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在遊戲的早期就得到NPC授予(華夏幻想公司賞賜)極大權力,擁有超過正常規模直係部隊,曾經在“懷斯特利德城”、“卡納城”、“哈德帕港”三地區與當地的NPC還有各大玩家公會之間關係密切,擁有一定程度以上潛在影響力的成功玩家,我早已料到我回到“哈德帕港”後的一舉一動都將引起各個方麵的注意。
這其中不僅僅是因為我是目前的“英雄無敵666”內僅有的幾名能夠擁有“領地”權益,暫時卻還隻是一名能夠帶領部隊的高級冒險玩家——作為一個非公會勢力的獨行玩家,“十大英雄無敵666最強玩家”之一,現在的我已經成為了所有自認為可以在“英雄無敵666”中大展手腳,在眼下卻還不具備分封“領地”資格的玩家公會和某些掌握巨額資本、野心勃勃的勢力爭相搶奪的戰略資源——隻要能夠“說服”我加入他們的組織,或者“說服”我將領地“轉讓”給他們的組織,能夠為他們帶來的好處都是不言而喻的。
更是因為我在“懷斯特利德城”、“卡納城”、“哈德帕港”三地區不是一個“外來者”,私有的部隊兵力也並不弱,沒有表示出將倒向任何一方勢力的跡象——即使“灌水大法師”、“暴走蝸牛”、“龍魔人”……等人都宣稱了我表示中立,不加入任何一方的聲明——但是以上的聲明可不代表著我不加入或依附在“灌水大法師”、“暴走蝸牛”、“龍魔人”……等人以外的勢力體,任何人都有拉攏我的權力。
成為那幫家夥注目焦點的感覺並不是很好,在這一點上任何人都可以嚐試看看一天24個小時被迫要拿出12個小時以上時間“會晤客人”的感覺。我回到陸地上的消息就算是從我剛剛踩上陸地的時候算起,在“懷斯特利德城”、“卡納城”、“哈德帕港”三地區之間也隻用了區區五到六天的時間就傳開了,至此,我也不清楚是該抱怨我自己擁有的利用價值呢,還是抱怨“英雄無敵666”內的玩家太過於沉迷於遊戲,過度發達的戰略意識……
事實上,的確是我過早地在自己還是個“奇貨可居”的人選時就從海上歸還,或者說,是在自己的股市行情還未暴跌之前就在一個固定的地方呆得太久了。
不得不承認,“英雄無敵666”這個完美擬真、虛擬現實的遊戲實在是太能夠誘發遊戲者們的“潛在力量”——不比“灰色的回憶”能夠隱蔽地躲開“灌水大法師”、“暴走蝸牛”……他們的暗哨找上我的本事,短短幾天中依次自己排好隊找上我的人士全部都是不遮不避地直接上門來的。許下了各種各樣的條件,從遊戲裏的權力、地位、金錢、寶物……到現實中的錢、工作、女人……
然後是遊戲裏暗殺式、非暗殺式的襲擊或警告(在我的部隊以及“灌水大法師”、“暴走蝸牛”、“龍魔人”……等人的包圍下,全部都成了餃子餡。)還有就是對我在遊戲外個人安全的威脅警告(完全沒有必要理會的一類,在這一點上我自認為還是非常謹慎的,個人資料上就算是最常合作、聯絡的金主也不大可能真正的找到我。)——讓人不勝其煩。
不過,相比起“英雄無敵666”這樣一個遊戲界第一個完美擬真、虛擬現實,常時在線的遊戲玩家一億餘,無論是從哪個方麵來看,都是後勁十足的遊戲前途,我麵臨的事端是合理的。
出於華夏幻想公司所堅持的“保護遊戲內正常文化、生活秩序不被現實汙染”理念,“英雄無敵666”中完全拒絕了各種公司試圖在遊戲內發放、加入廣告的要求。然而廣告的出現還是不可避免,從在遊戲中組建統一著裝公會,到某處遊戲內房地產標新立異的招牌,從組織閑人喊話,到特地在遊戲裏分發傳單……不可否認,廣告公司還是有能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