西,那是我小時候的外套,我習慣摸著它睡覺。”

“所以我說像還沒斷奶的嬰兒。”他哈哈笑。

汪樹櫻瞪他。“昨天不知道誰吃撐了就倒在地毯睡覺,那才是嬰兒的行為。”

他笑著,把她插在口袋裏的手拉出來,握住,放進自己的外套口袋裏,跟她的手交握著。

“這樣還冷不冷?”他問。

他看她臉紅,低頭,笑著,她不再吭聲了。他們也不抬杠了,而是靜靜享受這美好的早晨,以及在彼此心裏暖呼呼的感動。

他們就這樣在公園樹林間走了很久,聽著落葉聲、鳥叫聲、風吹樹葉的聲音,有一度,他們都感到寧靜喜悅的幸福感。好像他們已經認識很久,交往很久,把手握在一起,放在同一個口袋裏,這麼溫馨愉快。

他們散步,走了很遠,感覺自己的心跳,身邊人的體溫,從嘴巴嗬出的霧氣,然後不時看對方一眼,對彼此笑一笑。原來,這樣平凡的小事,也可以得到感動,也能很滿足,幸福原來可以藏在這樣小的細節裏。

晚上,汪樹櫻又把杜謹明喂得很飽。然後她拿租來的影集看,跟他看得津津有味。後來兩人各自洗過澡,一起躺在床上,把燈關掉後,氣氛開始詭異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