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我是誰?”……

堅定但辛酸的聲音,在法庭中回蕩。

芳子的態度依然傲慢,高高在上,沒把任何人放在限內——當然,在這時勢,她已是一個落網受審訊的漢奸了,任何人也不把她放在限內。

她過去峰峰的歲月,一個女子,在兩個國家之間,做過的一切,到頭來都是“錯”!要認“罪”?

芳子冷笑一聲:

“嘿,跟我來往的都是大人物,什麼時候輪到你們這些名不見經傳的小法官來審問?真是啼笑皆非。連你們政府首長,甚至蔣介石,不也算是我的下屬嗎?”

法官訕訕地,但所言也屬實。

她把下頜抬得高高的。

向工族挑戰?

她心底還是非常頑固地,隻覺王女身份是最大的本錢,與生俱來的皇牌。沒覺察,時間是弄人的。

時間?

法官跟她算時間的帳。

他出示一大疊相片,一張一張展現在若幹眼前。他讀出名字:

“現在你認認這幾個人……”

半生經曆過的男人,原來那麼厚!

她打斷:

“不,法官大人,不必再讓我看下去,我一個都不認識!”

法官又取過一大疊文件:

“這些全是你當安國軍總司令時的資料,在此之前,已有為數十名稱為你部屬的犯人作證,且有明文記載,你曾指揮幾千名士兵,虐殺抗日誌士,發動幾次事變,令我國同胞死傷無數。”

芳子轉念,忙問:

“當時是多少年?”

“民國二十年,即一九三一年起,整十年。”

芳子像聽到一個大笑話一般,奸詐地失笑:

“哎,法官大人,我是大正五年在日本出生的,複正五年,等於民國五年,即是一九一六年,你會算嗎?當時,哦一九三一年,我才不過是個可愛的少女,如何率領幾千名部屬在沙場上戰鬥?怎會賣國?”

法官一聽,正色嚴厲地責問:

“被告怎可故意小報年齡,企圖洗脫罪名?”

目下是一九四六年,芳子看來也四十歲的中年婦人了,幹瘦憔悴,皺紋無所遁形,若根據她的說法,無論如何是誇張而難以置信的。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

人人都看透這樁事兒,是她自個地認為巧妙。

不過窮途末路的川島芳子,身陷囹圄.證據確鑿,仍要極力抓住一線生機。

不放過萬分之一的機會。

她也正色,死口咬定:

“你們把我審訊了一年,我始終頂得住,不肯隨便認罪,不倒下來,是因為——你們把我年齡問題弄錯了!’”

“你提出證據來。”

芳子一想,便道:

“有,我希望你們快點向我父親川島浪速處取我戶籍證明文件,要他證明我在九一八事變時,不過十幾歲,而且我是日本人。我現在窮途末路,又受你們冤枉,很為難。——他千萬要記得芳子跟他的關係才好。”

芳子一頓,望定法官,胸有成竹:

“法官大人,當證明文件一到,我不是漢奸,大概可以得到自由了吧?”

——她把全盤希望寄托在此了。算了又算,也許“時間”可以救亡。一個十幾歲的少女,又能在滿洲幹出什麼大事來?

川島浪速若念到“芳子跟他的關係”,人非草木,給她一份假證明,證實了她的日本籍,最高法院又怎能問她以罪?

芳子從容地,被押回牢房去。

北平第一監獄。

牢房牆壁本是白色,但已汙跡斑斑,茨黯黯的,也夾雜老去的血痕。每個單間高約三米半,天井上開一四方鐵窗,牆角開一小洞穴。睡的是木板床,角落還有馬桶,大小便用。

燈很暗。

囚衣也是灰色的。

有的房間囚上二三十人等。

芳子是個問題人物,她單獨囚禁,住的地方,去年死過人,這死在獄中的女犯犯殺害情敵的罪。

小洞穴給送來菜湯、玉米麵窩頭,非常粗糙。芳子接過,喃喃:

“想起皇上也在俄國受罪,我這些苦又算什麼呢?”

她蹲下來,把窩頭咬了一口。又冷又硬,粉末簌簌灑下,與昔日繁華相比,簡直是天淵之別。從沒想過蹲在這兒,吃一些連狗也不搭理的東西。

——但她仍滿懷希望地望向鐵窗外,她見不到天空。終有一天她會見到。

脫離這個嘈吵不堪的地方。

嘈吵。

什麼人也有:漢奸、殺人犯、煙毒犯、盜竊犯、盜墓犯……,這些女人,長得美長得醜,都被劃作人間的渣滓吧。關進來了,整日哭喊、吵鬧、唱歌、跳舞。呻吟。又髒又臭,連件洗換的衣服也沒有。

不過苦子覺得自己跟她們不一樣。

她們是一些卑劣的,沒見過世麵的犯人,一生未經曆過風浪,隻在陰溝裏鼠竄,幹著下作的勾當。

她瞧不起她們。

針尖那麼微小的事兒也就吵嚷了一天,有時不過是爭奪刷牙用的牙粉。

芳子在獄中,仍有她的威望。總是喝住了:

“吵什麼?小眉小眼!”

她發誓如果自己可以出去的話,死也不要再回來。

不知是誰的廣播,在播放一首歌,《何日君再來》,犯人們都靜下來。

何日君再來?

