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綠毛水怪(2)(1 / 3)

老陳感慨了一陣又講下去。“後來我們一直就很好。哎呀,童年時期,回想起來就像整整一生似的。”

“一切都那麼清晰、新鮮,毫不褪色、如同昨日!”我說:“你快講呀!編不下去了嗎?”

“編,什麼話!你真是個木頭人。大概你的童年是在豬圈裏度過的,沒有一宗真正的感情。”

後來我發現了一個新大陸。那是五年級下學期的事情。這個新大陸就是中國書店的舊書門市部。老王,你知道我們那條街上商場旁邊有個舊書鋪吧?有一天我放了學,不知怎麼就走到那裏去了。真是個好地方!屋子裏暗得像地下室,點了幾盞日光燈。煙霧騰騰!死一樣的寂靜!偶爾有人咳嗽幾聲,整整三大間屋子裏就沒幾個人。滿架子書皮發黃的舊書,什麼都有,而且可以白看,根本沒人來打攪你,淨是些好書,不比學校圖書館裏淨是些哄沒牙孩子的東西。安徒生的無畫的畫冊,謎一樣的威尼斯,日光下麵的神話境界!馬克·吐溫的《哈克貝利·芬》,妙不可言!我跟你說,我能從頭到尾背下來。還有無數的好書、書名美妙封麵美好的書,它們真能在我幼小的心靈裏喚起無窮的幻想。我要是有錢的話,非把這鋪子盤下來不可,可是我當時真沒有幾個大子兒,而且這幾個大子兒也是不合法的,就是說被我媽發現一定要沒收的。我看看這一本,又看看那一本,都是好書,價錢憑良心說也真公道。可是不想買。我總共有七毛錢,可以買一本厚的,也可以買兩本薄的。我盡情先看了一通,翻了有八九本,然後挑了一本《無畫的畫冊》,大概不到一毛錢吧,然後又挑了一本《馬爾夏斯的蘆笛》,我咒寫那本破書的阿爾巴尼亞人不得好死!這本破書花了我四毛錢,可是寫了一些狗屁不如的東西在上麵。我當時不知道辨認作者的方法,就被那個該死的書名騙了,要知道我正看馬克·吐溫的《哈克貝利·芬》看得上癮,就因為那本書賣六毛錢放棄了它!我到收款處把帶著體溫的、沾著手汗的錢交了上去,心裏很為我的沒氣派害羞。可是過了一會兒,我就興高采烈地走了出去,小心地用手捂著書包裏那兩本心愛的書,我想,我就是被車軋死,人們也會發現我書包裏放著兩本好書的,心裏很為書和我驕傲。後來仔細看了一遍《馬爾夏斯的蘆笛》,真為這個念頭羞愧。幸虧那天沒被車軋死,否則要因為看這種可恥的書遺臭萬年的。不過這是後話了,不是當天的事。

我為這幸福付出了代價。因為回家晚挨了一頓好打,不過我死不悔改,晚上睡覺時還想著我發現了一個無窮無盡的快樂的源泉。第二天我上課時完全心不在焉。不過不要緊,我不聽課也能得五分。

好容易忍到下午放學,我找到妖妖對她說:“喂,妖妖,我發現一個好地方!”

“什麼好地方?一舊書店,裏麵有不計其數的好書!”

“書?看書有什麼意思?不過是小白兔,大蘿卜之類。我每天放學之後都去遊泳,你看我把遊泳衣都帶著呢。你陪我去吧?小白兔、大蘿卜根本就不是書。你跟我上一次舊書店吧。包你滿意。”

她不大願意去,不過看我那麼興致勃勃,也不願掃我的興。哎呀,那麼小的時候我們就學會了珍惜友誼……

“老陳,少說廢話,否則我叫你傻瓜了!”“傻瓜?你才是傻瓜!你懂得什麼叫終生不渝的友誼嗎?”

我領著她鑽進那個陰暗的書店。我看見《哈克貝利·芬》還在書架上,高興極了,立刻把它抽下來給妖妖。說:“你看看這本書,擔保你喜歡!”我其實就是為了這本書來的,可是為了收買她的興致把它出賣了。我又在書架翻了一通,找著了一本卡達耶夫的《霧海孤帆》,馬上就看入了迷。

可是我看了一會兒,還不忘看看妖妖。啊,她簡直要鑽到書裏去了。我真高興!如果一個人有什麼幸福不要別人來分享,那一定是守財奴在數錢。可是我又發現一點小小的悲哀,就是她把我介紹給她的《哈克貝利·芬》放到一邊去了,捧著看的是另一本。被她從書架上取下來放在一邊的書真是不少,足足有五六本:《短劍》、《牛虻》等,還有幾本。後來我們長大了,這些書看起來就大不足道了。可那是當時!

我看看書店的電鍾,六點鍾了。昨天被揪過的耳朵還有點兒痛呢!我說:“妖妖,回家吧!”“急什麼,再看一會兒。”“算了吧!明天還能看的。”妖妖抬起頭看著我說:“你急什麼呀?”“六點了。”妖妖說:“不要緊,到七點再回家。”

我也真想再看一會兒,但揪耳朵的滋味不想再嚐了,我堅決地說:“妖妖,我非得回家不可了。”

“你怎麼啦?”我什麼也不瞞她,我說:“我媽要揍我。你看我今天早上左耳朵是不是大一點兒?噢,現在還腫著哪!”

妖妖伸手輕輕地摸著我的耳朵,聲音有點兒發抖:“痛嗎?”

“廢話,不痛我也不著急走了。”“好,咱們走吧。”

我看看《霧海孤帆》的標價,又把它放下了。其實不貴,隻要四毛錢。可是我就剩兩毛錢了。妖妖問我:“這書不好嗎?”“不,挺有意思。”“那幹嗎不把它買回去看?”

我不瞞她,告訴她我沒錢了。她說:“我有錢哪。明天我管我媽要一塊錢,她準會給的。我還攢了一些錢,把它拿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