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同桌卻是打不死的小強,有著執著的娛記精神,她小心地問道:“那如果汪寧嘉他喜歡你呢,你會不會答應做他的女朋友啊?”

“這哪有什麼如果……那……那不是早戀嗎!拜托,我們才初一唉……”秋蘇不願回答,生硬地把頭扭向另一側,心卻在小鹿亂撞。

“什麼早戀啊,我上小學的時候,我們班就有七對班對呢!”同桌誇張地做著手勢,要說她適合做紅娘可一點也不過分,“戀愛要趁早,沒聽過嗎?小說裏都那麼寫的,電視劇裏也那麼演的,我姐說了,它們都是生活的反映。所以,喜歡才是最重要的!”

那麼,真的不喜歡嗎——鬼才信!秋蘇咬著筆頭,動著心思,她覺得滿腦子都是汪寧嘉的身影在晃啊晃,晃得她連單詞都記不住了。

好不容易熬到下午的自習課,秋蘇坐在教室裏時不時抬起頭,將上一節課黑板上還沒有抄完的板書記到筆記本上。看著汪寧嘉被班主任叫到教室外,秋蘇的手托著下巴,不小心走了神,正想著“為什麼這一天的時間突然間變得這麼長”的時候,金巧巧走到了講台上。

“今天我生日,大家如果怕去我家麻煩,就在學校吃了我的蛋糕再回家哦!大家都給點麵子,別找借口逃走啊!”

全班都歡呼雀躍地拍手,問金巧巧吃完蛋糕,再跟她回家吃一頓,不帶禮物參加行不行。但金巧巧把所有人的提問都忽略了,她宣布完,走到秋蘇麵前,麵露紅光,彎彎的眉眼落在秋蘇身上,她挑釁地說:“秋蘇!今天你一定要先吃完我的蛋糕哦!不然,汪寧嘉也不來了,你說你不喜歡汪寧嘉,那今晚我要向他表白,你怎麼可以不來?”

金巧巧的直率是秋蘇望塵莫及的。班上馬上有人起哄,說是有好戲看了。但也有人在竊竊私語,傳遞著各種版本的三角戀劇情。

秋蘇抬起頭對上金巧巧熱情的雙眸,抱歉地說:“巧巧……對不起,晚上我有事呢……所以……能不能明天補你一份生日禮物……”

其實,秋蘇是怕回家晚了媽媽會責備。有一次她在學校因為出板報而回家晚了,媽媽不聽任何解釋,罰她寫了一千字的保證書。

“不敢留下,就說明你騙我,說什麼不喜歡汪寧嘉都是騙人的!我要告訴你媽,你喜歡汪寧嘉!”金巧巧不僅把前幾天私下問過秋蘇的話,一下子抬到了桌麵上,甚至還把她媽媽也搬了出來。

“你……”秋蘇緊咬著嘴唇,內心的恐慌又一次像潮水般湧上胸口。

秋蘇的嘴唇越咬越緊,薄薄的紅唇上泛起了一絲絲小小的血絲。媽媽嚴厲的聲音就像一個時時刻刻敲打著她的大腦的古鍾,她害怕,她恐懼,可是,卻無處可逃。

“你喜歡汪寧嘉!我猜得沒有錯!是不是?是不是?”金巧巧的聲音越來越大,咄咄逼人的氣勢鎮壓了看熱鬧起哄的同學,好幾個別班的同學也剛好從他們教室門口經過,大概是聽到了金巧巧尖銳的聲音,都好奇地朝裏麵張望。

作為整件事件被動的女主角,秋蘇的臉白得發青,也許很多人都會嘲笑她怎麼那麼膽小,但是,誰都料不到在短短的時間裏,她的腦袋裏已經塞滿了媽媽發火的樣子。媽媽隨手抄起一件東西,就朝她甩過來,她會因為無力閃躲而中招。

可是,錯誤是她犯下的,她又能怪誰呢?

她的生命是媽媽給的,媽媽恨她不爭氣,恨她也把痛苦帶給她——秋蘇想,如果金巧巧真的跟媽媽告狀了,她無論遭受怎樣的懲罰,都是罪有應得。

“金巧巧!”從辦公室回來的汪寧嘉用低沉得有些嚇人的聲音唬住了金巧巧,她才適可而止地閉上了嘴巴,欲言又止地看著眼中燃著怒火的汪寧嘉:“寧嘉,我……我隻是邀請她參加……”

誰都沒有料到,秋蘇會抱著書包逃離教室,離下課還有幾分鍾的時間,秋蘇第一次大膽地在全班同學的眼皮底下消失。可是,她不知道自己該去哪裏,回家的話,害怕自己臉上的表情會出賣自己,再說還沒到放學時間,學校的大門依然緊閉,秋蘇第一時間想到了操場,她覺得自己現在必須找一個地方坐下,讓自己冷靜下來。

