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山走地滑——可怕的滑坡災害(3 / 3)

滑坡的成災模式

滑坡和崩塌都不是單一的自然災害,在他們發育或者發生的同時會對環境產生反饋作用,反之其他自然災害發生時也會如此,從而引發各種各樣的災害鏈。認識災害鏈的形成和產生規律,對防範和抑製災害的發生和擴大有著良好的作用。下麵我們一起來認識一下有哪些災害鏈:

1.單一型的自身災害鏈

崩塌→滑坡災害鏈:崩塌誘發滑坡在自然界中是很普遍的現象,猶如人堆積廢棄物一樣,堆積多了,對坡體產生影響,就會引發滑坡。崩塌引發滑坡的原理也和這個類似,崩塌下來的崩積物不斷加載坡體的重力,或者堆積成坡體,最終導致滑坡的發生。滑坡→崩塌災害鏈:若坡體較陡,且滑坡剪出口的位置高於坡腳,那麼就可能會轉化成為崩塌災害。因為滑坡體滑離發生時,會呈向前傾倒趨勢。滑坡重力型地震災害鏈:由滑坡造成的重力型地震不同於我們一般所知的地震災害,能夠引發重力型地震的滑坡往往是大規模且體積龐大的滑坡。

2.由其他災害引起的滑坡、崩塌災害鏈

一些滑坡和崩塌的產生,是由於地震、降水等其他自然災害引起的。此種情況構成的災害鏈主要有:地震→滑坡、崩塌災害鏈暴雨→滑坡、崩塌災害鏈山洪→滑坡、崩塌災害鏈洪澇→滑坡、崩塌災害鏈幹旱→滑坡、崩塌災害鏈例如,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災難不僅僅停留於地震,地震後的不斷降水,引發的災害鏈是多方麵的。僅滑坡就多達1.5萬餘處,滑坡造成的死亡人數占死亡總人數的1/4。再例如,2006年,重慶雲陽因為幹旱引發滑坡。因為持續高溫,致使土地嚴重缺水、開裂,使本身已經沉睡的古老滑坡再次蘇醒,形成典型的“旱滑坡”,滑坡致使村莊遭到嚴重破壞,多間房屋倒塌。

3.由滑坡、崩塌引起其他災害的災害鏈

由滑坡、崩塌引起其他災害的災害鏈,例如泥石流、堰塞湖、洪水和局地幹旱等。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鏈:滑坡、崩塌災害轉化為泥石流災害的方式有飽水的滑坡體、崩塌體被整體誘發後,飽含的水將其液化,從而形成了泥石流;當滑坡體、崩塌體遭遇洪水時,相互融合而形成泥石流;滑坡體、崩塌體滯留在溝穀內,待洪水來時,形成泥石流。滑坡、崩塌→湧浪災害鏈:如上文提到的1963年,在意大利北部,因滑坡引起的維昂特大壩大洪水就是這種情況。滑坡體拍進水庫,因為速度快,將峽穀加深到400米,但此滑坡運動並沒有停止,一部分山體更是衝上對岸,彈起140米高,將水庫中的水壓了出去,這股湧浪可謂是滔天巨浪,瞬間將卡索村較低地方完全摧毀,而這個地方已經比水麵高出260米,加上洪水達到壩頂上方245米這個高度,表明洪水至少高出河床約500米。

我國也有類似事件。如1961年,湖南柘溪水庫大壩上遊1550米處的塘岩光水庫,在蓄水初期,引發了1651萬立方米的滑坡,激起巨大湧浪10次,且延續了1分鍾。摧毀了施工現場,並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滑坡、崩塌→堵江淹沒→潰決洪水災害鏈:此種災害鏈主要發生在峽穀區,例如汶川地震造成的滑坡堵塞河道,形成堰塞湖,若不是及時疏通引流,造成的災害定是極其巨大的。此外堰塞湖又分為完全堰塞湖和不完全堰塞湖。但無論是何種狀態的堰塞湖,都會對下遊地區造成危害。滑坡、崩塌→坡麵洪水災害鏈:此種災害鏈主要是指因為滑坡和崩塌導致的堵塞水利工程中的盤山渠道,道理和堰塞湖差不多,都是因堵塞而使水溢出造成的災害。這種災害鏈多發生在降水多的雨季,尤其是暴雨更容易導致災害的發生。滑坡→局地幹旱災害鏈:這種情況主要發生在大型滑坡地區。因為滑坡體解體的原因,使一些地表徑流轉為地下水而變得短小。地下水順著坡體排泄,很難存留在坡體上,更別說露出坡體,回到坡麵,故而造成了小範圍的幹旱區。

