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過了多久,一支救援隊經過,兩個農民把我移交給了他們。隨後,我被送上車,進了醫院。
經檢查,由於我的前額被飛石擊中,引起了腦震蕩,而腿部有較重的軟組織挫傷。慶幸的是,沒有骨折。要不,兩三個月沒法行動,俗話說,傷筋動骨100天啊!
幾個青年誌願者過來幫我擦了身體,喂了些流食。
周圍的床鋪上,傷員們正用手機跟遠處的親友報平安,收音機裏,不停地播著尋人啟示。
我聽了很久,都沒有尋找我的啟示播出。
但我想到,必須主動跟公司聯係。這麼久,沒跟張紫怡和陳蘇妤聯係,她倆肯定挺著急的。
在我的一再申請下,一個誌願者按我說的號碼撥了,手機湊在我耳邊。
兩丫頭一聽見我的聲音就哭了:你好好的呀?我們還以為你出了不得了的事!
“別管我了,你們馬上跟災區這邊的廣播電台聯係,在上麵發一個尋找何誌強老母親的啟示!”
三天後,我被轉回漢都的醫院,醫生說還要在醫院待一周能出去。
雖然住院,但回到漢都還是方便多了,即使躺在病床上,我也能安排公司的工作了。
眼下,我最急的,是要千方百計找到何誌強母親的下落。異地尋找何誌強的母親並不容易,因為,地震後,現在還有一萬多人埋在廢墟裏,而一些被救出的傷員已被轉往全國各地的醫院。如果,她被送到了省外醫院,那麼,短期內是根本沒法找到的。
但是,我們還是盡量想辦法,除了在廣播電台發尋人啟事外,還在省電視台的兩套節目中播尋人啟事。可是,一周過去了,無任何回音。
這期間,許國昌三次從非洲打越洋電話回來詢問。聽說,我在災區受傷了,非常焦急,讓張紫怡她們專門給我請個保姆來照料。
其實,哪用得著呀,醫院本來就有護工,而且,張紫怡和陳蘇妤也在輪流照顧我。
許國昌指示我們,幫員工尋親這件事,一定不要吝惜錢,要馬上在省級大報上推出大版麵的尋人啟事。
我心想,要多大的版麵呢?我太熟悉報紙了,省級報紙的整版廣告不花十多萬才怪。
“許總,在省級報紙上刊尋人啟事,的確可以,但不用一次性投入這麼大吧,眼下,公司的資金並不是很寬裕的,還得省著花。”
“那你看著辦吧,反正,要醒目,要引人關注。如果不行,就在全國媒體上做廣告!”
“我會妥善安排的!”
於是,我叫張紫怡在一家省級都市報上刊發了三分之一版的尋人啟事。
但還是沒有回音。
這些天,何誌強本人也多次催問,由於沒有結果,最後決定親自回來找人。
這無形當中,又加大了我的壓力。沒辦法,我隻有加大尋人廣告的力度,又通過手機運營商播發了尋人啟事。
盡管,傷還沒完全好,尋找何誌強母親的事也壓在心頭,但是,我沒有放棄對周大勇的追查。這個人為什麼要在路上置我於死地?現在,他在什麼地方?
可是,根據周大勇的報名登記資料,卻沒有查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因為,他報名用的是假身份證。
我向公安局報了案,王警官聽說有人要我的命,非常重視,他認為,這並不是孤立的案件,這跟別墅一係列命案應該是有關聯的。所以,他決定並案偵查。
我仔細回想周大勇一路的表現,越想越後怕,從跟著我以來,他總是沉默寡言,目光陰沉。他選擇在那樣的地方害我,如果得手,沒人會認為那是一起凶殺案。畢竟,在地震災區,從坡上失足落水淹死或者摔死都是正常的。況且,案發時,隻有我們兩人在場,即使要查,誰又說得清是我自己失足掉下去的,還是周大勇一腳蹬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