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外 人生若隻如初見 (1)
那年我十八歲,是個高二學生。
我成績不怎麼樣,打架卻是一把好手。因此也認識了好幾個鐵杆哥們,他們都喊我老大,對我言聽計從。在他們日複一日的畢恭畢敬裏,我覺得自己真的是個人物。而且我還是個有錢的老大,我媽在我很小的時候死了,我爸跟另一個女人結婚,去了美國,他雖然不想理我,可我到底是他兒子,他經常給我寄錢回來,讓我花錢花得隨心所欲,那幾個哥們家裏條件都不是很好,我請他們吃好的,他們更加對我感激不盡。我這麼傳奇,校裏校外,都知道我的大名,連老師都不敢惹我,對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可是我們的班長李振雲例外。
其實我和他的矛盾一開始並沒有那麼激烈,我剛進這個班的時候還對他挺有好感的,他長得很好看,說話斯文有禮,時不時還會臉紅,隻不過大多數時候,他沉默無言,看上去很內向的一個人。
他成績很好,雖然說話不多,可是大家都很喜歡他,於是,高二剛開學,我們民選班長,他就當上了。
可是我對他的好感也就完了。
那時我已經習慣了哥們的言聽計從,俯首稱臣,也習慣了別人看我的敬畏目光,其實我現在回想起來,主要還是“畏”,不過那時真的是很風光的。
李振雲偏偏不買帳。他負責管紀律,經常要去給全職搗蛋分子作思想工作,主要是說什麼爸媽不容易啊,前途要靠自己把握的大道理,他雖然話不多,卻很有說服力,還真有一些人被他感動得不得了,以後成績突飛猛進,再也不搗亂。
可是我就是看不慣他那幅苦口婆心的死樣。
其實自己也說不清是什麼心理,反正自從他當上班長,我就開始對他討厭。連以前看得慣的,現在統統成了討厭的理由。比如,這家夥很愛幹淨,夏天穿件白襯衫,偶爾打打籃球,別人都髒得像個泥猴,他還是幹幹淨淨。我的課桌裏書亂得一塌糊塗,要找本書比登天還難,很多時候我都是兩眼向天的聽老師講。而他的桌子裏永遠幹淨整齊,總之,他這個人給人的感覺就是“清秀”,連帶的讓人覺得他的書,他的筆,他的衣服,都很“清秀”,真是奇怪的感覺。不過在我看來,一個男的天天這麼幹淨,是神經病。
其實討厭一個人,完全可以當他不存在,但是我越討厭他,越是一天到晚注意著他。他成績好,老師對他偏心,女生似乎也很喜歡這種斯文帥哥,三天兩頭遞紙條給他,有的還假裝問題目去接近他,哼,別看那些女生看上去很害羞,她們打的是什麼鬼主意,根本逃不過我的眼睛。不過他自己好像並不感興趣,美也好醜也好,熱情也好矜持也好,他都不搭理。書呆子嘛,都是這樣的。不過大家對他的喜歡,讓我很嫉妒,雖然他們都很怕我,可是不會有女生對我遞紙條。
如果僅僅是這樣,也還罷了,偏偏那天自習,我一哥們跑過來坐我旁邊說笑話,被他看見了,他走過來叫我們不要說話,我印象中他和我說話非常少,我還數過,總共五十四句。沒想到他這次開金口,還是為了教訓我。這叫我怎麼忍受。
我冷冷的看著他,故意不急不慢的拿出一根煙,小哥們趕緊給我點火。
我衝他噴了一口煙,用了在外麵打架時的口氣:“老子的事,要你管?”我聲音不小,全班的目光都瞄向了這兒,我瞪了他們一眼,有些膽小的趕緊縮回了腦袋。
他猛地抽出了我的煙,聲音不高但是不容置疑:“這是教室,不準抽煙。”
這下是真的惹惱我了,尤其是弟兄麵前,多沒麵子,我猛地一拍桌子,就準備開打,真******倒黴,語文老師走了進來,把他喊走了,她並沒有留意發生了什麼事。
我一定要報複。
等到放學,他一個人回家,那條路人不多,我幾個弟兄把他攔住,說是要找他談點事,說完不由分說,把他拽到了一個根本不來人的地方,一頓暴打。
幹得太棒了,連麵都不要我露,這才是老大的氣勢。我興奮的問自稱下手最狠的王曉勇,要他講講現場,他說得眉飛色舞,完了加上一句:“我們做事,老大放心。我們揀他肉多的地方打,打完了還替那混蛋整了整衣服,對他說,現在誰都看不出你挨過打,你要是敢告,保管卸你一條胳膊一條腿。”我繼續問:“那混蛋有沒有說什麼?”王曉勇想了一下,搖頭:“那倒沒有。他一直沒做聲。”“一直沒做聲?”我有點驚訝,“也沒求饒,或者,放兩句狠話?““沒有。”“連哼哼兩聲都沒?”“沒”。我不再作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