4.由其他災害引起滑坡、崩塌後再轉化為其他災害的災害鏈多種災害相互誘發的情況在自然界中很常見,由其他災害引發滑坡和崩塌,又由滑坡和崩塌引發其他自然災害,這也是一種災害鏈。

(1)暴雨、山洪、洪澇→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鏈有些時候這些災害很難被分開,它們互相影響,互相誘發,最後形成了很嚴重的自然災害。例如暴雨可以引發山洪,山洪造成水災又可引發洪澇災害。而這三種災害又可誘發滑坡和崩塌,滑坡和崩塌與山洪洪水混合形成泥石流災害。

(2)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鏈

因為崩塌而使坡體上麵存有大量堆積物,如果在暴雨或者多雨季節,雨水對坡體產生作用,本來已經負重很大的坡體,發生滑坡,到山腳時與洪水相容,形成泥石流。

(3)地震→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鏈

由地震引發的滑坡我們上麵已經做過詳細的講解,在這裏不再多作解釋,地震後往往伴隨著強降雨或者持續降雨,這個時候就會產生幾種情況,誘發泥石流。主要表現為:一,因地震導致的滑坡堵塞流水,形成堰塞湖,湖水到一定程度溢出,與滑坡、崩塌堆積物混合形成泥石流;二,地震導致水利工程及水壩發生滑坡,水壩中的水湧出,伴隨滑坡形成泥石流;三,因為地震引發滑坡中,有一部分是飽水坡體,在運動中,水將固體物質液化而逐漸形成泥石流;四,由於地震,致使坡體物質沿其液化層發生解體以及滑動,從而引發泥石流。

(4)地震→滑坡→堵江淹沒→潰決洪水災害鏈強震區所特有的災害形式是地震→滑坡(含崩塌)→堵江淹沒→潰決洪水災害鏈。多發生在我國西部山區具有活動性的斷裂帶上,如甘南北西向斷裂帶、龍門山斷裂帶、川西的南北向構造帶,還有高山峽圖56洪澇災害穀地段。

2003年11月,我國頒布了《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明確規定了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和等級確定標準。滑坡、崩塌是地質災害中的主要災種。災害統計要做到非常精細,要實事求是,不能虛構,不能漏項,力求準確。災害統計是災害評估的基礎,如果統計不準確,評估就會出現誤差。災害統計主要由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四部分組成。其中,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是《地質災害預防條例》規定必須統計的內容,間接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是對災害全麵分析評估的需要,因此也要統計。

滑坡災害統計與評估

1.人員傷亡

人員傷亡包括因災害直接受傷的人數和直接死亡的人數。受傷人數和死亡人數要分別統計,不能合起來寫傷亡多少人。

(1)受傷人員統計

在統計因災害直接受傷人數時,輕傷和重傷不光要分開統計,還要按國家有關文件的劃分標準進行。

(2)死亡人數統計

因災害死亡的人數包括災害發生時死亡的人數以及災害發生後經過搶救無效死亡的人數。災害發生後到現場搶險救災發生傷亡事故的人員,不屬於因災害死亡的人數。

2.直接經濟損失

直接經濟損失是指滑坡發生過程中對地表房屋等建築設施、生態、耕地、物質財產和自然人文景觀等危害折合成的經濟損失。

3.間接經濟損失

由滑坡災害造成的間接經濟損失也是多種多樣,歸納為以下幾種類型:

