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散思維概說

一個好偵探,必須具備發達的發散思維。我們通常所說的“靈感”,在思維科學領域,指的主要就是發散思維。通過一件不起眼的物證,一眼看穿事件真相,沒有靈感是不行的。一個偵探即使好不容易找到證據,如果沒有靈感,也無法偵破一個個奇案,為後人留下一個個精彩案例。

一個偵探的思維能否“包羅萬象”,取決於能否擁有發達的發散思維。檢驗一下自己的思維,看看你能否成為當代的“包公”、“福爾摩斯”吧!

發散思維在探案過程中的應用

掌握確實可靠的證據材料是運用發散思維的先決條件案件發生後,偵探對案件現場勘驗、調查訪問及鑒定而獲得的案件證據是偵查假設建立的前提條件。在這些材料的基礎上,偵探根據自己對證據之間的關係、證據所提供的信息,對這些證據材料給予必要的解釋,並依據這些證據提出對案情的推測。對於案件證據掌握越多越真實,對證據所體現的偵查意義的理解和評價才更準確、更合理,也才能運用發散思維提出符合案件事實情況的偵查假設。

必須具有較為全麵的科學知識偵探未必是專業的科學家,但應該是通曉專業知識和其他自然和社會科學知識的“專家”。在一些需要專業科學家的場合,偵探還必須依賴專業科學家才能正確地發現物證之間的關係,科學地解釋造成現場事實的原因,這也是運用發散思維的過程。不具備一定的科學知識,想要從現場物證中推測出更多的信息,提出合理的偵查假設往往站不住腳,即使提出了假設,對偵查沒有多少指導意義,這是對偵探作為偵查主體方麵的要求。

客觀全麵地分析案件物證材料,防止主觀偏見和片麵性先入為主的主觀偏見是偵探的大忌,在個案的偵查初期,需要發揮想象力,先入為主的偏見容易對物證產生錯誤的解釋,對證據體現的偵查價值產生誤解,從而產生錯誤的偵查假設,誤導偵查。

1953年7月,從特格澤湖打撈上了一具屍體,水淋淋的,已經泡腫了。屍體被拍了照,附有相片和詳細特征的告示隨之發往各報社。告示發出的當天,一對上了年紀的夫婦來找負責此事的警察,他們認出,死者是他們的園丁弗朗克,十分肯定地點著那白發蒼蒼的頭。說他六天前失蹤,臉是他的臉,眼鏡是他的眼鏡,但他們不相信弗朗克會自殺。同天中午,一個女人打來電話,她在報紙上看到了照片,認出那是他一個很好的朋友,這個人叫弗朗克,是園丁。她也不相信他會自殺。經辨認,她證實那確是她的朋友。接著,又有一名慕尼黑出租汽車司機和他的妻子報告說:“我敢肯定,他就是我的房客弗朗克。他是一個園丁,住在我們花園深處一座小房子裏。”問他們是從哪兒認出來的,回答說:“從外貌。此外,他的左大腿上有一塊潰瘍性靜脈曲張,不過已經治愈了。”他們同樣證實,他絕對沒有過自殺念頭。警察叫來了給弗朗克看過病的醫生,醫生說:“我看了報紙上溺死者的相片後立刻認出了他。感到奇怪的是,公布的人物特征中沒有提到疝氣手術留下的傷疤,這個疤應該在右腹股溝的上方。經再次認真檢查,沒有發現腹部有任何手術後的疤痕。專家在園丁居住的木板房裏進行了仔細查看,在一個盤子上發現了一些清晰的完整的指紋,拿去和死者的指紋比較,無共同之處。結論是:園丁弗朗克與特格澤湖淹死的人毫無關聯。證人們都搞錯了。

這時,巴黎刑警局向慕尼黑發了一份情報查詢書。被調查的人叫瓦格納,德國人,想去阿根廷,不久前居住在慕尼黑希萊爾大街六號。移民局覺得他的身份證有些問題,要求驗證指紋。經詢問,希萊爾大街沒有瓦格納這個人,但有一個叫弗朗克的人,就是從湖中撈出來的那個。警察把國際刑警提供的瓦格納的指紋照片和弗朗克申請身份證的檔案材料上的指紋進行了比較,兩者完全一致。這說明,園丁弗朗克名叫瓦格納,他還活著。可是,特格澤湖裏淹死的人是誰呢?可能是與此案無關的什麼人。這個瓦格納,當他正要去布宜諾斯艾利斯時,在巴黎被截住了,他就是園丁弗朗克。可能是德國或盟國警方通緝的一名黨衛軍或重要的納粹分子。經查,弗朗克有一個哥哥,這個人的指紋和湖中死屍的指紋相同,這說明弗朗克的哥哥和溺死者是同一個人。由於害怕被送交盟國軍事法庭,弗朗克沒有透露殺人實情,極力想使人相信,這是一起普通的凶殺案。真實情況很可能是:他是在艾希曼手下工作的前黨衛軍軍官。戰後,他搞到一張新的身份證,改名弗朗克,住在希萊爾大街六號,靠種菜為生。1953年7月,他的哥哥找到了他。他哥哥有一死在集中營的妻子,了解他的罪惡行徑。在一次爭吵之後,他害怕被揭露,他把哥哥打昏,在脖子上係一塊石頭,扔進了湖中。他煞費苦心地給他的哥哥穿戴上了自己的衣服和眼鏡,以使別人把他們兩人當成一個人,相信他已經死了,然後他到前納粹分子所去的地方——南美洲。然而,指紋鑒定揭穿了他的陰謀,把他送上了西天。

由於指紋具有普遍性(罪犯作案常可留下指紋)、特定性(人的指紋各不相同)、終生不變性,所以,靠指紋破的案實在太多了,不可勝數。唇紋、聲紋也具有特定性和穩定性,也已經用來破案。在美國,已采用聲紋圖解法來認定人的身份。罪犯被捕之後,警方錄製了他的聲紋。後來他潛逃了,改變了自己的容貌,然而他說話的聲紋,暴露了他是喬裝打扮的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