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光溢彩 作者:墨笑
[內容簡介]
這個男人,自私,自負,對身邊的女人用完就丟!唯獨她。這個女人,聰明,人性,隨和而又自我,唯獨拿這個男人沒轍。他天生傲氣,她天生放縱,他倆天生就該在一起,這一糾纏,整整十一年,女人喜歡男人的吻,有了他的吻,做什麼都成功。男人對女人說:“敢背叛我就掐死你。”女人看了他一眼:“掐死了我,看你到哪兒去找世上獨一無二的絕配。”……
楔子『流光溢彩』作者:墨笑
我叫王可,開始寫這本書的時候,裏高考還有五十九天,一千四百一十六小時,八萬四千九百六十分鍾,換算成秒鍾的話,就更客觀了,到現在我已知道考重點是無望了。所以我就攤開稿紙,開始“創作”,姑且稱之為創作吧?至於為什麼,看下去你會明白。
這段算是一個序言吧。簡單的把我這個人說一下,綜合起來,就是四個字:犯賤、愛錢!
像我這樣一個不愛文學的人開始創作,大概是畢業鑒定上“熱愛文學”四個燙金的大字刺激了我的虛榮。那些談文學、寫文學、愛文學的人通常有著體麵的外表、優美的身段和純金打造的心。
由此你想到了吧,我就是那種大街上隨手一抓都一大把,平凡得該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以免影響市容的。如果你哪天逛街時,覺得有哪個人不夠顯眼,也許那就是我,你可以喚我一聲阿可。
臉蛋不漂亮,加上個性不討喜,讓我身邊的雄性人種不是虎背熊腰就是惡棍流氓,唯一的一個清秀男生擁抱我的時候我才隻有十三歲,讓我以為自己是躺在爸爸的懷裏,惡心的有點想吐。
老媽說我小時候很乖,從來不反抗她,可自從念中學後,就變成了脫韁的野馬,越來越不懂事了。不懂孝道,自私自利,連寫出來的文字都一個個豎著冰冷的針尖,恨不得紮破每一個讓我看不順眼的細胞,讓更多的俊男美女、善良人士在麵前消失。
嘿嘿,這些總不能全怪我吧……
第一章『流光溢彩』作者:墨笑
我對母親說希望換個好的學習環境,實際上是為了擺脫那些醜陋的不堪回首的記憶,於是母親讓我轉學了,轉到離家要坐兩趟車的學校,那兒的大部分同學都過於單純和驕傲,於是我不得不裝出一副傻氣的模樣,以博得老師和同學們的關愛,這樣相安無事過了三年,我升入了高一。
那個時候,父母對我抱以極大的期望,連我自己都開始自視過高,有些目中無人了。我的性格也開始變化,正確的說應該是恢複自己的本性。
我開始喜歡一個名叫白靖的男生,他的模樣斯斯文文的,其實本質是壞到骨子裏去了。在他之前,我已經有喜歡的男生了,隻不過那個人離我太遠,讓我需要在近距離找到一種類似的慰藉,由此向自己證明,其實同時喜歡幾個男生並不是不可能的事,道是自始至終鍾情於同一個人有點像天方夜譚。
白靖是學生會會長,我是學生會幹部,可惜並沒有近水樓台先得月,因為還有一個女生夾在我們之間。懷就壞在這個叫任玲的女生長得,唉,太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