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達國家口口聲聲說要幫助窮國,這確實非常感人。理論上,幫助窮國最簡單的方法是對窮國開放本國市場,尤其是開放農產品市場,因為窮國的農產品總還有一定的競爭力。然而,這些發達國家,尤其是法國和日本,卻堅決拒絕開放農產品市場。相反,發達國家每年拿出巨額資金補貼本國農業,平均每天高達10億美元!誰說人類的曆史是在直線進步?這種荒唐的事情,就發生在英國勇敢地廢除《穀物法》、開創人類曆史上第一個自由貿易時代的一個半世紀之後!
重商主義的災難
1836年,一場來勢凶猛的漲價浪潮席卷整個英國。隨著物價上漲,失業增加,整個社會陷入混亂。這種混亂的巔峰是愛爾蘭大饑荒,單是1847年冬天,就有25萬人被餓死。
跟人類曆史上幾乎所有的饑荒一樣,它更多的是人禍,而不是天災。在農業出現歉收的時候,商人們卻不能通過進口來緩解供應不足,相反,國內本已短缺的糧食,卻因為政府的鼓勵措施而繼續被用來出口。造成這種反常的局麵的,就是臭名昭著的英國《穀物法》。
民以食為天,各個國家的政府都試圖保證本國糧食的供應,但他們通常采用錯誤的方法。《穀物法》所依據的是重商主義的錯誤理論。這種理論認為,限製甚至禁止外國產品進口,而鼓勵本國產品出口,可以增加本國的收入,保證本國糧食供應。從17世紀開始,英國就逐步施行這種政策。1776年,亞當 斯密出版《國富論》,就對這種貿易限製法令提出批評,“歉歲,人民由於此種法律的嚴格施行而遭受的痛苦,也許是很大的”。因為它限製了人民得到外國廉價的糧食。
進入19世紀,隨著農業人口大量轉移到城市,糧食問題引起人們普遍的關注,馬爾薩斯的人口論所描述的情形令人恐懼,而政府想到的對策,卻仍然是片麵地鼓勵、保護本國的生產。於是,1815年,保守的托利黨人頒布了更加嚴厲的《穀物法》,其目的在於通過禁止出口,推動穀物價格上漲,從而鼓勵國內生產。
後來,在各方壓力下,這項法令逐漸增加了點靈活性,比如用高關稅取代完全禁止。但其實質並沒有改變,斯密早就清楚地揭示過這種重商主義的本質:“但在重商主義下,消費者的利益,幾乎都是為著生產者的利益而被犧牲了。”《穀物法》施行的結果是,糧食消費者(事實上也就所有人)的利益被犧牲了,新興的工業也因為成本上漲而受到損害,唯一得益的是農場主。狄更斯的小說所描寫的陰暗的倫敦市區貧民的饑餓,就是施行這種法律的後果的形象寫照。
曼徹斯特學派
在這種時代背景下,曼徹斯特自由主義學派應運而生。其領袖人物是理查德 科布登和約翰 布賴特。他們以不懈的熱情和高超的組織能力摧毀了重商主義的這個堡壘。
科布登(1804~1865年)出身於一個農民家庭,後來到曼徹斯特創業,靠著自己的勤奮和企業家才能,成為一家雇傭著2000名工人的工廠主,他的廠子因出產的白布質量出眾而聞名遐邇。年僅35歲時,他已經是個富商了。布賴特(1811~1889年)則是紡織業中心城市蘭開夏的一位工廠主。
開辦工廠的生涯令他們深刻地意識到,《穀物法》已經對工業發展和消費者福利構成了損害,必須廢除這種惡法。但當時的商人跟任何時候的商人一樣,並沒有明確的政治意識。他們隻知道在現有的體製下保持自己的體麵,而根本看不到自己的根本利益所在。1820年,曾有一位公眾人物起草了一份要求實行自由貿易的請願書,但倫敦的商人們卻不願意出頭。
於是,科布登和布賴特決心發動一場更大範圍的政治和思想運動。1838年,他們創建了反穀物法聯盟。這個聯盟包括形形色色的人物和組織,有工商業主,有政治激進分子,有功利主義者,有自由主義者,也包括廣大的普通工人。他們聚集到一起的共同目標是:廢除《穀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