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3 / 3)

他話還沒有說完,韓澤城就搶過話尾:“所以就給我們特案組拿來玩玩,對吧?”

耿波又瞪眼:“所以這麼詭異的案子就隻有交給你們了,你們要好好努力,做出點成績出來。”他說完,重重地踩著步子走了。

小李子和莫雲麵麵相覷:“現行犯,人證物證俱在,還有動機,都說可以結案了,那這案子還有什麼可查的?”

夏凡認真的看完檔案,坐那想了一會,猛的眼前一亮:“這案子,確實有得查。”

她跑到白板前,把檔案夾中幾張鮮血淋淋的現場照片貼在上麵,然後飛快的開始在白板上寫了幾行字。

凶手:廖小晴,25歲,身高158,體重42公斤。無業,創傷後應激障礙的精神症患者。

死者:王銳,50歲,身高178,體重93公斤。原小南街胡同旁一家公司的保安,7年前辭職。

死因:身中27刀,當場身亡,無其它傷痕。

她一邊寫,一邊說道:“廖小晴7年前報案,稱下午放學時回家路上,在這小南街胡同裏被□□,她當年未滿18,事情發生後因為害怕就跑回家洗了澡,燒了衣服。姐姐廖小瑜回家後知道了此事,就帶她去報警。廖小晴清楚的看到了罪犯的臉,認出是附近的保安,但她不知道對方的名字,所幸她是學畫的,在情緒平複後,她畫出了對方的相貌速寫,正是王銳。當天是王銳的休息日,王銳的妻子證實王銳一直在家裏,所以他有不在場證明。除了自己的證詞之外,廖小晴拿不出任何的證據來,於是這個案子當然不能成立。廖小晴因為此事得了創傷後應激障礙症,1年後廖小瑜帶她搬家,離開了小南街胡同。”

莫雲撓撓頭:“這是作案動機啊,報複,很有說服力,連地點都是有意義的。”

李洪將也說:“就算時隔7年才動手,但這也算合情合理,解釋得過去,沒有疑點啊。”

夏凡轉身,刷的一下把地圖拉了下來,在小南街胡同按了顆標記圖釘,又在廖小晴現在的地址東華路按了顆標記圖釘,說道:“廖小晴現在的住址與小南街胡同相差了近20公裏,有創傷後應激障礙症的人,膽怯,反應過度,敏[gǎn],對產生創傷的地點或是人有很大的抗拒心理,按理她會很少跟人接觸,不獨自出門,可案發現場隻有她和死者兩個人,她被捕後她姐姐才知道她沒在家裏,她是如何獨自一人去到小南街胡同,又那麼巧準備好了匕首,碰上了大仇人王銳,還能順利把他殺了?”

李洪將想了想:“這也不算解釋不通,她有預謀,可能早就買好了匕首,每天趁家裏沒人了就偷偷去小南街胡同那轉悠,看看能不能碰上欺負過她的人。那天正巧撞到了,於是就動手了。”

廖小晴可是被當場抓到的,所有的物證也都指向她,案情非常明朗化。

可夏凡搖頭,她興奮得臉蛋發紅,她大聲說:“可有一個最大的疑點,廖小晴的小個子,是怎麼把王銳幹掉的?”她拍拍檔案夾:“這裏麵記得很清楚,王銳身上,除了那27道匕首刺傷的傷口外,再沒有其它,如果一個人被匕首攻擊受傷,他的前臂那,應該有抵抗傷痕才對,但是王銳沒有,而且也沒有捆綁的痕跡。現場的照片也可以看出,他的四肢是自由的,但血跡的範圍有限,隻在他躺下的那片區域。也就是說,他不跑不抵抗,就躺在那讓人捅他。這難道不奇怪?還有,廖小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