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氣象災害之雪災(1)(1 / 3)

雪災是什麼

雪災亦稱白災,是因長時間大量降雪造成大範圍積雪成災的自然現象。我國一般發生在北方牧區,主要是指依靠天然草場放牧的畜牧業地區,由於冬季半年降雪量過多和積雪過厚,雪層維持時間長,影響到牲畜生存和正常放牧活動的一種災害。

積雪對牧草的越冬保溫可起到積極的防禦作用,旱季融雪可增加土壤水分,促進牧草返青生長。積雪又是缺水或無水冬春草場的主要水源,解決人畜的飲水問題。但是雪量過大,積雪過深,持續時間過長,則造成牲畜吃草困難,甚至無法放牧,而形成雪災。

雪災是由積雪引起的災害。根據積雪穩定程度,將我國積雪分為5種類型。

永久積雪:在雪平衡線以上降雪積累量大於當年消融量,積雪終年不化。

穩定積雪(連續積雪):空間分布和積雪時間(60天以上)都比較連續的季節性積雪。

不穩定積雪(不連續積雪):雖然每年都有降雪,而且氣溫較低,但在空間上積雪不連續,多呈斑狀分布,在時間上積雪日數10~60天,且時斷時續。

瞬間積雪:主要發生在華南、西南地區,這些地區平均氣溫較高,但在季風特別強盛的年份,因寒潮或強冷空氣侵襲,發生大範圍降雪,但很快消融,使地表出現短時(一般不超過10天)積雪。

無積雪:除個別海拔高的山嶺外,多年無降雪。

雪災主要發生在穩定積雪地區和不穩定積雪山區,偶爾出現在瞬時積雪地區。

我國的雪災一般發生在北方,而2008年1月10日至2月中旬,我國南方出現了大範圍持續低溫、雨雪、冰凍等極端天氣,導致了嚴重的南方雪災。這次極端天氣影響範圍之廣、持續時間之長、強度之大、所造成的災害之重為曆史罕見。

我國雪災的類型、爆發規律及分布

我國雪災類型

根據我國雪災的形成條件、分布範圍和表現形式,可將雪災分為三種類型:

雪崩、風吹雪災害(風雪流)和牧區雪災。

雪災按其發生的氣候規律可分為兩類:猝發型和持續型。猝發型雪災發生在暴風雪天氣過程中或以後,在幾天內保持較厚的積雪對牲畜構成威脅。持續型雪災達到危害牲畜的積雪厚度隨降雪天氣逐漸加厚,密度逐漸增加,穩定積雪時間長。

人們通常用草場的積雪深度作為雪災的首要標誌。由於各地草場差異、牧草生長高度不等,因此形成雪災的積雪深度是不一樣的。雪災的指標也可以用其他物理量來表示,諸如積雪深度、密度、溫度等,上述指標的最大優點是使用簡便,且資料易於獲得。

雪災爆發規律

根據調查材料分析,我國草原牧區大雪災大致有十年一遇的規律。至於一般性的雪災,其出現次數就更為頻繁了。據統計,西藏牧區大致2~3年一次,青海牧區也大致如此。新疆牧區,因各地氣候、地理差異較大,雪災出現頻率差別也大,阿爾泰山區、準噶爾西部山區、北疆沿天山一帶和南疆西部山區的冬牧場和春秋牧場,雪災頻率達50%~70%,即在10年內有5~7年出現雪災。

其他地區在30%以下。雪災高發區,也往往是雪災嚴重區,如阿勒泰和富蘊兩地區,雪災頻率高達70%,重雪災高達50%。反之,雪災頻率低的地區往往是雪災較輕的地區,如溫泉地區雪災出現頻率僅為5%,且屬輕度雪災。但不管哪個牧區,大雪災都很少有連年發生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