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風波的觸發點是練兵。
曾國藩不是軍人,也從來沒有摸過武器。但是他畢竟從道光二十九年起,兼任過數年的“兵部左侍郎”(約等於今天的國防部副部長),加以他以經世致用為誌,對大清國家武裝情況有較一般人遠為深入而全麵的了解。
四 在長沙“打脫牙和血吞”(3)
他深知,依靠目前這支大清軍隊,打敗太平軍是不可能的。因為晚清國家軍隊是一支沒有靈魂的、沒有“天良”、沒有精神力量的軍隊。曾國藩說過:“國藩曆年來痛恨軍營習氣,武弁自守備以上無不喪盡天良!”
要挽救這個國家,隻有一個辦法,那就是“赤地立新”,自己動手,練出一支嶄新的有戰鬥力的隊伍。所以,在接奉聖旨後的第十天,曾國藩就複奏,要在長沙創建一支新的軍隊。
曾國藩練兵,首重給軍隊注入“良心”和“靈魂”。他在中國軍事史上首先發明了“政治教育”。創立湘軍之後,每逢三日、八日,他要把軍隊召集到操場上,進行政治動員。他親自訓話,用“殺身成仁,舍生取義”的孔孟之道和“不要錢,不怕死”的嶽飛精神激勵將士,教育他們忠君愛國,不得擾民。
這當然是好事。但問題是曾國藩又一次把手伸向了自己的權力範圍之外。和各地國家軍隊一樣,駐長沙的綠營軍,軍紀廢弛、四處擾民,令全長沙頭疼。曾國藩命令駐省的正規軍隊每三八兩日,與湘軍一起“會操”。曾國藩自己說:“傳喚(綠)營兵,一同操演,亦不過會弁委前來聽我教語”,開啟他們的天良。他為了喚醒這些兵痞的良心,也確實苦口婆心:“每逢三、八操演集諸勇而教之,反複開說至千百語,但令其無擾百姓。”“每次與諸弁兵講說,至一時數刻之久。雖不敢雲說法點頑石之頭,亦誠欲以苦口滴杜鵑之血。”其目的“蓋欲感動一二,冀其不擾百姓,以雪兵勇不如賊匪之恥,而稍變武弁漫無紀律之態”[ 同上,《與張亮基》,第208頁。]。
這一利國利軍之舉,卻差點讓曾國藩送了命。
大清政治慣例是文官不管軍隊的日常事務。即使是巡撫這樣的實權大官,也不會具體過問軍隊的日常操練。文官們雖然痛恨曾國藩,但也隻能形於辭色,性情粗野的軍人們卻沒有這麼好脾氣,他們立刻付諸行動。
帶頭鬧事的,是長沙副將清德。他在太平軍進攻湖南時曾臨陣脫逃,此時麵對曾國藩卻很勇敢。他不僅帶頭抵製會操,“操演之期,該將從不一至”,而且搖唇鼓舌,四處鼓動各軍不要受曾國藩的擺弄。
行事至剛的曾國藩立刻給皇帝上了個折子,彈劾德清,並猛烈抨擊湖南駐軍“將士畏葸,疲玩已成痼習,勸之不聽,威之不懼,竟無可以激勵之術”。尚方寶劍很快顯示了威力。鹹豐皇帝立刻將清德革職拿辦。這是曾國藩出山之後,與湖南官場發生的第一次正式衝突。
表麵上看曾國藩在這次衝突中取得大勝,實際上失敗的隱患已根植在這場“大勝”之中。
晚清官場最重要的潛規則是“官官相護”。常在河邊走,誰能不濕鞋?隻有彼此掩蓋,才能最大限度保證大家的集體安全。動輒咬人,足以令人人自危。湖南官員從此對曾國藩更加恨之入骨。清德的上司、湖南提督,也就是駐湖南最高軍事長官鮑起豹更伺機報複,而機會也很快就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