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國也舍棄戰車,把車戰的五陣“兩、伍、專、參、偏”改編成了步戰的五陣“前、後、左角、右角、前拒”,並取得了戰爭的勝利。

宋人阮逸所撰的《李衛公問對》講古代五陣說:“黃帝始立丘井之法,因以製兵,故井分四道,八家處之,其字井形,開方九焉。五爲陣法,四爲閑地。此所謂數起於五也。虛其中大將居之,環其四麵,諸部連繞,此所謂終於八也。”①

這種“五陣”,自然是“前、後、左、中、右”五陣。說它起於黃帝時代當然沒有史料根據,但它對春秋以來陣法的說解則相當精辟。

戰國時,陣法的名目和種類更加複雜,僅據《孫臏兵法》就有“方、圓、疏、數”等十陣。作戰的五陣式也發展成爲“八陣式”。“八陣”的陣式,與《李衛公問對》的五陣大體相同,不過把它講的閑地也填充上了軍隊。

劉心健先生說:“八陣爲一方陣,大將居中,八方部署兵力。‘散而成八,複而爲一’。”①劉說是對的。

孫臏講運用“八陣”作戰說,八陣作爲一個整體,要有先鋒部隊和後續部隊。在作戰時,要用三分之一的兵力攻擊敵人,其餘三分之二,做爲預備部隊,以爲接敵部隊的後盾。

在春秋時的城濮之戰中,晉下軍佐胥臣以下軍之一部用虎皮蒙馬突擊楚師。

《呂氏春秋·簡選》說晉文公有“銳卒千人”,吳王闔廬有“多力者五百人,利趾者三千人”。

其實這些部隊就是先鋒軍。

孫臏說,部隊作戰時“陣無鋒,非孟賁之勇也。敢將而進者,不知兵之至也”。

“陣無後,非巧士敢將而進者,不知兵之情也”。

總之一句話,沒有先鋒和後續部隊的軍陣,在作戰中是注定要失敗的。

總之,春秋時期以戰車爲主力的車、步兵結合作戰是戰爭的主要形式,戰陣則以“三陣”和“五陣”爲主,而到戰國時則發展成爲了“八陣”。

(四)都(縣)邑兵和卿大夫采邑家兵

都(縣)邑兵和卿大夫采邑家兵的建立,是春秋時期軍事製度的特點之一。

在西周時期,由於實行“國人當兵,野人不當兵”製度,所以鄙野的都邑不能設立武裝。統治者把與國都相匹敵的大都邑看成是國家禍亂的根源①,所以嚴厲取締都邑武裝。

但是春秋初期,在鄭、晉、楚等國,有些勢力很大的卿大夫已開始憑借都邑的力量,組建軍隊,嚴重威脅本國的政權。

如《左傳》隱公元年(前722年)載,鄭莊公之弟共叔段在封邑京城組建軍隊,“繕甲兵,具卒乘、將襲鄭”,結果被鄭莊公消滅。

《左傳》桓公二年(前710年),晉國的曲沃莊伯利用曲沃的地方兵討伐晉都翼城(在今山西省翼城縣東南),殺了晉孝侯。

《左傳》莊公十八年,楚武王滅權,指派大夫鬥緡爲權尹,鬥緡率權邑地方兵叛變,爲楚武王鎮壓。

鄭國京邑、晉國曲沃、楚國權邑建立的地方兵就是春秋時期最早的地方兵,但這些地方兵不是由國家而是由卿大夫組建的,所以在當時是不“合法”的。

最早建立由國家管理的地方都邑兵的是鄭國。

鄭國因爲領土褊小,國人兵源不足,又屢受強敵侵犯,爲避免國破家亡,捍衛邊疆安全,所以,首先在一些較大都邑建立了地方兵。

如“製”(在今河南滎陽縣汜水鎮,即虎牢關)是鄭國的險要所在,“櫟”(在河南禹縣)是鄭國的別都,因此,鄭國首先在這兩個都邑上建立了地方兵。

周桓王二年(公元前718年),鄭國的公子曼伯與子元率製邑軍隊在北製打敗了南燕(在今河南延津縣東北)的軍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