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3)

陽春三月,萬物回春。就連貓.也比其他季節更容易發情。

一家咖啡館內,燈光柔柔的,音樂淡淡的,氣氛美妙得令人沉醉。

這樣的春日咖啡館裏,非常適合人類發情……呃,不不,是求婚,求婚!

眼前就有一位長相性格、身材修長、體格健碩的高大男子,正坐在咖啡館裏,深情款款的對著對麵一個身材嬌小的女子,說出求婚的話語。

“淺淺,我要你嫁給我!”

男子說出這求婚的話的時候,用的是肯定句,而且態度極端囂張霸道。

沒有意外地,他看見坐他對麵的嬌小女子全身一抖,手裏的咖啡匙當一聲掉回杯子裏,表情如臨大敵。

就知道是這樣!男子深深地看著她,再一次重複:“淺淺,我要你嫁給我!”他的態度變得更加霸道,並加了句所有女人聽了都會尖叫的情話——“我要照顧你一輩子!”

“我……”女子眼睛躲躲閃閃地不敢看他,突然她指著前方大喊,企圖轉移他的視線,“快看,有明星來這裏!”

“如果你想作明星,你明天就可以成為比她更紅的明星!”男子根本不被她的伎倆所騙,第三次重複:“淺淺,我要你嫁給我!”

“我……”計謀失敗。她看了他一眼,攪著手裏的咖啡,不作聲。

“這已經是我第二十八次的求婚了,你告訴我,這一次你的答案是什麼?這一次,我不希望你再拒絕我!”男子的語氣裏帶著霸道。

“……”女子依然不作聲。

“淺淺。”男子用誠摯的聲音及略帶強迫的表情催促她,“說出你的答案!”

女子沉默半晌,猛地抬起頭。“你要聽實話對不對?”

“對!”眼中光芒一閃,男子在瞬息之間戴好盔甲。

“那好。我告訴你。”深深吸了一口氣,女子也同樣深深地看著他,第二十八次說出相同答案,。我、不、答、應!”

說完。她起身就走,飛快逃離咖啡館。

男子看著她倉皇逃走的背影,冷冷的臉上露出一絲寵溺。

該死的!他就知道是這樣的答案!

偏偏他還不想放棄。

二十七次求婚失敗的紀錄,加上這一次,一共是二十八次。

他不在乎再升級到二十九次。

他的信心,不會被任何事物所擊垮。

拿著西裝外套,男子走出咖啡館。

☆☆☆

被稱為淺淺的女子飛快地從咖啡館裏逃出來,暗自慶幸,自己又逃過一次。

可是,他的話,卻清晰地圍繞在她的耳邊。

“嫁給我!”

從兩、三年前。或者更久以前他說出這一句話以後,這已是他第二十八次在她麵前重複。

這原本是一句讓所有女人聽了都心曠神怡的話語,但在她的耳裏,卻變成了一種變相的折磨。

原因無他,僅僅因為——她不敢答應。

是因為她不夠愛他?

不,不,不,她發誓,她很愛他,以她一生的幸福發誓,她愛他。

這一份愛,從十年前,就開始了。

可是,為什麼?為什麼她不敢答應呢?

原因說出來有點可笑,隻因為——他太強了。

而與他一比,她簡直就是—一醜小鴨,一隻平凡、醜陋,沒有任何優點的醜小鴨。

王子或許會愛上灰姑娘,可是王子會愛上醜小鴨?

不可能!

可是,如果不可能,為什麼他追了自己近十年?

有人會不喜歡你而追你十年的嗎?

可是,王子會喜歡醜小鴨?

她永遠想不通這個問題。

淺吟心煩地數皺眉頭,一腳踢飛不知道誰扔在路邊的汽水瓶,心中點點刺痛。

是的,在他麵前,她就是一隻醜小鴨,而且永遠也不能變成白天鵝。

她,嶽淺吟,芳齡二十八歲七個月又十六天,正一天一天無奈地朝著二十九歲邁進,目前是一家小公司的職員,有一個交往九年三個月又十一天的男朋友。

她的男朋友姓顧名鴻陽,一出生,就含著金湯匙,是赫赫有名顧氏集團的大少爺。

而一旦提到顧氏集團,沒有一個人會不知道這家企業。

這是一家擁有一家銀行、兩家電視台、三家軟體公司。遍布全球的四十幾家五星級飯店,及更多數不完的公司的大型綜合企業。

他很早就繼承家族企業,成為現任總裁。而顧氏集團到了他的手裏,經過一番大刀闊斧的改革,就算在經濟極度蕭條的今天,公司營運也依然保持著高速的成長。

而且。顧鴻陽不但家世好,長相也是無可挑剔的。個頭高大,體格健碩,像鷹一樣銳利的雙眸,勾起一邊嘴角微微一笑時,邪魅迷人的笑容可以令所有在場的女人都為他瘋狂。

說穿了,他就是那種上帝偏愛到極點,讓全天下男人見了要眼紅,女人見了要愛慕的天之驕子。

而且,更重要的是,與其他世家子弟不同,他擁有一家完全屬於自己的律師顧問公司。

完全屬於他自己,就代表與家族企業無關。

這所律師顧問公司,是由他自己一手建立起來的。

當初,顧鴻陽為了進入律師這一行業,不惜與反對他的父親打賭。拋下一切遠渡重洋留學,學成歸國後,經過幾年,終於赤手空拳建立了這所律師顧問公司。

而且在他的帶領下,這所律師顧問公司在短短五年內,由隻有他一個人,發展成今天擁有兩百多名專業律師的大型律師顧問公司,成為律師界的一個傳奇。

而他本人,也在這幾年裏打下無數個漂亮的官司,並且從來沒有過失敗紀錄,成為律師史上最年輕的金牌大律師。

如今,因為律師顧問公司已上了軌道,而他在顧氏的工作也越來越繁忙,這所律師顧問公司便不再由他親自打理。

但是,律師界卻沒有一個人可以忽視他的地位。

在律師界甚至流傳著這樣一個傳言:“隻要請得動顧鴻陽出庭,就算是撤旦告上帝,也一定能告贏。”

這樣的人,應該是每一個女人夢寐以求的結婚對象。

可是,她,卻不敢、不該、不能想像“他愛她”的這件事情,有幾分可能。

與他相比,她太平凡,平凡到扔進人堆裏,就再也找不出來。

真不知道,這樣的自己,他是怎麼會喜歡上的,怎麼會還要跟她結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