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特點是與人類社會發展所處階段密切相關的,是當時社會生產力水平和社會形態所決定的。

也就是說,中國遠古暨三代軍事的發生、發展是與中國原始社會末期和奴隸社會時期的社會發展同步前進的。

首先,社會發展水平尤其是生產力水平決定了軍事的發生及其發展所能達到的高度。

在原始社會早期,生產力水平低下,人們必須集體勞動、共同生活,才能保證生存,沒有剩餘產品,沒有私有觀念,人與人是平等友好的。

而當人們征服自然的能力由於長期經驗積累而不斷提高後,人們向自然索取食物的能力大為提高,除每日食用外,剩餘產品日益增多,這就刺激了人們的私有觀念,私有財產隨之而生,而私有因素的加強,又進一步促使人們為掠奪他人財產和防止他人掠奪自己的財產而不惜相向搏殺。

因此,生產力的提高促使私有製產生,而私有因素的產生又最終導致了戰爭。

與此同時,私有雖然引發了戰爭,但當時生產力水平畢竟還很低,私有的程度還沒有促成階級、國家的產生,當時的戰爭隻能是以掠奪財富、占領土地和血族複仇為主要內容的部落之戰。

換句話說,當生產力發展到產生了階級、國家之後,即進入文明時代後,戰爭則表現為階級之間、政治集團之間、國家之間的權力與利益的軍事鬥爭。

而夏、商、周三代是中國奴隸製發生、發展、衰落的時代,所以當時對立的階級隻能是奴隸主與奴隸,政治集團也隻能是代表不同利益的奴隸主貴族團體,而所謂國家之間的軍事對抗,無論是商滅夏,還是周滅商,都隻是奴隸主貴族統治政權的更迭,而不可能是其他性質的鬥爭,無論是哪一類矛盾鬥爭都與奴隸製這一根本製度緊密關聯,無一例外。

再者,從兵器發展的情況看也同樣說明了這一點。遠古暨三代軍事史

本卷提要

本卷主要論述中國遠古暨夏、商、西周三代軍事發展的曆史。

遠古暨三代是中國人類由原始社會向階級社會過渡的時期,在此期間,中國的軍事從原始社會末期戰爭的出現到西周(公元前11世紀—公元前771年)時奴隸製軍事製度的完備,其內涵日益豐富,軍事諸因素從無到有、從萌芽到成熟,各自都經曆了曲折漫長的發展過程,並相互影響,構成了一幅中國古代戰爭的絢麗圖畫。

本文充分利用現有的文獻、考古資料,繼承和吸取了他人的研究成果,力圖通過對兵製、戰爭、兵器、兵法等幾個主要方麵上下承接、前後變化的敘述中,盡可能地再現遠古暨三代軍事的本來麵貌,繼而在對曆史發展的勾勒中,廓清軍事與政治、經濟的密切關係,以探求中國早期軍事曆史發展的規律及其與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的時代特點。

一、遠古暨三代軍事概述

中國遠古暨夏、商、周三代的軍事,是中國先秦社會發展史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在人類社會早期,由於生產力的低下,人們群居共處,過著平等無爭的生活。

隨著人類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斷加強,剩餘產品大量出現,私有財產也隨之產生,戰爭便有了其發生的社會基礎。有戰爭即有軍事,而戰爭一旦發生,軍事諸因素如兵器、兵製、兵家、兵法等便應時而生,並隨著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而發展。

戰爭為軍事之源,亦為軍事諸因素的中心,凡兵器、兵製、兵法、兵家等等,無不以實現戰爭目的之需要而存在。

在上古時的中國,當人類演進至原始社會末期,剩餘產品和私有財產大量出現,中國大陸形成以黃河、長江流域為中心的華夏、東夷、苗蠻等幾大人類集團,以血親複仇、掠奪財富和占領土地為最初目的的戰爭便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