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望了方根發半晌,方根發的話,倒可以相信。
因為他們全是年輕人,而和丁阿毛接頭的是中年人。可是我如果相信了方根發的話,那麼,我追尋的線索又斷了。
我來回踱著,突然間,我心中一亮,忙道:“你車子的這種情形多久?”
“足有半年了!”
我忙道:“聽著,這件事十分重要,你告訴我,通常你最長時間不用車子的時候,將車子放在甚麼地方?你當作完全不知道有那件事一樣,如果再有人來用你車子的話,我會捉住他!”
方根發搖頭道:“我想你這個辦法行不通了,車子好幾天來都很正常!”
我瞪大了眼,我以為我如果隱伏在方根發的車子四周,就可以有機會捉住那些人,但是我顯然想錯了,因為他們一定不會再繼續使用方根發的車子。
我攤開了雙手,揮了一揮,這是一種最無可奈何的表示,因為我的一切追尋的線索,全部斷了,甚麼也沒有剩下,我不知道該如何進行才好!
我將那塊銅牌留在辦公桌上,向外走去,在門口,我略停了一停:“對不起!”
然後,我向前直走了出去,我推開了門,煙霧又向我襲來,外麵仍然一樣混亂,而且,幾乎是一點燈光也沒有了,音樂仍在繼續著,我好幾次,腳踏下去,不是踏在地上,而是踏在地上打滾的人身上。
我終於走出了那家夜總會,我走出來之後的第一件事,便是深深地吸一口氣。
然後,我走過對街,呆立著不動。
我該怎麼辦呢?我實在沒有辦法了!
雖然我不是一個肯隨便表示沒有辦法的人,但到了真正沒有辦法的時候,卻也非如此不可。
雖然我明知章達的死,是一個極其巧妙的安排,是一項真正的謀殺。但是和這件事唯一有關的人丁阿毛死了!
我發現了那種神秘力量,也感到了那股力量的威脅,但是我卻根本捉摸不到那種神秘力量的一絲一毫,這真令人痛苦莫名!
我來到了車子旁邊,我的動作,都好像是電影中的“慢鏡頭”一樣,因為我實在一點精神也打不起來,我打開車門,坐在駕駛位上。
過了好久,我才發動了車子。
而當我在發動了車子之後,我心中陡地一動,我想到章達和李遜兩人,都先後遭到了不幸(李遜隻是失蹤,但是我假定他也遭了不幸。)
他們兩人遭了不幸,自然是因為他們發現了那種“神秘力量”,而且在他們的學術研究報告之中,確切地提出了這種力量存在的證據!
現在,我也知道有這種力量的存在,我是不是也會遭到危險呢?
我絕不怕遭到危險,而是急切地希望危險降臨到我的頭上來!
因為,我現在沒有絲毫線索去找“他們”,那我就隻有希望“他們”來找我!
而我要達到這一目的,我必須到處去宣揚,去告訴別人,有那種“神秘力量”的存在。最後,自然是能夠說服警方,使他們來展開調查。
我一想到這一點,精神為之一振。
可是,那卻隻是幾秒鍾之內的事,接著,我便又歎了一口氣,警方怎麼可能相信我的話?在警方的一切紀錄之中,丁阿毛隻和我發生關係,是我兩次將丁阿毛送警察局,丁阿毛奪槍而逃,要找的是我,章達因此死於意外。^思^兔^在^線^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