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扯開我的手,瞪了我一眼,道:“姑娘請自重!”我怒了,看過狗咬呂洞賓的,卻沒看過這麼人模人樣的狗。我又扯住他:“你以為沒有我今天你能逃的掉麼?”他又甩開我的手道:“逃?我為什麼要逃?我本沒偷那兩人的錢,姑娘倒好,替我付了那莫需有的債,做實了我的罪名,難到我還要感謝姑娘不成?”
“你這個榆木腦袋,你以為你說沒偷那些人就會放過你?告訴你如果今天沒有那麼多人在場的話你早就見不到明天的太陽了!嫌我的錢礙事?那好,你還我啊?”我衝他伸出了手。“姑娘的錢晚生張良不日定當上門歸還。不過不是承認在下盜人錢財,隻是感激姑娘的一番好意。敢問姑娘家住何方?”瞧瞧這番話說的,張良是吧,我記住你了。“你記住我是忘川無憂的老板娘,就是前幾日你去過的那家。帶上十兩銀子 後來找我吧!到時自然有人領你見我。”他點點頭,不再說話,自顧自的離去了。我在也沒來時的好心情,回到馬車便催促著車夫打道回府去了。
回來後拜托小二打聽張良,小二費了很大功夫給了我一份資料。張良原是江北張家的小兒子,家境殷實。本是含在嘴裏怕化了的公子哥,因不滿家族聯姻與父決裂,離家出走一路逃難至江南,可想而知吃了多少苦。哎,我現在算明白那小子為什麼那麼執拗,一頭愣了。初闖江湖的他比起初世為人的我好的了多少?我在不濟,至少也活了上千年,什麼樣的鬼沒看過?鬼與人無異,隻一具軀殼的差別罷了。
對這小子,我頓時同情心泛濫。先聲明,我不是什麼好人。在冥府待了那麼久我不去當一個壞人已經很不錯了。之所以我對這小子另眼有加,一方麵大概是這小子的皮相著實出眾了些。誰說美人對美色過敏,那純屬瞎頒。。縱然我本身已夠豔絕天下,對美色我還是甘之如飴的。另一方麵就是我詭異的前世今生之感。我總覺得這個人,我前生便已認識,他之與我,就像魚之與水一樣的存在。仿佛我生來就認識他一樣,那麼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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