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中不斷出現的“徒七十人”這個數字,藍永蔚先生認爲就是步卒“七十二人”的統稱①,這應是正確的。

春秋時期車乘士卒編製的變化,主要是車下步卒的增加,這表明步兵在戰鬥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

這種趨勢到戰國時發展成爲了步兵與車兵的分離,形成了以步兵爲主力,以車兵和騎兵爲羽翼的編製形式。

步兵本是最古老的兵種。

《史記·周本紀》說,武王伐紂時出動“戰車三百乘,虎賁三千人,甲士四萬五千人”。

但據《尚書·牧誓》,武王要求周軍在交戰中“六步、七步,乃止齊焉”、“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齊焉。”顯然指的是步兵。

可見,步兵在牧野大戰中擔負著主力的作用。

但是,隨著生産力的發展和戰爭手段的改進,春秋進入了車戰的發達時期,春秋大國爭霸的戰爭無一不是以戰車爲主力的車、步兵結合作戰。

如《左傳》載:魯僖公二十七年(公元前633年),晉、楚城濮大戰,晉車七百乘。

僖公三十三年,秦、晉殽之戰,秦師過周北門,左右免胄而下,超乘者三百人。其後在殽山遇晉軍伏擊,全軍覆沒,“匹馬隻輪無還”。

宣公二年(公元前607年),宋、鄭大棘之戰,鄭俘宋戰車四百三十乘,戰士二百五十人。

宣公十二年,晉、楚邲之戰,“楚疾進師,車馳卒奔,乘晉軍”。

成公二年(公元前589年)齊、晉鞍之戰,晉出動戰車八百乘。

成公十六年(公元前575年)晉、楚鄢陵之戰,雙方皆“補卒乘、繕甲兵、展車馬”、“秣馬利兵,修陳固列”。

定公五年(公元前505年),秦子蒲、子虎帥戰車五百乘以救楚。

哀公十一年(公元前484年),艾陵之戰,吳俘獲齊戰車八百乘,甲首三千。

以戰車爲主力的車、步結合作戰方式要求交戰雙方選擇平原曠野作爲戰場。

《周禮·夏官·司馬》說:“險野,人爲主。易野,車爲主。”人爲主就是步兵爲主,車爲主就是戰車爲主。

《六韜·犬韜·戰車》也說:“步,貴知變動;車,貴知地形;騎,貴知別徑奇道。”

“貴知地形”,確是對車戰特點的最好概括。山區、丘陵、窪地、河沼、浚澤、殷草、橫畝等都被兵家看作是戰車的“死地”。

隻有在平坦廣闊的原野上,戰車才能縱橫馳騁,發揮出巨大的威力。

而春秋時代戰爭所保持的某種原始形式——“結日定地”,即交戰雙方戰前約好交戰的具體時間、地點,屆時列陣而戰,也爲車戰提供了方便條件。

韓原之戰前,晉惠公派韓簡向秦軍請戰,秦穆公說:“君其整列,寡人將親見。”

城濮之戰前,楚令尹子玉派大夫鬥勃向晉軍請戰,說:“請與君之士戲,得臣(子玉名)與寓目焉。”雙方約定“詰朝將見。”

鞍之戰前,齊侯派人向晉大夫郤克請戰說:“子以君師辱於敝邑,不腆敝賦,詰朝請見。”

這三次戰役都是事先約定時間、地點,即“結日定地”而後交戰的典型戰例。

車、步兵結合作戰,要求車兵和步兵按著一定的規則排列成戰鬥隊形,這就是軍陣。

戰爭是敵對雙方力量的角逐,其勝負不但取決於投入車、步兵數量的多寡,更主要的是取決於“軍陣”所發揮出來的集體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