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這一切都忘了,這樣更好。
PS:在排版的最後一刻,我對編輯說,這個還是不要放出去了,於是它被從書裏麵抽出來。
官網四萬人了,謝謝大家一路陪我走來。
願每個人都平安喜樂。⊕思⊕兔⊕網⊕文⊕檔⊕共⊕享⊕與⊕在⊕線⊕閱⊕讀⊕
【番外‖完結】《風景依稀似舊年》(千山暮雪番外此文為紙書番外,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本文涉及大量劇透,不喜誤入
簽字的時候我頓了一下,望了一眼離我不過咫尺之遙的那個男人。他似乎很放鬆地坐在沙發上,但明顯心不在焉,眼睛看著窗外,心更是不知道又飄忽到什麼地方。
倒是他的律師比他更緊張,見我如此,連忙半是疑惑半是催促地看著我。
隻要我在協議上簽下自己的名字,那麼從此和他再無半分關係。或者還是有的,圈子裏那些閑得發慌的太太們,也許背地裏會將我稱作他的前妻。不過我想,不至於有人這般不識趣,敢當麵對我這樣說。
前妻。
多麼可笑的兩個字。
我從來不曾做過他的妻子,他心知肚明,我亦心知肚明。
十年,從二十歲到三十歲,我這一生最好的時光已經過去。
和我結婚的時候他二十三歲,那時還是略顯青澀的大男生,如今時光已經將他雕琢成穩重成熟的男人。歲月幾乎沒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跡,除了氣質,他的一切恍若不曾改變。
我簽完自己的名字,推開那份協議,再簽另一份。
筆畫出奇地流暢。十年前新婚之夜他第一次提出離婚,我用最尖酸刻薄的詞彙與他大吵,最後他摔門而去。在他走後,我獨自泣不成聲,倒在床上放聲大哭。
十年,我用最渴愛的孤獨熬成了毒,一絲一縷,侵入了血脈。我以為自己會一生一世與他糾纏下去,不死不休。
沒想到還有這一天。
我還記得他的私人助理給我打電話,他從來不給我打電話,連最起碼的溝通亦是通過助理。一如既往公事公辦的語氣,恭謹而疏離:“慕小姐,莫先生同意出讓港業49%的股份給慕氏,具體詳情,您看是否方便讓您的助理過來詳談?”
十年來,他第一次在我麵前低了頭,認了輸,還是因為那個女人。
童雪。
他這樣愛她到底為什麼?
我一直以為他這樣的人,鐵石心腸,巋然不動,我一度都疑惑他是不是根本就不愛女人。
直到終於讓我覺察到蛛絲馬跡。
八卦報紙登載的新聞,照片裏他緊緊牽著一個女人的手,十指相扣。
他從來沒有牽過我的手。
十年掛名夫妻,我單獨見到他的次數都屈指可數。即使是在家族的聚會中,大部分情況下,他和振飛的關係都比和我熱絡。所以父親在委派執行董事去莫氏的時候,特意選擇了振飛,而不是我。
父親輕描淡寫地說:“你不適合擔任這類職務。”
我明白父親的弦外之音,其實我更不適合做他的妻子。
我知道自己是發了狂。
那個演電影的女人,憑什麼被他牽著手?
我要讓她一輩子再也演不了電影。
敢阻在我和他之間的一切人和事,我都要毀掉。
振飛曾經勸過我,他說:“姐姐,算了吧。”
算了吧?
多麼輕巧的三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