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軍事民主製下,以掠奪財富和奴隸的部落戰爭,使氏族公社進一步解體,王權的加強和私有財產的增多及不均,為階級和國家的形成創造了條件,此後,中國曆史便進入了文明時代(階級社會)。

(三)兵器的濫觴

兵器作為人類借以增強搏擊能力、更有效殺傷敵人的外在物,是與戰爭同時產生的,可以說中國遠古戰爭發生之日,便是中國兵器產生之時。

在原始人群時期,各人類群體在廣闊的大地上各自向自然索取食用,相互之間很少往來,沒有經濟聯係,也沒有矛盾衝突。當時生產力水平極低,原始人必須群處並共同勞動,共同消費,沒有剩餘產品,沒有私有觀念,沒有私有財產和階級以及國家,因而也就沒有戰爭。當時隻有與野獸作鬥爭的武器,這些武器便是最主要的生產工具。隨著生產力的不斷提高,到新石器時代,當人類社會進入氏族公社尤其是父係氏族公社階段之後,人類集團的不斷擴大,氏族部落之間為爭奪生活資源(水源、土地、牧場等)以及婚姻的掠奪和血緣複仇等而引起爭鬥。

在部落衝突中,人們像對付野獸一樣拿起手中的工具與敵對部落的成員相向搏擊,從此,人與野獸鬥爭的工具開始成為了人與人鬥爭的工具,兵器便產生了。在當時情況下,生產工具和兵器是很難區分的,可以說還沒有專門的兵器,生產工具與兵器同體二職,用於生產則是工具,用於戰鬥則是兵器,這是最早兵器的突出特點。

最初兵器的種類,從曆年出土的新石器時代的石器看,其器型多樣,種類不少,可用於戰鬥的有石戈、石矛、石刀、石彈、石球、石斧、石鏟以及石質或骨質的標槍頭和矢鏃,此外還有紅銅製成的小型刀、錐、鑿等。不難推知,在舊石器時代就已普遍使用的木製棍棒、標槍和矛等,在新石器時代必然也是大量存在的。

在新石器時代,受當時生產力水平的製約,兵器(即工具)的生產製作除木質的是砍削而成外,石質的兵器已采用磨製技術,而大量複合工具的存在,說明鑽孔裝柄技術也已很普及。但石質磨製仍是當時兵器製作的突出特點,這是生產力水平製約所致,同時也是長期生產生活經驗積累的結果。

四、夏代的軍事

(一)夏代軍事概說

堯舜時王權已經萌芽,到禹時,隨著伐三苗的勝利,軍事首領的威望進一步提高,加速了王權的形成。傳說禹曾“合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左傳?哀公七年》),“致群神於會稽之山,防風氏後至,禹殺而戮之”(《國語?魯語》),表明禹時已建立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大聯盟,並初具國家雛形。參加盟會的各部落酋長要執玉帛,違背命令者則遭殺戮,聯盟的各部落不再是平等的,軍事首領的權力已不僅限於戰場上,而是逐漸淩駕於社會之上,但軍事民主製仍有一定的生命力。傳說禹晚年還是按慣例召集部落首領會議,商議繼任人選問題,當時推舉了與禹同時擔任公職的皋陶;皋陶先禹而死,禹繼而舉薦任公職時間很短的益,與此同時卻培植自己兒子啟的勢力;禹死後,“啟與支黨攻益而奪之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