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桃色事件(2 / 2)

再說林木,賺到第一桶金後,滿麵春風的回校上課,感到大家看自己的眼光怪怪的。奇了,自己又不是三頭六臂,這不正常啊,怎麼回事呢?還沒等他回過味來,居然有人來叫他,說校長大人有請!

校長大人!林木同他近距離接觸隻有一次,就是大陸考到港大的狀元們聚在一起,聽校長大人的訓示。林木忐忑不安的來到校長室,校長正在等他!看到林木進來,讓他先坐下,然後開始說話了。

“兄弟我在哈佛的時候,也是風liu的,人不風liu枉少年嘛。”說這些幹什麼,好像不大對味。

林木第一句話聽得懂,那是校長大人的口頭禪。後兩句就不明白了,你年輕時風不風liu,幹我何事?

校長大人將幾份報紙遞給林木,林木一看標題,都是些什麼呀?

“港大高材生青樓偷歡!”

“港大學生林木同企街女的親密接觸!”

“高考狀元夜半偷腥!”

還配有林木同那個賣春女郎的照片!對林木的背景來曆介紹得一清二楚,有些小報還是頭版頭條!看來這次麻煩大了,這些莫須有的事,很難說清楚的,而且還有照片為證!

林木現在明白校長大人的意思了,那叫坦白從寬!說自己年輕時風liu,那是引蛇出洞的招數。林木也明白了對手的用意,利用媒體造勢,將自己趕出港大,趕出香港!事情想清楚了,林木反倒不怕了。

林木於是詳細的說明了當時的情況,校長大人聽了也鬆了口氣,於是將林木的幾個證人帶來,詳加詢問,弄清楚了前因後果。不由打量了林木幾眼,這家夥,居然有這麼多死黨,還成立了協會,會不會幫他打掩護呢?又想想,幾百人一起去吃飯,林木獨自去偷歡,不可能!就相信他一回!

接著要做的就是如何挽回學校和林木的聲譽,想來想去,沒有好的辦法,隻好召開個新聞發布會,澄清事實了。港大發布這樣的新聞會,可能還是第一次吧?

那些報刊,發現林木是棵搖錢樹,這樣的好事,自然要牢牢抓住!新聞發布會那天,人頭湧動,怎麼會有那麼多記者的?也不是,大部分是學生,出了這樣的事,誰不來瞧瞧熱鬧?還有外校的學生,也要來看看稀奇!

林木坐在主席台上,從容麵對。記者對他狂轟濫炸,林木都挺住了,最後幾句話說得在場的記者們臉上掛不住了,林木是這樣說的。

“作為新聞媒體,挖掘新聞價值,是理所當然的。但是什麼事情都應該有個度,過了就會對當事人和社會有負麵的影響!王妃戴安娜不就是在開車時,不願被記者拍照,而記者開車狂追,心裏緊張才出事的嗎?可憐一代王妃,居然死在新聞記者手裏,這對新聞自由不是莫大的諷刺嗎?你們講你們的新聞自由,但是顧及到當事人的自由嗎?你們對得起自己良心嗎?難道新聞自由比當事人的生命更重要嗎?”

記者們尷尬啊,學生們則報以熱烈的經久不息的掌聲!

林木呢?借這個機會,溜得比兔子還快,閃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