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自由化是一柄雙刃劍:一方麵,它在全球範圍內的擴展,增進了世界貿易的深度和廣度,使之比曆史任何時期的發展都快;另一方麵,它引起了世界市場競爭的激化,帶來了國家利益與要素收入的重新分配,導致了各國之間的貿易摩擦(TradeFrictions)。貿易摩擦的曆史可謂源遠流長,早期著名的貿易爭端有AngloHanse貿易戰、FrancoItalian貿易戰和HawleySmoot貿易戰(Conybeare,1986)。
傳統邏輯認為,詞項的內涵是指它的含義即概念,是事物的特有屬性的反映。貿易摩擦的內涵是什麼?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每個人的理解和認識都可能存在著明顯的偏差。
一些人以貿易摩擦的表現形式來加以界定,如關稅摩擦、非關稅摩擦等。這種界定存在著以偏概全的缺陷,並沒有揭示出貿易摩擦的實質。
王厚雙(2002)認為,貿易戰(貿易摩擦)為經濟戰的一種表現形式。在他看來,“經濟戰的實質是發展機會與生存空間的爭奪戰,因而貿易戰是指為了本國的國家利益,為了本國的經濟、政治和軍事需要,為爭奪商品銷售市場而展開的限製進口與擴大出口的激烈對抗”。這一界定雖然較前一種有了進步,但卻忽略了這樣一個事實,即經濟全球化背景下貿易摩擦的目的不再是限製進口與擴大出口那樣簡單。
趙瑾(2002)認為,貿易摩擦是經濟摩擦的一種形式,特指其中的微觀經濟摩擦,即不同產業的摩擦。在她看來,經濟摩擦還有另外四種形式:由於各國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彙率政策等宏觀經濟政策不同所體現的宏觀經濟摩擦;跨國公司發展過程中與東道國發生的投資摩擦;由於各國法律製度、交易習慣、競爭政策不同,在高新技術產業和金融服務業中所體現的製度摩擦;一國在對外出口中因各國技術標準和法規不同而體現的技術性貿易摩擦。這五種形式是經濟摩擦的五個發展階段,隨著國際經濟環境由貿易自由化到資本自由化、生產國際化、經濟全球化而發生轉變。需要注意的是,趙瑾研究的對象是日美經濟貿易摩擦。日本的經濟發展與國際經濟環境的變化基本同步,因而,日美貿易摩擦也大體是沿著微觀經濟摩擦、宏觀經濟摩擦、投資摩擦、製度摩擦和技術性貿易摩擦這樣一個軌跡發展的。與之不同的是,我國的經濟發展有其自身的特點。改革開放以來,各類摩擦均已顯現,並不具有分階段性。由貿易順差引發的對人民幣彙率政策的質疑和對資本市場開放的壓力,以及知識產權製度、政府采購、服務市場開放等問題均超越了傳統意義上的微觀經濟摩擦。如果仍單純考察微觀經濟摩擦,肯定會有其局限性。
李秀娟(2003)認為,貿易摩擦是一個最為廣泛意義上的摩擦,它基本涵蓋了上述五種不同類型的摩擦。因此,她定義貿易摩擦為:“相互聯係的經濟主體之間,在經濟貿易的交流過程中,為了某一特定的經濟利益(或政治利益)而產生的一切矛盾和糾紛。”
近年來,我國遭遇的貿易摩擦正在從貨物貿易擴展到服務貿易,涉及外資和對外投資政策,以及知識產權保護,諸如社會保障、勞工福利、貨幣彙率製度、財政政策,等等。這些都成了貿易摩擦的焦點問題。所以,從原則上講,筆者同意李秀娟的最為廣泛意義上的五種不同類型摩擦的說法。但是,筆者認為,在闡述貿易摩擦這一概念的過程中,更應突出強調的是“一國在對外經濟交往活動中對他國利益的一種衝突和對抗”這層核心含義,本書所指的貿易摩擦基本屬於這樣一種研究的範疇。世界經濟這塊“蛋糕”終究有限,而各國追逐本國最大利益的欲望則是無限的。由於各國文化不同、政治理念不同、國家利益不同,難免會出現各式各樣的貿易爭端和衝突。當一國以自己的標準與他國進行貿易往來以及發生其他經濟聯係時,產生摩擦與爭端是不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