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節(2 / 3)

熊逸苦笑著:“自然是謀殺,從現代的觀念來看,那是謀殺,但是用兩千多年前的觀念來看,卻是祭神,是一種使大家得到平安的儀式,犧牲一個少女的性命,去滿足他們崇拜的神的要求!”

我呆了半晌,熊逸又道:“那些哀歌,究竟唱些甚麼,我想沒有人可以分辨得出來了,但是,你可還記得那一句之後,那個特殊的尾音?”

“當然記得的,那是一個特殊的‘SHU’字音。”

熊逸緩緩地道:“你讀過楚辭中的‘招魂’?”

我呆住了,楚辭中的“招魂”,每一句都有“些”子的結尾音,是全然沒有解釋的語助詞:魂兮歸來,去看不恒幹,何為兮四方些。舍君之樂處,而離彼不祥些。魂兮歸來,東方不可以托些!

兩千多年前,楚地的人,殺了一個少女祭神,然後又齊唱哀歌,來替那位少女招魂,黃博宜發現的聲音,秘密就是如此!

那是人類處於愚昧時代留下來的聲音,但願現在留下來的聲音,別給兩千多年後的人也有愚昧的感覺!

第一章 不屬於人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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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頭”是一個詭異得令人難以置信的故事。

在敘述故事之前,先要說幾句題外話。不久之前,我接到一封自加拿大寄來的信,寫得很長,寄信來的,是我不相識的三個年輕人,他們都在大學就讀,和我討論了一些科學上的問題之後,用揶揄的口氣問:為甚麼那麼多詭異古怪的事,全都給你遇上了,而不是給別人遇到呢!

由於那幾位年輕朋友沒有回信地址,所以我隻好在這裏回答。

我回答是:我所遇到的事情,一開始就詭異古怪的,少之又少,它們大多數是極其普遍的一件事,任何人都會忽略過去,我隻不過捕捉了其中極其細微的一個疑點去探索。

探索的結果,才會發現事情越來越是詭異古怪,很多事遠在現人類知識範圍之外。如果當時忽略了那一些細微的可疑之點,那麼,自然也不會發現進一步的詭異的事實。

所以,可以那樣說,稀奇古怪的事,並不是恰巧給我遇到,而是每一個人都可以遇到,但是大家都忽略了過去,而我則鍥而不舍地追尋它的原因。

譬如說,街頭有兩個少年在打架,那樣的事,居住在城市中的人,一生之中,一定都看到過。不是奇事,極其普通。

看到兩個少年在打架,有的人會上去將他們拉開,有的人會遠遠躲開去,有的人會在一旁呐喊助威,看一場不要買票的戲,也有的人會去叫警察,一句話,那是一件極普通的事。

而“盡頭”這個詭異莫名的故事,就是由兩個少年在街上打架開始的。

我不是第一個發現他們在打架的人,當我發現他們的時候,惡鬥的兩個少年之旁,至少已圍了十三四個人,都在大聲叫好。

兩個少年,大約都隻有十六七歲,一望便知沒有受過良好教育的那種問題少年,其中的一個在流鼻血,另一個也鼻青眼腫。

可是他們卻還在打著,纏在一起,拚命想將對方摔倒在地上,時而騰出手來揮擊著。

我看到這種情形,感到十分惡心。

使我惡心的,決不是那兩個在打架的少年人,而是圍在一旁看熱鬧的人。

我站定了身子,隻看了幾秒鍾,便決定該如何做。

我推開擋在我身前的兩個人,向前走去,來到了那兩個少年的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