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節(1 / 3)

筆疾書。

「怎麼了?有漏掉的人嗎?還是你突然想到還要邀請誰?」

「好了。」少少三個字,她寫得很快。「這一個不能忘,忘了就沒辦法開桌吃飯羅,要他準時到,主桌留一個位置等著給他坐咧。」

誰呀?這麼重要?

火燎原折好喜帖,等著要塞進去,一從她手上拿過信封,他怔住,好半晌才笑出聲,把她手上的筆接過來,在時間地點旁邊補充一句「給我準時到」,才將喜帖放進去,再遞給火燦仲要他在封口處貼愛心貼紙。

火燦仲好奇地翻到信封正麵,跟著噗哧一笑——

以後,他要娶的女人,一定也要是一個在聽完他的故事後,會願意擁抱他,願意給他笑容,願意繼續愛他,就像小陶愛燎原那樣,還有,願意親手在喜帖上寫下那一個等同於父親的姓名……火燦仲在心中默默定下擇偶條件,帶著鼻酸的笑意,封上信封,將它放置在那一疊喜帖之外,上頭陶樂善筆調飛揚的字跡,寫著——

火老大。

【全書完】

番外——火老大

那兩個小男孩,他第一眼看到就很喜歡。

所以當他們的不良父親說要用小孩來抵兩百萬賭債時,他欣然同意。

如果他的兩個兒子沒在那場車禍中喪命,現在年紀應該比他們大一些些,差不多也到叛逆期了吧?

不知道是會像那個叫哲人的小傢夥一樣不羈難管教,還是像彥人彬彬有禮?或者是一個像一個?

當初年輕氣盛,打拚自己的勢力範圍,占地盤、爭油水、逞兇鬥狠,忽略了妻兒,以為家庭是擺在事業後頭,隻要讓家人衣食無缺就好,等他功成名就之後,家人的日子會過得更好,對他也就不會有抱怨。

然而妻兒在仇家設計的車禍中過世,獨獨留下他一個人品嘗飛黃騰達的滋味,也才知道,他的成功,是件多寂寞的事。

他不記得兒子們是什麼時候學會爬、學會走、學會說話,現在就連他們的模樣都記得有些模糊了。也難怪,他和他們相處的次數,輕易就能數出來,即使他們是他骨血的一部分,是他的至親,卻因為他的失職而變成現在這樣,他總是在感歎之際,痛恨起自己。

他試圖尋找第二春,想再擁有一個妻子、一群孩子,但或許是他的手染過太多血腥和罪惡,他身邊的女人始終沒有一個為他生下一兒半女,這讓他的人生留下缺憾。

眼前這兩個孩子,讓他想起了曾經當過父親的自己。

不過看來他似乎不是個好父親,非常不擅長這種角色。

袁哲人在瞪他,兩顆眼珠子黑溜溜的,瞠得好大,把他當仇人一樣,嘿嘿,每次那小子露出這號表情,都讓他有大笑的衝動,心情變得非常之好,也會更想欺負死小鬼,看他有活力地哇哇狂吠。

「小子,過來。」他朝袁哲人勾勾手指。

「幹嘛?!」沒看見老子在擦桌子嗎?!可惡,還把兩條腿架在桌上抖呀抖的,看了就礙眼!

「倒杯酒給我解渴。」沒嘗過被兒子端茶孝順的感覺,現在就來試試看那感覺有多爽。

「哼!要喝不會叫酒店小姐幫你倒?!」

火老大一腳送過去,把他踹得一頭栽進長沙發。「羅唆什麼?!倒酒!」死小鬼,敢頂嘴?!

「你去喝尿——」

「弟……」袁彥人怕弟弟再吃虧,址著他的衣角,要他照做。

隻是一杯酒,倒就倒,沒必要討皮肉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