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建設是基層城鄉民主法治建設的重要載體,是被各地的實踐經驗證明了的較好的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的實踐形式之一。它明確提出了村和社區的民主法治建設,並通過部委規章形式確立了法律地位,從而使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成為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表現形式凸現出來。通過民主法治示範村建設,不斷深入實踐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十七大民主法治建設精神,使基層組織進一步健全,民主法治建設不斷深入,廣大幹部群眾的法治觀念和法律素質有了明顯提高,“四民主、兩公開”基本得到落實,有力地促進了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快速發展。在浙江,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建設起步較早,經過建設取得了許多成功經驗。其建設曆程可以分為兩個階段:一是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創建階段;二是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達標階段。兩個階段前後銜接,體現了浙江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從“量”的擴張到“質”的提升,也表現出建設中不斷創新的發展態勢。
(一)民主法治示範村的創建
從1999年起,浙江寧波等地就抓住了有利時機,在認真總結第一個五年依法治市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在農村開展了創建民主法治示範村活動。經過幾年的實踐,取得了明顯成效,創建經驗隨後在浙江省得到了推廣。自2002年開始,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建設活動在浙江廣泛開展起來。2003年1月,民政部、司法部借鑒了浙江省和其他省份創建民主法治示範村活動的成功經驗,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法製建設的意見》,並於同年6月下發《關於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的通知》。從此,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在浙江各地有聲有色地開展起來。經過多年的努力,全省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建設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全省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麵達到了96.5%,鄉鎮開展依法治理麵達到了100%,有202個村被授予“五星級民主法治示範村”稱號,有25個村被授予“全國民主法治示範村”榮譽稱號。夏寶龍:《深化法治宣傳教育促進法治浙江建設》,《法製日報》2007年10月13日第2版。
1民主法治示範村的內涵及創建意義
民主法治示範村包括兩方麵的涵義:一方麵是“民主法治”,即以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村務公開、財務公開為核心內容的“四民主兩公開”為核心內容;另一方麵是“示範”,即培植典型,注重質量,使其起到榜樣示範作用。
創建民主法治示範村活動,以憲法、法律和法規為依據,是依法治國方略在農村基層的具體實踐和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行動,是新形勢下深化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的積極探索和大膽嚐試。圍繞全麵推進村級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廣泛深入開展民主與法製的宣傳教育,保障村民充分行使民主權利,實行村民自治,逐步實現農村基層民主的規範化、法治化,促進農村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從而實現社會的和諧發展。這是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發展農村經濟的有效舉措,也為農村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化和發展開辟了新的載體和途徑。
2創建曆程
浙江創建民主法治示範村活動的提出和實施,是把黨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與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實際相結合的產物,是全麵推進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實行村民自治,健全農村社會主義法製的重要舉措。浙江各級黨政機關群策群力,積極發動,周密部署,規範運作,使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工作穩步發展起來。在此,我們以寧波為例,來考察浙江民主法治示範村建設曆程和特點。
製定方案,開展試點。從1998年開始,寧波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辦公室組織力量開展調研,製定出初步方案,在反複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關於在全市農村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活動的實施意見》和《寧波市民主法治示範村示範內容》、《寧波市民主法治示範村考評標準》,由市委、市政府辦公廳予以轉發。並選擇了鄞縣五鄉鎮明倫村和慈溪市滸山鎮隆興村作為試點,市、縣、鎮三級聯合成立了試點工作指導小組,圍繞“四個民主”開展創建工作。各縣(市、區)也都結合實際,製定了相應的實施方案並進行了試點。試點工作的成功,為全麵推進創建工作奠定了基礎。
全麵創建,重點培育。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市裏及時作出部署,在全市農村有計劃地組織開展創建工作。在創建過程中,堅持把擴大農村基層民主與健全法製緊密結合,重點培育與全麵創建結合,創建數量與保證質量結合,創建活動與各個時期農村中心工作結合,服從服務於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檢查考評,深入推進。經過一年時間的創建,各地按照創建的總體目標,對照標準進行考評,並在縣級示範村中推薦上報了市級候選示範村,通過實地考察、登報公示、考評審核,由市委、市政府辦公廳發文,正式任命40個村為寧波市首批民主法治示範村。2000年,在總結創建活動的基本做法經驗和初步成效的基礎上,市委、市政府又專門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深入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的意見》,再次明確了創建工作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工作任務、目的要求。並適時修改示範村創建內容和考評標準,製定下發了實施意見和工作計劃。全市新一輪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創建民主法治示範村工作已全麵展開。通過周密計劃,精心組織,分步推進了“民主法治示範村”的創建工作。
3民主法治示範村建設的主要成就
擴大了基層民主,增強了幹部群眾的法製意識。由村民群眾直接參與製定村務管理的各項製度,調動了群眾參與村務管理、監督村務管理的積極性,使群眾真正成為既是製度的製定者又是製度的執行者和遵守者,保證了群眾直接行使民主權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通過村級法製學校和其他形式的法製宣傳教育,增強了幹部群眾依法辦事的觀念,提高了群眾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和水準。
健全了村級管理的各項製度,促進了村務決策、村務管理的規範化。通過製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工程設施招投標、村務、財務公開、重大決策、法律谘詢、環境衛生、土地征用、建房審批、水電費收繳等一係列製度,把村民的權利義務、村務活動的程序、規劃建設、社會治安、村風民俗、婚姻家庭等方麵的要求規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使村務活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接受監督更加主動,黨群、幹群關係更加密切。為使民主監督落到實處,多數村成立了由有威望的老幹部、老黨員和村民代表組成的民主理財小組和村務監督小組,對村務、財務管理實施全過程監督。通過健全監督機製,加強了村幹部的廉政意識,加強了村幹部照章辦事的自覺性。農村基層幹部隊伍中,出現了“三少三多”的可喜現象:用公款吃喝的明顯減少,精打細算的明顯增多;脫離群眾的現象明顯減少,為民辦事的明顯增多;少數人說了算的現象明顯減少,民主決策的明顯增多。群眾對村裏的意見少了,與幹部的矛盾少了,對村務的猜疑少了,關心村集體榮譽的人多了。可以說,通過民主監督,加強了群眾與幹部的聯係和溝通,黨群、幹群關係更加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