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節(1 / 2)

_╰)╭有緣再見~mua~

何澤番外——原罪

很多人經常都會說,如果你早一點遇見的是我,就好了。

我和識久相遇絕對算是早的了,至少比他和那個人早,如果那個算是人的話。

我們大學的時候是一個宿舍的,四人間,有個人可能江湖闖蕩去了,辦了退學手續根本就沒來過,整間寢室就隻有我,文修,還有就是識久。

文修這麼多年來也不容易,個二缺的性子從始至終就沒有變過,不過他個動物醫學的可能從根本上就比較忠於本能和天性,尿性和我們不一樣。

我和識久的床是挨著的,就算不是同床共枕起碼也是在一個水平麵上。

那個時候的識久,怎麼說呢,很有韻味,啊,這還是說的太抽象了。

這小子天生自帶驚豔感,瞅完第一眼一般情況都會再去瞟個兩三眼,但你第二眼要再望過去,他就會拽一拽身邊的人,要麼快速走開,要麼側頭避開視線,臉上還會微微的泛個紅。

他膚色甚白,那飄紅染在臉上看得人心癢癢。

喜歡上識久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容易到我回溯過去我都想不起到底是什麼時候開始那麼關注他。

但真正沒法抑製的淪陷下去的時候是在一次打籃球賽的時候,他是隊裏的得分後衛,得分全靠隊友。

那次我幾乎是一竄就上去了,整個人被對方一米八九的壯士給直接撲地上去了,裁判一臉裝酷沒吹。

識久投籃一直很穩,籃球脫手入框。整個人姿勢瀟灑漂亮的不得了,裁判吹哨,我們隊反超一分險勝。

他看著比分板似是有些不好意思的抓了抓頭,抿著唇微微的笑,眼神亮亮的看著我,朝我伸出了手,陽光正好。

當時我就覺得,這個人真特麼好看的要死。

識久問:你還好吧?

我笑得有點無奈:膝蓋傷了,走路估計全靠跳。

識久直接把我手搭他肩膀上:我扶你回去吧。

明明都是一身汗臭味,我卻覺得舒心的緊。

識久很多事都很擅長,但偏偏是個音癡。

現在都還記得當時才開學的時候,學校裏出了個活動非得每個寢室搞個活動出來參賽。

我們仨一合計就定了唱歌。

一首beyond的真的愛你跑的沒了邊,文修還去那些雜貨批發市場鼓搗了仨10塊錢一把的那種玩具吉他,一按就是生日快樂歌,還是電子琴版本的。

當時我們就那麼傻不拉幾的站在那講台上,丟人現眼。

下麵那些學生會的笑得都趴在了桌子上顫唞。

我是真的沒想到,識久平時說話挺好聽的一聲音,一到了舞台上就跟修羅場一樣。

我愣是快跟著他的調跑完一個海陸水循環。

還沒有把調給拉回來。

可是他唱的還非常認真,始終保持了一個靈魂歌者的基本素養。

文修當時聽識久唱了第一句之後整個人都傻了,抓著他的塑料吉他一個沒留神碰到了按鍵,整個教室就識久的歌聲和生日快樂歌唱和著。

很理所當然的,我們初賽都沒過。

可是我們還是倔強的去看了決賽。

如果可以選擇的話,我希望我這輩子都沒有讓識久去看那一次比賽。

那是堪比馬克思和恩格斯巴黎相會的重大事件。

識久看到了葉卿。

時至今日,我也不得不說,葉卿是個很美的女人。

當時的她坐在鋼琴前,一頭黑發挽在腦後,隨意的別了根簪子,很溫婉的樣子。

追光燈打在她身上,像是月光在流轉。

識久安靜的看著她。

直到葉卿演奏完畢,識久突然笑了一下。

“我好像有點喜歡她了。”

後來,後來我都有點記不太清了。

那段時間我日子過得有些渾渾噩噩的,隻隱約的記得葉卿和識久越來越近。

追葉卿的人絕對不在少數,然而識久自己本身也算是一個傳奇的存在。

那段時間我很少見到識久,他似乎總是很忙。

社團的事,學生會的事,葉卿的事。

相遇了,我們也不過隻是笑一笑,打個招呼。

知道他們開始交往的事情我一點都不驚訝,但是心裏麵的失落很明顯。

識久的床邊上有個小櫃台子,上麵有好幾本素描本。

三分之二都是畫了葉卿的素描。

站著的,坐著的,側臉,正麵,背影,顰蹙,笑顏。

隻有一張我。

是我讓識久給我畫一張的。

就像小王子裏畫綿羊那樣,不停的挑著刺兒說,這不對,那不好。

我不是很能理解那本童話裏那個小王子之所以最後要了一個箱子的用意是什麼,或許是因為我也是一個大人,正因為我是一個大人,我無法簡單的表述我自己的感情,在這份感情麵前,我怯懦的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

我當時不斷的指著畫告訴他:這裏太圓了,我有那麼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