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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州,這麼快。

方淮雖然許多情節都不記得了,但一行人進入豫州後第三天的劇情,他卻記得清清楚楚。

一來這是小說的開頭,二來,因為三天後的那個晚上,餘瀟所經曆的事情,直接造成了他少年時期的性格大變。

他明明白白記得,三天後,他們會在豫州境內一座小城中歇住。晚上,從魔界一路追來的幾名魔修,將睡夢中的方淮和餘瀟抓走。

方淮因為帶著李持盈給的玉牌,半路就被扔下馬車,而餘瀟則被魔修帶到一個破廟裏。

這幾個魔修的幕後指使是一個對餘瀟母親十分嫉恨的女魔修,這女人心思陰毒,見餘瀟眉眼肖母,預備殺餘瀟之前,又在他臉上劃了一刀解恨,她用的刀是魔界一種特製的匕首,劃出的創口可以愈合,但會留下極可怖的刀疤。

餘瀟雖然被及時救出,但臉上卻留下深可見骨的傷口,愈合之後,從右眉到左邊顴骨橫亙著一條扭曲醜陋的疤痕。修仙之人大多都維持著自己青春美麗的外貌,而餘瀟頂著這樣一張臉,在隨父母回到太白宮後,受盡同輩的冷眼嘲笑,於是漸漸陰沉孤僻,寡言少語。

……

方淮把情節在心裏回顧一遍,深吸一口氣,沒關係,還有時間,隻要早做準備,這一劫要逃過也容易。

他又忍不住看向對麵坐著的男孩,可能是那個作者的確寫得很對他的胃口,在看小說的時候,他就對主角抱有一種包容和憐惜的心態。

一般的爽文,其實隻不過是讓讀者代入書裏的主角,享受收小弟開後宮的筷感。可是他看著看著,卻對這個角色產生了那麼點感情,好像“餘瀟”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是他的一位朋友,當“餘瀟”命運坎坷時,他的心也起伏不定,有時候,也忍不住替他歎一口氣。

他很久沒有過這種感覺了。所以小說追到後期,作者大量注水,情節也千篇一律,換做其他書他早就棄了換下本,但這本偏偏堅持追了下去。

而老天跟他開玩笑似的,他現在居然就坐在主角的麵前。

馬車走了一天,果然如方其生所說,入了豫州境內,傍晚照常尋了一處店家投宿。

方淮現今還沒踏入修仙的大門,凡人少年的身軀,哪怕一整天都坐在“寶馬”裏,也有些疲倦了。

他和餘瀟還是照例住一間房,客棧小二送來熱水,方淮洗漱過後,便往床上一倒。餘瀟在他後麵,慢吞吞也爬上來。

方淮見他比自己還矮半個頭,小了兩歲,卻不像自己癱在床上沒個正形,不由得有些不好意思,往旁邊讓了讓。

餘瀟在他身旁趴下來,方淮衝他笑了笑,抬頭看到那隻小虎崽老老實實蹲坐在櫃子上,不由得奇怪,衝它勾了勾手指道:“過來啊。”

虎崽子喉嚨裏呼嚕了一聲,卻不過來,它一路都黏在方淮身上,這個時候卻膽怯起來。

方淮看了看餘瀟,後者一臉的天真純良,想起來虎仔在餘瀟懷裏瑟瑟發抖的模樣,便笑道:“它倒怪怕你的。”

餘瀟眨了眨眼道:“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方才想摸它一下,它反而躲開不讓我摸。”

白虎崽兒此時靈智未開,要是開了靈智聽得懂人話,必定要大聲叫冤。要是這個人要對它做什麼,它必定怕得動也不敢動,哪有膽子躲開?

方淮道:“大約人與人的體質不一樣吧。罷了,它毛茸茸的,在櫃子上趴著也不會受涼。”

“嗯。”餘瀟拉了拉被角,“淮哥哥,我好累了,我們睡吧。”

方淮聽他一說,便打了個哈欠,方才洗漱完畢,他就把離床邊遠的兩盞燈籠滅了,此時道:“睡吧。”說著揭開床邊燈籠的紗罩,吹滅了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