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1 / 2)

上略

夫主將之法,務攬英雄之心,賞祿有功,通誌於眾。故與眾同好,靡不成;與眾同惡,靡不傾。治國安家,得人也;亡國破家,失人也。

含氣之類,鹹願得其誌。

《軍讖》曰:“柔能製剛,弱能製強。”柔者,德也;剛者,賊也。弱者人之所助,強者怨之所攻。柔有所設,剛有所施;弱有所用,強用所加;兼此四者,而製其宜。端末未見,人莫能知;天地神明,與物推移;變動無常,因敵轉化;不為事先,動而輒隨。故能圖製無疆,扶成天威,匡正八極,密定九夷。如此謀者,為帝王師。故曰:莫不貪強,鮮能守微;若能守微,乃保其生。聖人存之,動應事機。舒之彌四海,卷之不盈懷;居之不以室宅,守之不以城郭;藏之胸臆,而敵國服。《軍讖》曰:“能柔能剛,其國彌光;能弱能強,其國彌彰;純柔純弱,其國必削;純剛純強,其國必亡。”

夫為國之道,恃賢與民。信賢如腹心,使民如四肢,則策無遺。所適如支體相隨,骨節相救;天道自然,其巧無間。軍國之要,察眾心,施百務。危者安之,懼者歡之,叛者還之,怨者原之,訴者察之,卑者貴之,強者抑之,敵者殘之,貪者豐之,欲者使之,畏者隱之,謀者近之,讒者覆之,毀者複之,反者廢之,橫者挫之,滿者損之,歸者招之,服者居之,降者脫之。獲固守之,獲阨塞之,獲難屯之,獲城割之,獲地裂之,獲財散之。敵動伺之,敵近備之,敵強下之,敵佚去之,敵陵待之,敵暴綏之,敵悖義之,敵睦攜之。順舉挫之,因勢破之,放言過之,四網羅之。得而勿有,居而勿守,拔而勿久,立而勿取。為者則己,有者則士。焉知利之所在?彼為諸侯,己在天子,使城自保,令士自處。

世能祖祖,鮮能下下;祖祖為親,下下為君。下下者,務耕桑,不奪其時;薄賦斂,不匱其財;罕徭役,不使其勞;則國富而家娭,然後選士以司牧之。夫所謂士者,英雄也。故曰:羅其英雄則敵國窮。英雄者,國之幹;庶民者,國之本。得其幹,收其本,則政行而無怨。

夫用兵之要,在崇禮而重祿。禮崇,則智士至;祿重,則義士輕死。故祿賢不愛財,賞功不逾時則下力並而敵國削。夫用人之道,尊以爵,贍以財,則士自來;接以禮,勵以義,則士死之。

夫將帥者,必與士卒同滋味而共安危,敵乃可加。故兵有全勝,敵有全因。昔者良將之用兵,有饋簞醪者,使投諸河,與士卒同流而飲。夫一簞之醪,不能味一河之水,而三軍之士思為致死者,以滋味之及己也。《軍讖》曰:“軍井未達,將不言渴;軍幕未辦,將不言倦;軍灶未炊,將不言饑。冬不服裘,夏不操扇,雨不張蓋。”是謂將禮。與之安,與之危,故其眾可合而不可離,可用而不可疲;以其恩素蓄,謀素合也。故蓄恩不倦,以一取萬。

《軍讖》曰:“將之所以為威者,號令也;戰之所以全勝者,軍政也;士之所以輕戰者,用命也。”故將無還令,賞罰必信;如天如地,乃可禦人;士卒用命,乃可越境。

夫統軍持勢者,將也;製勝破敵者,眾也。故亂將不可使保軍,乖眾不可使伐人。攻城則不拔,圖邑則不廢;二者無功,則士力疲弊。士力疲弊,則將孤眾悖;以守則不固,以戰則奔北。是謂老兵。兵老,則將威不行;將無威,則士卒輕刑;士卒輕刑,則軍失伍;軍失伍,則士卒逃亡;士卒逃亡,則敵乘利;敵乘利,則軍必喪。

《軍讖》曰:“良將之統軍也,恕己而治人,推惠施恩,士力日新,戰如風發,攻如河決。”故其眾可望而不可當,可下而不可勝。以身先人,故其兵為天下雄。

《軍讖》曰:“軍以賞為表,以罰為裏。”賞罰明,則將威行;官人得,則士卒服;所任賢,則敵國震。

《軍讖》曰:“賢者所適,其前無敵。”故士可下而不可驕,將可樂而不可憂,謀可深而不可疑。士驕,則下不順;將憂,則內外不相信;謀疑,則敵國奮。以此,攻伐則致亂。夫將者,國之命也。將能製勝,則國家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