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意料的是,我竟然很喜歡它。我不知道它開不開得走,但我能從它的身上看到我自己的影子。而且,它是那種結結實實,永遠也壞不了的鐵疙瘩,就是你在車禍現場看到的那種結實玩意兒:自己身上漆都沒蹭掉一點兒,而周圍卻一片狼藉,全是毀在它手下的外國汽車的碎塊兒。
”哇,謝謝爸爸,我非常喜歡它!”現在看來,我明天麵臨的恐怖會大大地減輕了,用不著在冒雨徒步走兩英裏去上學和同意搭警長的巡邏車這兩者中做選擇了。
”我很高興你那麼喜歡它。”查理生硬地說道,又不好意思了。
☆、80|4.02
我屏息靜氣地望著房間的另一頭,遠遠地凝視著獵人那深邃的眼眸,而他則以愉快的目光回應我。
這無疑是一個不錯的死法,死在別人——我鍾愛的人的家裏。甚至可以說轟轟烈烈。這應該算是死得其所。
我知道如果我沒有來福克斯的話,此刻也就不必麵對死亡。但是,盡管我害怕,也不會後悔當初的決定。當生活給了你一個遠遠超過你期望的美夢,那麼當這一切結束時也就沒有理由再去傷心。
獵人帶著友好的微笑,從容不迫地走向我——來了卻我的生命。
1.初見
媽媽開車送我去的機場,一路上車窗都敞開著。鳳凰城當天的氣溫是75華氏度,蔚藍的天空,萬裏無雲。我穿著自己最喜歡的那件無袖網眼白色蕾絲襯衣;我之所以穿這件襯衫,是用它來跟鳳凰城作別的。手上還拎著一件派克式外套。
華盛頓州西北的奧林匹克半島上,有一座名叫福克斯的小鎮,那裏幾乎常年籠罩著烏雲。這個微不足道的小鎮上的雨水比美利堅的任何地方都要多。媽媽就是從這個小鎮那陰鬱而又無處躲藏的陰影之下,帶著我逃出來的,當時我才幾個月。就是這個小鎮,我每年夏天都不得不去袋上一個月,直到我滿十四歲。就是在那一年,我終於拿定主意說不肯去;結果最近三個夏天,爸爸查理沒辦法隻好帶我去加利福尼亞度假,在那裏過上兩個星期。
我這次自我流放的目的地就是福克斯——采取這次行動令我恐懼不已。我憎惡福克斯。
我喜愛鳳凰城。我喜愛陽光,喜愛酷熱。我喜歡這座活力四射、雜亂無章、不斷擴張的大城市。
”貝拉,”上飛機之前,媽媽對我說,這話她已經說了九百九十九遍了,”你沒有必要這樣做。”
我長得像我媽媽,但她頭發較短,而且臉上帶有笑紋。看著她那雙天真爛漫的大眼睛,我湧起一陣心痛。我怎麼可以撇下我可愛、古怪、率性的母親,讓她獨自一人去生活呢?當然,眼下她有菲爾,賬單會有人去付,冰箱裏會有吃的,汽車沒油了有人去加,迷了路也有人可求,但還是……
”我真的想去,”我撒了個謊。我一直都不太會說謊話,不過這個謊話最近一直在說,最後連自己都深信不疑了。
”代我向查理問好。”
”我會的。”
”我很快就會來看你的,”她堅持道,”你想回家的話,隨時都可以回——你說一聲需要我,我馬上就回來。”
不過,從她眼中我能看出這樣的諾言會讓她做出怎樣的犧牲。
”別為我操心,”我勸她,”一切都會很好的。我愛你,媽媽。”
她緊緊地摟了我一會兒,然後等我登上了飛機,她才離開。
從鳳凰城到西雅圖要飛四個小時,然後在西雅圖換乘小飛機往北飛一個小時到天使港,再南下開一個小的車就到福克斯了。坐飛機我倒不怕;不過,跟查理在車上相處的那一個小時卻令我有些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