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默不語道他年情(6)(1 / 1)

待他們翻過了兩座山,穿過了三個山穀,跨國了兩條小河之後終於發現,幾天沒吃東西的小東西已經餓的奄奄一息,翻白眼了。丹卿這才反應過來這個小東西是凡物,不像他們不會餓,它要是不吃東西幾天就餓死了。

於是從自己的收納袋裏掏出了不知道什麼時候吃剩下的一根雞腿,日族帶的熱帶水果,月宮帶的桂花糕……

丹卿找了一塊布,把食物都放在上麵,把那個小刺球也拎出來放在布上。此時餓了好幾天的小刺球再也顧不得害怕或者什麼害羞了,抱著一根雞腿大口大口的啃著,又看見有仙桃,又抱著仙桃啃,結果很光榮的噎著了,噎的眼睛泛白,兩腿直蹬,丹卿連忙倒了一杯酒給它,結果又把這可憐的小東西辣的去了半條命。

小家夥醉的暈暈糊糊的時候,琰赤稱熱打鐵問小家夥是什麼動物,於是在小家夥靈活的比劃之下,在琰赤的天才理解之下,他們了解到,小家夥是一隻刺蝟,比較罕見而又高貴的白色品種。結果就是在荒草淒淒寸木不生的山裏特別顯眼,全家七八口子刺蝟都遭到了獵人的追殺,就它一個躲在草叢裏躲過了一劫,卻幸運的遇上了他們兩個去妖界旅遊神仙。

唉,多麼悲傷而又坎坷的身世。小刺蝟成了孤兒,出於憐憫之心,丹卿就把它帶在了身邊,當個小寵物養。不過卻遭到了琰赤的嚴重鄙視,這麼個凡間的小玩意,當個玩物養養還差不多,怎麼能當寵物?要知道神仙的寵物跟神仙自身有很大的聯係,有時候神仙跟看不順眼的人打架,靈寵的較量也占一部分的。就比如:陌君上仙的靈寵是銀色的鳳凰,珍貴就不用說,能力也是一頂一的,要不怎麼配的上當撫尊大人的靈寵呢。在不濟就拿他自己來說吧,他的靈寵不算差,是個上古麒麟之子,不過到迄今為止還是一顆麒麟蛋。此事不提,丟人現眼。

白撿了一個小可愛,丹卿不以為意,開開心心的整天帶著小刺蝟,為此琰赤被紮了不知多少次。丹卿給小刺蝟去了個很萌的名字:肉肉。這個又呆又蠢又傻又萌的名字包括名字的擁有者被後來丹卿的一個優雅的要死的靈寵狠狠地鄙視、嫌棄了不止多少次。

肉肉自身也表示很無奈,這個名字太掉價了,有損它美男子的形象,不過跟著人家女神混口吃的,也不敢得罪女神,它也隻能忍著了。

在兩人一畜好不容易到了人間有人居住的地方,他們找了一家客棧要了兩間上房就到屋子裏一頭倒在床上睡了過去,用他們的話說,走路真不是神仙受得罪,可是如果用仙法被人發現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