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我們乘車前往鎮川市雙河區,那裏的南街派出所當年負責火災的調查工作,既然火災現場早已不複存在,隻能希望派出所還留有相關檔案,可以從中查出一些蛛絲馬跡。按照法律規定,私家偵探不能隨便調查刑事案件,不過對於孤兒院火災來說,因為當年就已經結案,所以我們的調查應該算是查閱檔案,這就完全包含在私家偵探的工作範圍之內了。
南街派出所所長姓高,看上去大概四十多歲,當年他還是年輕警員的時候,曾經親自參與了孤兒院的火災調查。我們找到高所長,向他說明來意,卻得到一個完全意料之外的回複。
“當年孤兒院發生的火災根本就沒有留下來檔案。”見我們三人麵麵相覷,不知如何是好,高所長接著說道,“那場火災距離現在有小二十年了,不過你們要真想查它的話,我倒是還記得一些情況。”
“據我所知,火災共造成二十二人死亡,怎麼現在連個檔案也沒有?”我始終難以理解。
高所長說道:“當年那個條件可不跟現在一樣,我記得鎮川市那時候窮得很,公安局沒這麼多設備,也沒什麼人真的去管那麼多條條框框的規定,別說是留下檔案,能把證據保留到結案就不容易了。”
張知雯說道:“以前鎮川市公安係統是這樣的?不至於吧。”
“我看你們的年級肯定沒經曆過,不相信也正常。”高所長說道,“我這麼跟你們說吧,當年給死於火災的受害者驗屍,市局連個合格的法醫都沒有,隻能臨時從外地借調過來。當時我記得局裏最先進的設備就是一台光學顯微鏡,放大倍數隻有一百倍,比現在學生用的還要落後。”
“那場火災就沒什麼異常的地方嗎?”我不再考慮檔案的事,直接向高所長問道,“我從網上找到的照片,好像孤兒院地下室沒有多少可燃物,火勢應該不至於快到來不及跑吧。”
高所長說道:“誰說不是呢。其實當年我勘查火災現場的時候就發現了這一點,我也懷疑過有人故意縱火,但是一來沒有設備能檢測助燃劑,二來所有的證人都沒聞到特殊氣味,三來我們當時也不懂怎麼樣提取證物送到外地化驗,沒辦法隻能按意外失火結案。”
話音剛落,高所長就搖了搖頭說道:“現在想想啊,孤兒院火災的案子結得確實不漂亮,可惜已經這樣了,也沒別的辦法。話說回來,你們幾個為什麼要查這件案子。”
“私家偵探有義務對委托人的身份和委托內容保密。”我說道,“不過有一點可以透露,我們隻想查清一些事情,既不用上法庭,也不需要完整的證據鏈。”
“那好辦,你們想知道什麼就問我吧,隻要我還有印象就都告訴你們。”高所長招呼我們坐下,似乎準備長談。
“您看看,這上麵的人您還有印象嗎?”我覺得高所長這裏似乎有點希望,便把在我家裏找到的名單遞了過去。
“國萍孤兒院護理工名單。”高所長邊看邊念,“哎,這個林曉潔我有點印象,還有這個姚楠,她們兩個都是火災幸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