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節(1 / 2)

手機上寫著:——看了,你不用說話,現在輪到我說。

我隻好目不轉睛盯著手機,但屏幕上一直沒有跳出下一句,我抬頭看他,他就走過來。

從來沒有哪一刻他站在我麵前,讓我像現在這樣亞曆山大,我心想這是一個擁抱的前奏嗎……是嗎……不是嗎……還是想多了嗎……

然後那真的就是一個擁抱。

心髒明明在我胸腔裏,但好像是被他控製的,像捏在他手心,跳得毫無章法。我知道他在說話,隔著衣物能感到說話時才會有的胸膛的起伏,他說話的氣息還帶著一絲大衛杜夫的清冽。看不到手機,也無法去想他在說什麼能說這麼久,此刻我滿腦子都被一個念頭占據著:都第二次了,我該禮尚往來地抱回去嗎?

可是看不到他說的話,該用怎樣的信念去回應這個擁抱?作為粉絲,作為朋友,還是作為愛慕者?一邊怕自己想太多,一邊還是情不自禁抬起手,他卻鬆開了手,我忙低頭看手機。

——你的信我都看了。但我看不懂。你說你崇拜我,感激我,但是我們在東京街頭LIVE,在衝繩散步,這樣的事你不需要崇拜也不需要感激。除非你還有別的意思。

——你是覺得這些事很美好嗎?

當然美好,才會讓人一想起來就情難自禁,為它們寫信,為它們寫歌,甚至為它們寫墓誌銘。

——我也覺得很美好。我覺得我們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很美好。但是我沒有信心,我以為的那種美好,是不是你認為的那種美好。

——遲南,我是直男,我知道你也是,我好像不應該喜歡你,你也不可能喜歡上我,這很矛盾,但世界上本來就充滿各種美好的矛盾,就算它是個醜陋的矛盾我也不想管了。如果這種喜歡隻停留在我以往喜歡某個人的水平上,我打算就讓它過去,對著你像對著一個朋友,永不說破,等以後老了,再把你寫進回憶錄裏,那時候我再為它寫歌,但後來……隻寫在回憶錄裏顯然不夠了,刻在墓碑上都不夠了。

“……林賽哥,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我知道。塞林格說,——跨年那天你問我,是不是喜歡一個人就會直接和他說,我說不一定,有把握的我才會說,應該再加上一句,如果我勝券在握,就不但要說,還要做。

……

阿嵐說塞林格是汙王,那一定是因為他沒有和塞林格接過吻……

嘴唇壓住嘴唇的動作他做起來,有種隕石落在冰原上的刺激,還有不需要張嘴,不需要挑逗,不需要任何技巧,卻能那麼準確地壓在最柔軟位置的本領,像在琴弦上一個力道十足的擊勾,那聲音就是一團火,不帶一點汙穢,純淨而熱烈。

他向後退開,看著我:“到你了。”

我不知道自己花了多長時間才讓視線在他身上重新聚焦,他背後的麥田太亮太美,看得我都恍惚了。

對我來說,早就分不清“塞林格”和“搖滾”哪一樣在我心裏更重要,我喜歡的是搖滾嗎?隻是因為塞林格是搖滾天團的靈魂,所以才喜歡上他?還是我喜歡的其實是塞林格,隻是因為他剛好是搖滾天團的靈魂人物,所以才喜歡上搖滾?已經沒有辦法把這兩者摘開了,就像分開天空和藍色。

那些憋在肚子裏的感受終於可以都說出來,雖然是用最語無倫次的表達,也令人感激。我說我不是一開始就盤算好要偷偷喜歡他,剛開始真的隻是崇拜和感激,後來也不知怎麼了,可能真的魔障了,可能因為塞林格這個名字就是有讓身邊的人都為它入魔的魅力,長這麼大我沒喜歡過同性,一個沒有,半個都沒有,我自我催眠那肯定隻是我的錯覺,崇拜一個人到某種程度,有點瘋魔了。

每當我對你有超越粉絲對偶像的想法時,我就不去想它,我就在它周圍打轉,繞圈,既不敢靠近,又沒法真的離開。

你有過那麼多女朋友,你筆直得我毫無勝算,你不希望和助理之間發生什麼,我還是毫無勝算,隨便哪邊我都是死路一條。

但到頭來還是沒辦法,大概我已經病入膏肓,隻要塞林格還活在這個世界上,我不知道要如何才能喜歡上不是他的人。

就算你不在這個世界上了,你留在我記憶裏的樣子,也夠我用餘生喜歡下去了。

有沒有說清楚?聽不見自己的聲音,很難理清自己的思路,可能連話都說不清,一會兒塞林格,一會兒他,一會兒林賽哥,一會兒你……我自己都混亂得不行!

塞林格看著我,說了什麼,手機上跳出一句:——說得有點長,但也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