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每逢正月十五,龍坊必舞人龍,且發展到必比人龍。雖然比法簡單,而且直接了斷,看誰是當年的人龍王、人龍後。但個中蘊藏的象征意義,卻是亙古不滅。各堂大小男人傾巢而出,力求以最多人數各搭一條人龍。八條人龍,從八條弄堂巷道起龍出發,長驅直向鍾池,後來又發展到經鍾池直抵水妃灘。當然,最長之龍,遊走最快之龍,舞動最靈活之龍,到達目的地最早之龍,就是龍王。這是可想而知,合於常理。既比之,勝出者合當為王。
勝者為王,敗者為寇?
不。
水妃不是凡人思維。龍坊不以勝負論英雄。隻要努力堅持,直到最後,敗者為後。
這就是人龍競賽最奇特的規則:最短之龍,最笨之龍,最慢之龍,最後到達之龍,就是龍後。其餘皆為龍相。水妃說,這叫做滿盤皆贏。
雖說皆贏,其實不盡然。龍後所屬之堂,還要輸掉一個女人。這又是人龍競賽最有人性又最沒有人性的規則之三:
身為“龍後”,堂佬當日必須從本堂擇選一個未婚女人,拱手送與“龍王”。
這就是先封後,再賠夫人?!
不過,龍王所得這個“夫人”,不可擅處,不可自處,更不可強取。“夫人”懷裏還有水妃賜予一把尚方寶劍。
“夫人”成為數十男人之中何人之夫人,全憑“夫人”自作主張。
於是,“夫人”可以召喚龍王之中所有未婚男人,或者比武招親,或者吟詩接對,或者對唱鹹水謠……直到“夫人”心悅意決,相中如意郎君,拋出紅絲繡球,當晚拜堂成婚。
婚禮當然由水妃主持。但水妃主持的婚禮,一不說話,二不喝酒,隻管坐在主席,再拉著新娘立於左手邊,新郎立於右手邊。新郎新娘隔著水妃站定了,就要喝交杯酒。交杯之際,水妃左眼瞥向新娘,右眼瞥向新郎,同時不聲不響,一手摸向新娘的肚皮,一手拍打新郎的腰。新娘新郎驚愣之中,交杯酒一飲而盡,眾人鼓掌喝彩。水妃便在喝彩聲中悄悄退席,任由人們打打鬧鬧熱熱鬧鬧,通宵達旦。
漸漸地,人們無意間發現一條規律,凡是水妃主持的婚禮,摸過新娘的肚皮,女人無不生養八、九個子女。多者,竟達十幾個。
莫非水妃就是送子觀音?
規律一旦破解,無不追捧。水妃本不欲損害她專賜用於補償龍後賞人的夫人恩惠,無奈自己原已賞過身體的那個男人,以水妃答應撫摸他的新娘肚皮為條件,才決意另娶。從此,村人新婚喜事,水妃隻好有請必到,有請必做主持,家家戶戶自然子孫滿堂。
其實,龍後還不止是“賠”一個“夫人”而已,“夫人”大喜之夜,還要大犒全村,並且連續組織八龍共舞三天。三天裏,戶戶裝燈結彩,家家傾巢而出,人流如潮,熱鬧非凡,皆大歡喜。
自此,一年四季之中,凡重要節令,喜慶大典,隻要龍佬興起,必起舞人龍。故而舞人龍曆練傳承至今,早已成為曠世絕活。
而其“絕”,不在技法技巧,而在陣容陣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