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知雯和許倩遭遇的事情和我預想的差不多,嫌疑人扮作綁架案受害者找到張知雯,然後把她們騙上車帶到郊區,通過脅迫許倩,逼她們吃下安眠藥,整個過程說起來相當簡單,不過中間有一件事頗為奇特。張知雯說嫌疑人接近她們之後向她借了電話,之後有聲稱張知墨讓她們過去,本來這種話誰也不會信,可張知雯的確在電話裏聽見了張知墨的聲音,這才導致她上當。
從技術上講,嫌疑人有張知墨在新聞發布會上的發言,從中可以提取出聲音特征,然後再用專門的軟件處理,讓人在電話裏聽不出差別並非難以做到。然而這件事表明張知墨的推斷是正確的——嫌疑人還有一個未曾露麵的幫手,因為修改車載GPS數據,在通話中偽造張知墨的聲音,這兩件事嫌疑人無論如何也完成不了。如此一來,這個神秘幫手就顯得尤為重要,而對他的動機,張知墨一時也想不出滿意的解釋。
自從上次博聞山“抓鬼”之後,我們的業餘偵探小組就沒有開展過任何活動,由於接連發生的狼人案和綁架案都或多或少和我們學校有關,整個小組的氣氛異常活躍,大家一致認為要辦一場和刑事犯罪偵查相關的活動,這樣才能符合業餘偵探小組的性質。在張知墨的建議下,我們決定利用學校旁邊的一間廢棄物流倉庫舉辦一個模擬的命案現場勘查,由何小輝來做講解。
活動當天上午,何小輝提著一個箱子準時出現在倉庫門口,等我們小組的人員陸續到齊,何小輝說道:“現在開始吧。假設咱們是警察,接到了一起報案,有人聽見這間倉庫裏傳出激烈的打鬥聲,後來還聽見有人慘叫,那麼咱們第一步就是要確認倉庫裏到底發生了什麼。”
何小輝推開倉庫大門,裏麵空無一物。
“肯定有人清理了現場。”人群當中傳出這麼一句話,引起了笑聲一片。
“我們在偵查過程中,盡量隻收集證據,不要輕易下結論。比如現在,首先要記錄倉庫的整體情況。”何小輝拿出相機說道,“照相是現場記錄最常用的手段,每當發現任何不尋常的地方,或者需要移動某件東西、提取某個證物之前,都必須拍攝多張不同角度的照片,這是出於程序正義性的要求,也是庭審當中避免爭議的重要手段。”
何小輝隨意地拍了幾張說道:“現在使用的都是數碼相機,照片儲存在內存卡裏,很容易修改,所以法律規定現場勘查的照片必須是相機拍攝的原始數據,對於如何處理內存卡也有詳細的程序規定。”
“那怎麼知道照片有沒有經過修改呢?”有一名同學問道。
“隻要檢查照片的數據,很容易就能查出來。”何小輝說道,“另外這裏麵還涉及到證據的保存、運輸等等很多方麵的問題,不經過係統培訓根本無法掌握。”
見其他人沒有別的疑問,何小輝說道:“從報案信息來看,可以假定倉庫裏曾經發生了惡性傷害事件,那麼麵對這種現場,最重要的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