(1)中斷交通帶來的損失

國家幹線鐵路、公路由於災害斷道停運一個小時或者停運一天,都會造成嚴重的損失,如果停運一個月,可想而知會造成多大的損失。若一條通往山區鄉村的公路,因災害斷道一個月,就會嚴重影響外麵生產生活物資的運進和鄉村農產品的運出,甚至會造成鄉鎮工礦企業產品積壓、停工、停產等損失。

(2)堵斷江河帶來的損失

堵斷江河所帶來的損失主要表現在:因災害堵塞大壩上遊的回水淹沒鄉村、城鎮、鐵路、公路和其他設施,給上遊人民的生產生活帶來損失。大壩潰決以後,衝毀下遊的橋梁、道路、森林、農田、村莊和城鎮,甚至造成人員傷亡,間接損失常常超過直接損失。

(3)毀壞機關、工礦、學校帶來的損失

造成機關工作人員無法上班,工礦停工、停產,學生無法上課,其他工作也無法正常進行。

(4)中斷通信線路帶來的損失

在當今信息時代,人們的生活、生產、遊玩都離不開通信,如果損壞了通信線路,帶來的影響和間接損失是很大的,如果要說帶來多大的損失,統計起來還有一定困難。

4.對社會環境影響

一次大的災害在社會上會造成很多不良影響,如謠言四起,人心不安,少數人盲目外逃避災。壞人趁機興風作浪,治安狀況下降,甚至會引起整個社會的不穩定。有些滑坡災害對自然、生態環境的破壞和影響,幾年甚至幾十年都無法恢複與重建。文物被毀後無法再生。降雨可以帶來很多好處,是人們生活中常見的一種自然現象,它和我們的距離可以說是很近。但降雨是導致斜坡失穩最主要的觸發因素之一,與滑坡的發生有很大的關係,具體表現在暴雨頻次、降雨時間、降雨的周期變化、降雨量、降雨強度和雨型等對滑坡的影響方麵。

降雨與滑坡的關係

1.滑坡發生與暴雨頻次和降雨周期的關係

有關統計資料表明:在我國境內,暴雨與滑坡發生的頻次最高的是7月份,其中暴雨頻次占總數的30%~44%,滑坡占統計總數的31%~35%。當然這是全國平均數,並不代表某個具體區域,例如川北山地和甘南地區,暴雨與滑坡的次數最多的時候則是8月份,分別占總數的39%和57%,6月份發生滑坡最多的是四川岷江的上遊地區,占總數的31%。一個區域的降雨具有一定的規律性,這種規律性則被稱為降雨周期,分為月周期、年周期等,但統計滑坡的周期一般是以年來計算的。如果在同一個區域內的不同地點發生大量的滑坡,那麼這屬於較短的周期特征,一般持續時間在1~10年之間。若是同一區域內同一地點重複發生多次滑坡,則這屬於較長周期特征,一般至少會持續10年以上,甚至可持續幾十年。前麵我們也提到滑坡一般會發生在降雨中後時段,更多的滑坡會發生在降雨後,一般不超過10天。根據坡體組成物質的不同,滯後的時間長短也不盡相同。例如堆積土形成的坡體滯後的時間會短些,而由基岩形成的坡體滯後的時間比較長。並且同一個物質組成的坡體不同的厚度也會影響滯後的時間,因為厚度高的坡體雨水滲透用時也會較長,所以厚度越高,發生滑坡的時間越滯後,反之則越短。

2.滑坡發生與降雨總量和降雨強度的關係

降雨型滑坡除了受降雨周期的影響,還受降雨量、降雨強度和降雨曆時等因素的影響。降雨導致滑坡的臨界值要根據不同地區的具體情況而定。據有關調查統計發現:累積降雨量在50~160毫米、日降雨量在20毫米以上,會發生小型淺層滑坡;累積降雨量在150毫米以上,日降雨量大於100毫米,會出現中等規模的堆積層滑坡和破碎岩土;累積降雨量在200~350毫米以上,日降雨量大於100毫米,會產生大型和巨型滑坡,且出現大量滑坡事件。此外,同一規模不同類型的滑坡,所需降雨量也不盡相同。例如基岩滑坡要比土層碎屑滑坡需要更大的降雨量。同一類型不同規模的滑坡,則滑坡規模越大需要的降雨量也就越大。

