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一隻雞爪就啃起來了。
一入口,就是熟悉的味道,不,甚至比昨天的味道還要好一些。
好吃得她連皮帶骨頭一起吞下去。
鹵雞爪,蒜泥雞爪,還有這個鹽焗雞爪,各有各的風味。
快速吃完一個雞爪之後,林娟對林巧遇豎起大拇指,說:“巧遇,這個雞爪不錯,好吃,做為零嘴,那是再好不過了。”
“那是自然。”林巧遇說道,“這雞爪吃著皮脆肉鮮,不膩。其實,這雞爪不是最好吃的。最好吃的是這雞皮。”
林娟:?
平常吃雞肉,她會連雞皮一起吃下去,但是單獨吃雞皮,她倒是沒有吃過,更別說這一種鹽焗過的雞皮。
“這雞皮,比雞爪還要好吃,不僅脆,還非常地有嚼勁。”林巧遇說道,“這皮,比肉還要好吃。”
林娟不信。
現在的人雖然比以前的人還要有錢,但是還是缺肉吃。怎麼可能會覺得雞肉皮比雞肉還要好吃?
林巧遇明顯看出了林娟的想法,說:“你不信的話,自己嚐一嚐就好了。”
林娟一聽,立馬就用手拿起一塊小雞皮放進嘴裏。
大的雞皮還要賣錢呢,隻舍得吃小的。
一咬,果然如林巧遇說的一樣,脆,鹹香,好吃。
林娟的眼睛比剛才還要亮。
“這個好吃。”林娟慢慢地將雞皮給嚼了,說道。
林巧遇點頭,說:“我也覺得好吃。不過,這雞皮得來不易,所以,這雞皮要賣貴一點。等會我拿幾隻雞爪和一些雞皮切成小塊,讓顧客先嚐一嚐。”
先嚐後買。
要不然,賣那麼貴,他們又沒有吃過,怎麼可能舍得買。
再說了,她有信心,他們嚐過之後,隻要有錢,肯定會願意買的。
“嗯 。”林娟點頭,雖然讓顧客免費試吃她有些肉痛,但是她也清楚,這是必須的。
這一部分成本,她們必須要出。
說做就做,林巧遇洗幹淨手,拿了一個小盤子,又拿了一些牙簽,放到旁邊,然後拿菜刀將雞爪和雞皮切成小塊,放到盤子裏。
於是,今天中午過來買熟食的顧客看到店門口推出一個新品——鹽焗雞爪,立馬就排起了長隊。
“怎麼樣?好吃嗎?”等前頭那一個人拿著一小包金黃色的雞爪出來之後,後麵正在排隊的人一把抓住已經買到雞爪的顧客,問著。
他是老顧客了,非常相信林老板的手藝,可是相信是一回事,這心裏仍是有些忐忑。
他就怕自己排了那麼久的隊,最後買到的東西不怎麼好吃。
“很好吃。”那拎著一小包鹽焗雞爪的男子立馬就點頭,而後有些心痛地說,“好吃是好吃,但是就是太貴了。雞皮竟然比雞肉還要貴。”
有這個錢,他都可以直接買雞肉回家裏煲湯來吃了,隻是,雞肉到底沒有這雞皮好吃。
他從來不知道,一向被他丟棄不吃的雞皮竟然會那麼地好吃,吃了還想吃。
所以,就算是那雞皮那麼貴,他最後還是狠下心來買了十來塊錢。
貴,太貴了。
那個拎著一小包雞爪的人搖了搖自己的頭,然後走開了。
好吃!
那就好。
沒有白排隊。
至於貴,那並不是他的考慮範圍內。
他是白領,還有那個錢吃一點小零嘴的。
新品才推出還不到一個小時,不管是鹽焗雞爪還是鹽焗雞皮,全都告罄。
若不是親眼看著,林娟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這些貴得要死的鹽焗雞爪和雞皮,竟然賣得那麼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