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假裝睡下的同時,張知墨安排的特警已經埋伏在我家門外,房門隻是虛掩著並沒有上鎖。我在地上躺了很久也沒聽見動靜,直到我快要睡著的時候,才聽到似乎有人正在用工具劃開客廳的玻璃門,客廳外的陽台裝有玻璃窗,他應該用了相同的手法對付,進入的方法倒是和張知墨預想的差不多。玻璃門比窗戶更厚,過了很長時間我才聽見門被推開的聲音,那個人幾乎沒有停留就朝著臥室走來,顯然他事先了解過房間的布局,知道我晚上在哪個屋子。我躺在地上不敢發出任何聲音,按照白天張知墨定下的計劃,我必須等那個人走到床邊。從臥室門口看過來,我所處的位置正好是視覺盲區,當然根據光的可逆性原理,這同樣意味著我也看不見進來的人。
突然床上蓋著的被子被掀開,我抓住這個機會立刻翻身上床,用盡全身的力氣向著床邊的人影撞去,那個人身材並不高大,一下子被我撞退了好幾步,我衝外麵大喊一聲:“來了!”然後以最快的速度衝了出去,試圖關上臥室的門。
那個人的動作比我更快,他一腳踢開房門,右手從上而下向我砸過來,我本能地收起胳膊,同時後退兩步躲開了他的攻擊。第一次攻擊未奏效,他立刻向前跨出,這中間的空檔足以讓我看清他手上拿著一把匕首。殺手用的武器和“金屬指甲”類似,但出招的速度要慢得多,也沒有“金屬指甲”那種直取頸動脈的準確度,我甚至覺得如果他沒有匕首根本打不過我。在他的匕首第二次揮空之後,一直埋伏著的特警再也沒給他第三次攻擊機會,麵對著數支突擊步槍的槍口,一把匕首的力量顯得過於渺小,他最終選擇放下武器束手就擒,至少不會落得和“金屬指甲”一樣的下場。
通過指紋比對,警方很快查出殺手名叫陳天魁,兩年前因為搶劫未遂留下了案底,表麵上的身份是一家健身房的財務人員。警方檢查了陳天魁的郵件記錄,再對比已掌握的情況,推測他應該是犯罪團夥七名殺手之一,排在最後一位的“毒牙”。他用的匕首是一把仿製的**,兩麵都塗滿了**,也算是對得起“毒牙”這個代號。
“毒牙”落網後過了一周,我在家門口又發現了一張紙條,從字跡上看是方淵所寫,紙條的內容是:“天穀。帶警察來。”方淵應該沒有害我的意思,於是我打電話告訴張知墨,但他卻說自己暫時不方便露麵,讓我和張知雯兩個人過去。我們坐車來到天穀遊樂場,方淵就等在門口,他應該是這裏的員工,雖然沒看到警察,方淵還是直接把我們帶了進去,一直走到藏有暗門的假山那裏。
“這裏我來過,隻有一個通道可以走到幻界裏麵。”我不明白方淵的用意。
方淵說道:“假山上的門其實有兩種開啟方法,如果你隻銨了山壁上的感應區,那就隻能進入下層,如果按住山壁上的感應區同時再踩住地麵上的感應區,那就可以走到上層。兩層共用一個可以轉動的通道,而且最開始的一段路都是向下的,視覺上看不出差異,這就是幻界玩法背後的關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