操場上體訓隊的學生正在被體育老師拉著集訓,“一二一”的口號聲,讓秋蘇越聽越心煩,再加上汪寧嘉也朝著這邊過來了,嘴裏還喊著她的名字,這個時候,秋蘇不想被他找到,隻能沿著操場的跑道,向植物園的方向慢慢地小跑過去。

植物園在靠近學校後門的位置,除了生物課,平時很少有人往那兒走,這個時候應該靜得像天堂。

秋蘇走進植物園,在角落靠牆的位置坐下,她覺得肚子裏特別憋氣,不純粹是金巧巧的事情,源頭還是在媽媽那裏。

如果不是媽媽將她管得那麼嚴,放學之後,她可以和同學一起去KTV爭做麥霸,一起討論最近哪個明星比較紅,哪個明星又因為哪一段緋聞而被經紀公司冷藏了。

可是,因為媽媽定下來那些不成文的規定,她已經快要忘記唱歌時,應該用哪個調發聲才不至於破音,還有那些娛樂雜誌,都記不清是哪本爆出的料更為火暴,和過去幾個比較要好的朋友的關係也越來越生疏。像現在這樣,心情鬱悶時除了自我調整之外,根本沒有一個能夠發泄的突破口,將她從委屈和壓力中解脫出來。

這個時候會希望從小到大身邊都有一個青梅竹馬,甚至是哥哥。那樣的話,就算是腦子叛逆起來,和媽媽翻臉了,也還有哥哥罩著自己。

可是,那樣的話,是不是代表著除了自己以外,還要多一個人來受這樣的苦。秋蘇一直相信媽媽是因愛生恨,發現再也得不到所愛之人的心了,放手之後,便成了恨。所以,她不相信爸爸,也不再相信任何男人,更不要秋蘇像她一樣受了男人的傷。

淡藍的天空,如同秋蘇憂鬱的心情,她抬起頭看著天空中被風吹得站不住腳的雲朵,自言自語地說:“有人很羨慕雲朵,認為你可以無憂無慮地飄,可是,比起小鳥可以自由自在地飛,你的自由太沒有保障了,或許我和你一樣,有生存的權利,卻沒有行動自由。”

唉。秋蘇歎著氣,從口袋裏摸出手機,準備給明天的自己寫郵件。對她來說,明天的自己是最佳的傾訴對象,從來不用擔心它會不會把自己的秘密說出來。

可是,早上汪寧嘉給她的紙片,也跟著她的手機從口袋裏跑出來。秋蘇盯著紙片猶豫了一下,還是拆開了。

一封足以讓沒有嚐過愛情滋味的少女看了之後,麵紅耳赤、心跳加速的情書。

秋蘇把信紙堵在胸口,臉紅得如同火燒雲。她沒有想過汪寧嘉那麼喜歡她,從小學開始,他竟然就一直默默地關注著她,就連原本升學考過後他有去更好中學的機會,都為她放棄了,隻因為秋蘇她填報了這所中學。

信紙的背麵還附上了汪寧嘉的手機號碼,他說,秋蘇,任何時候你需要我,我都會像Superman一樣隨叫隨到,而我與Superman唯一不同的是,我隻屬於你一個人。

任何一個女孩子都希望自己能夠成為另一個人心中的獨一無二,是自己心目中的白馬王子當然最好,但更多時候,無關乎他是甲乙丙丁,隻是為了滿足自己對青春的所有幻想罷了。

秋蘇也不例外,她把汪寧嘉的號碼存進了手機裏,這是第一個進入她手機的異性號碼。

她回味起信裏的一字一句覺得自己做夢都會笑,她從來沒有想過自己也會被人喜歡。她記得有一次媽媽陪她去書店買參考書的時候,她停在一排暢銷書的書架前麵,看見一本書的扉頁上寫著:能被一個人瘋狂地喜歡,是幸福的,這遠遠比自己瘋狂地喜歡一個人要幸福千萬倍。

十二歲的她,對愛情還有諸多不解,但是周圍一個個小夥伴的早熟,卻逼著她蠢蠢欲動。

秋蘇將信紙靠近鼻尖,深深地吸了一口筆墨留在紙上的味道。

這是愛情的味道嗎?秋蘇的嘴角揚起了一絲羞澀的微笑,這是在她臉上從未有過的笑容。

不過這個絕不能讓媽媽看到。

秋蘇小心地把信紙折疊起來,恢複原樣,放回了口袋裏,然後把今天的事情重新回憶了一次,寫進了手機郵件,按下“send”之前,再看了一次自己寫了什麼,回味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