3.滑坡與降雨形式的關係

暴雨型和久雨型對觸發滑坡的降雨量有著非常明顯的影響。暴雨型以暴雨和大暴雨為主,並與大雨和特大暴雨組合,形成一個持續時間為2~3天的連續降雨過程;久雨型以大雨、中雨為主,並與小雨和暴雨結合,曆時6~10天,雨停時間間隔在2天以內。暴雨型和久雨型在同樣的地質地貌條件下,觸發滑坡的日降雨量和累積降雨量存在著明顯的差別。暴雨型觸發滑坡的累積降雨量比久雨型低。

引發滑坡的人為因素

因修建時大力爆破、強行開挖,事後,陸陸續續地在邊坡上發生了滑坡,給道路施工、運營帶來危害。在自然界中,地震引發滑坡和滑坡災難的產生不僅僅來源於自然因素,某些不合理的人類活動也促使了滑坡和崩塌災害的發育和發生。違反自然規律,破壞斜坡穩定條件的人類活動都會誘發滑坡。常見不合理的人為因素有以下幾種:

1.不合理的開挖工程是導致滑坡的最常見因素。為了建造生活設施,開挖施工時沒有進行合理地考察,從而因為開挖破壞了山體或者坡體的平衡。修建公路、鐵路,依山建房、建廠等工程,常常因使坡體下部失去支撐而發生下滑。例如,我國西南、西北的一些鐵路、公路,崩塌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地震力的作用,而人類用大量的炸藥作爆破,這種做法猶如人工製造地震,使邊坡表部鬆動,引發滑坡。

2.工業廢水、築壩攔水、水庫和水渠滲漏、農田灌溉、城鎮生活用水等,均使水流滲入坡體,加大孔隙水壓力,軟化土石,增大坡體容重,從而促進或誘發滑坡的發生。例如四川省漢源縣東溝昔格達地層滑坡,致使滑坡的原因就是新開稻田灌水滲漏引起的。水庫的水位上下急劇變動,加大了坡體的動水壓力,也可誘發滑坡的發生。

3.在坡體上堆積重物,使坡體負重量加大,容易導致滑坡、崩塌災害的發生。在斜坡上大量興建樓房,修建重型工廠,大量堆填土石、礦渣等,使斜坡支撐不了過大的重量,失去平衡而沿軟弱麵下滑。尤其是礦廠廢渣的不合理堆棄,常常觸發滑坡的發生。

4.大肆采礦,不注重管理而引發的崩塌和滑坡事件屢見不鮮。

5.在山坡上亂砍濫伐,使坡體失去保護,導致水土嚴重流失,有利於雨水等水體的滲入,從而誘發滑坡災害。

綜上所述,我們不難看出,對於滑坡的誘發,人類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不注意坡體的水土保護,濫砍濫伐,不加強水渠、水庫的堤壩管理,使水大量滲入山坡中,都是導致滑坡的原因。還有值得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表麵看起來是自然因素引起的滑坡或者是其他災害,人們就可以推卸責任,因為許多時候,自然因素的形成,首先是人為因素促成的。例如為了工業的發展和獲取高額的經濟利潤,對山體的開挖和礦物的亂采,致使山體結構失去本有的平衡。人們砍伐樹木,改田耕種,不但造成了水土流失,還因為灌溉農田致使水下滲,對坡體產生作用,從而誘發滑坡和崩塌的發生。如果上述的人類作用與不利的自然作用互相結合,則更容易促進滑坡的發生。滑坡已經慢慢逼近人類的生活圈子,如今城市中發生滑坡災害的係數已經大幅度上升,且一次又一次地敲響警鍾。不按照城市整體規劃自行施工和城市開發建設過於迅猛等都是造成城市發生滑坡的原因。隨著經濟的發展,人類越來越多的經濟活動破壞了自然坡體,因而近年來滑坡的發生越來越頻繁,並有愈演愈烈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