嗚咽如克叫的尖寒。

勞子緩緩閉上眼睛,聽著這每隔一陣就播放著的歌——也許是牢房中特備的鎮痛劑。

四下漸漸無聲。

擺在顯赫一時的“男裝麗人”麵前隻有兩條路:默默地死去,或是默默地活下去。

“勞子小姐!”

她聽到有人喊她。

張開眼睛一看,呀,是律師來了。勞子大喜過望:

“李律師!”

他來了,帶來一份文件,一定是她等待已久的禮物。

芳子心情興奮,深深呼吸一下,把文件打開,行一行,飛快看了一遍,馬上又回到開端,從頭再看一遍:

川島芳子,即華裔金堂輝,乃肅親王善者的第十四王女。隻因鄙人無子,從芳子六歲起,由王室進至我家,於大正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正式成為鄙人之養女。…

芳子臉上種情漸變。

繼續看下去:…自幼即被一般日本人公認為日本國民之一員。

她不相信!

又再重看一遍,手指用力把文件捏緊,冒出冷汗。

她朝夕苦候的戶籍證明是這樣的?

——並無將出生年份改為大正五年,也不曾說明她是日本籍。

一切“似是而非”。

這不是她要的!

芳子陡地抬頭,惶惶地裏定李律師。不但失望,而且手足無措:

“並沒有依照我的要求寫?——我不是要他寫真相,我隻要他偽造年齡和國籍,救我出生天!”

李律師滿目同情,但他無能為力:

“川島浪速先生曾經與黑龍會來往,本身被監視,一不小心,會被聯合國定為戰爭罪犯。他根本不敢偽造文書。現在寄來的一份,對你更加不利。”

“但他已經八十多了——”

“芳子小姐,我愛莫能助。”

芳子色如死灰,頑然跌坐,她苦心孤詣,她滿腔熱切,唯一的希望。

這希望破滅了。

她好像掉進冰窟窿中,心灰意冷,雙手僵硬,捏著文件。一個人,但凡有三寸黨的一條路,也不肯死,她的路呢?

她第一個男人。

芳子不能置信,自牙縫中進出低吟:

“奇怪!一個一生在說謊的人,為什麼到老要講真話?真奇怪!”

她萎謝了。淒酸地,手一會,那戶籍證明文件,如單薄的生命,一棄如造。

一九四七年十月二十、日,午前十一時十五分,法官宣判:

“金壁輝,日名川島芳子,通謀故國,漢奸罪名成立,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沒收,處以死刑。”

宣判的聲調平板。

聞判的表情水然。

芳子默默無語,她被逐押牢房時,身後有聽審群眾的鼓掌和歡呼。

她默默地走,這回是深院如海的感覺了。一室一室,一重一重,伸延無盡。

芳子知道自己走不出來了。

瘦小的背影,一直走至很遠…

掌聲歡呼微聞,重門深鎖,顯然而止。

忽地懷念起北平的春天。新綠籠罩著城牆,丁香、迎春花、杏花、山櫻桃…,擁抱古老的京城。亭台樓閣朱欄玉砌,浴在晚霞光影,白天到黑夜,春夏秋冬,美麗的北京城。

她翻來覆去地想:

春天?明年的春天?過得到明年嗎?

不可思議。

也許自己再也見不著人間任何春天了。她是一隻被剪去翅膀的鳳蝶,失去翅膀,不但飛不了,而且醜下去。

關在第一監獄這些時日,眼窩深陷,上門牙脫落了一隻,皮膚因長久不見天日而更加白哲,身材更瘦小了,一件灰色的棉布囚衣,顯得寬大。強烈地感到,某種不可抗拒的命運向她襲來。但她一天比一天滿不在乎。

甚至有一天,她還好像見到一個類似宇野駿吉的戰犯被押送過去,各人都得到報應。

看不真切,稍縱即逝。戰犯全卑微地低著頭。他?

芳子捧著碗,呼略呼嘻地吃著麵條,發出詼諧的聲音。

她蹺起腿,歪著坐,人像攤爛泥。

吃到最後一口,連湯汁也幹掉,大大地打一個飽嗝。

肚子填飽了,她便給自己打了一支嗎啡針。仰天長歎:

“呀”

她陶醉在這溫飽滿足中。個人同國家一樣,真正遭到失敗了,才真正的無求。

牢房中其他的女犯人,得悉她被判死刑後,常為她流淚難過。女人雖愛吵鬧,脾氣粗暴,而且殺害丈夫案件之多,簡直令人吃驚,但她們本性還是善良的吧?——女人之所以坐牢、處決,完全因為男人!

“我討厭男人!”芳子對自己一笑。

見到她們在哭,不以為然地:

“哭什麼?一個人應該笑嘻嘻地過日子。歡樂大家共享,悲哀何必共分?煩死了。”

她自傍身的錢包中掏出一大疊金圓券,向獄吏換來一個小小的郵票:

“二萬五?”

“不,’他道,“三萬。”

也罷,三萬元換了郵票。她埋首寫一封信。紙也很貴,在牢房中,什麼也貴,她惟有把字體擠得密密麻麻。

信是寫給一個男人——她終於原諒了他。

一開始:

父親大人:

新年好!

哦!父親大人。

七歲之前的生父,她的印象模糊。七歲之後的養父,叫她一生改變了。——誰知道呢?也許是她叫很多男人的一生也改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