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寶森、牛大嫂、石芙蓉三人立刻跪下。

李寶森先開口回話:“草民是青水鎮吟儷巷人,名叫李寶森,曾經是青水鎮前縣太爺秦世煥府上下人,今天要狀告林招弟痛下殺手試圖對草民滅口。”

石芙蓉說:“民婦石芙蓉,林家村人士,狀告林招弟買通本村婦人張翠柳,在民婦大婚當日,縱火欲燒死民婦和夫君張二狗,民婦雖有幸得救,苟活下來卻成了跛子,再難像正常人一樣行走。”

林招弟突然像是發了瘋一般,指著幾人否認道:“根本沒有的事,大人,他們一定是被餘氏買通,故意陷害我。對,他們就是被買通了,餘氏要置於我於死地,快把他們都抓起來。”

蕭乘風問:“你們與林招弟之間有何仇怨,又有何證據證明林招弟曾試圖殺害你們?”

李寶森說:“草民與林招弟並無仇怨,實則是她利用秦世煥名義受賄,貪墨寶昌布莊轉賣時的銀子,秦世煥對她起了殺心。而草民是秦世煥身邊伺候的奴才,能觀察秦世煥的一舉一動,林招弟蠱惑草民,利用草民為她傳遞秦世煥的消息。草民與她有了首尾,她也承諾草民,等脫離了親家,就安安分分和草民過日子。可她扳倒了秦世煥後,讓草民在家裏等著,說半夜相見。草民對她並無設防懷疑,誰知她半夜前來,趁草民不注意時,用匕首連刺草民腹部兩次。”

說著,李寶森一把扯開自己身上的襖子,露出幹瘦的胸膛,方便讓公堂上的人看清自己腹部的疤痕。

匕首的疤痕不會太大,但可以根據形狀聯想出來,一定是血窟窿導致。

其實秦世煥早就知道他放走的林招弟,本是派人跟蹤他,待他和林招弟見麵,一舉解決掉他和林招弟。

然,秦世煥先一步進了大牢。

跟蹤他的人那天晚上趕到時,林招弟已經跑了。

那人回去稟秦世煥,秦世煥又改變了決定,非但沒有殺他,還讓人救了他。

是林招弟自己殺人心虛,不去關注青水鎮有沒有殺人案發生!

秦世煥要求見餘采薇時,不止給了她罪己書,還把李寶森一並交給她。

經過李寶森的描述,林招弟已經懷有身孕,餘采薇讓人觀察林招弟的一舉一動,發現她在宜林鎮買了一處不大的小院,對外隻說是個喪夫苦命人。

生下孩子便交奶母子牛大嫂代為照看,孩子五個月大時,她獨自一人回到了白石鎮,隻偶爾回去看看。

林招弟目露猙獰,似乎自己也難以接受跟過李寶森,瘋狂搖頭,歇斯底裏的狡辯:“撒謊,他在撒謊,我怎麼可能勾引一個伺候人的奴才,他撒謊!”

李寶森強調:“我沒有撒謊,牛大嫂懷裏抱的孩子就是我和林招弟的,是她獨自一人跑到宜林鎮生下,後托付給牛大嫂照看。”

牛大嫂連連點點頭,笨拙的說:“的確是林氏托我照看的孩子,當時為她接生的也是我,可我不知道她是這般心腸歹毒的婦人,林氏一直和我說她和夫君外出做生意,路上遭遇流民搶劫,夫君被打傷不治身亡。”

眾人目光投放到了哭鬧的秦文傑身上,要說不是李寶森的種誰能相信?

一張臉完全是罩著李寶森刻的,尤其眉宇間的神態,如出一轍!

餘采薇把最後一遝證詞雙手舉過頭頂:“大人,這裏是林招弟買通張翠柳,在石芙蓉大婚之日縱火殺人的證詞,乃張翠柳親自承認畫押,大人亦可馬上提審張翠柳對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