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且,在他的簡單介紹那裏,總會有一連串、超級多又各種各樣的頭銜,什麼學生會主席、優秀青年協會成員、藝術俱樂部會員、辯論賽最佳辯手等等。

總之,絕對的優等生、絕對的好學生、別人家的孩子、老師們的寶貝!

這就導致學校中同屆的學生幾乎都聽過他的名字!

而詹姆斯的出名是另一種極端,搗蛋鬼、天天逃課、考試不及格、頂撞老師、打架鬥毆什麼的,於是,經常會被趕出教室(老師看著他太鬧心了),站在櫥窗前一米處罰站。

至於他倆人的交集點就在這裏了……

由於罰站時太無聊,詹姆斯經常會盯著櫥窗裏蘭斯的大頭照發呆。

蘭斯當年可能也很無聊,其實不管是好學生,還是壞學生,學校生活都挺沒意思的,所以,他就跑過去搭話了。

“你總盯著他看做什麼?是因為他帥嗎?”

“不是,是因為他最娘。”

說完後,詹姆斯轉過頭,想看看是誰在和自己搭話。

結果,他看到一張十分眼熟、很娘,但已經被氣到扭曲變形、仿佛張嘴就能噴火的魔王臉。

這事真不怪他嘴欠!

誰能想到,世界上會有這種指著自己照片,自戀地問陌生人‘是不是很帥’的悶騷?

好啦,現世報來了。

“其實,我不太想和長相太娘的人組隊。”某個心胸狹窄的家夥假惺惺地以牙還牙。

“可你不能因為我好看就歧視我啊。”詹姆斯寬容又有理有據地回答。

另一個年紀稍大的麵試官噗嗤一聲笑了。

大概是看出他倆之間有點兒什麼貓膩兒,他忍著笑地站出來打圓場:“嗨,蘭斯,這小子看起來挺逗的,好歹讓他唱幾句?”

蘭斯不甘不願地同意了。

但在詹姆斯唱之前,他信誓旦旦地立了一個Flag:“相信我,隻有大傻子才願意和這家夥組隊。”

哈哈哈,他就是那個大傻子!

詹姆斯沒怎麼怯場地唱了《你永遠不會獨行》(You\\''''ll Never Walk Alone)。

這個時候,他會唱的歌不多,最熟的就是利物浦足球俱樂部的隊歌,沒辦法,時間倉促,隻有這首歌他最熟,鐵杆紅軍球迷從小唱到大,還能邊唱邊罵邊喝酒邊加油邊吹口哨……

然後,他就被錄取了。

感謝利物浦,利物浦萬歲!

愛利物浦一輩子,麼麼噠!

後來,蘭斯在電視節目裏提起這次麵試。

他一邊回憶一邊語氣複雜地說:“那時候的吉米,唱歌真的就像一坨臭狗屎,標準的足球流氓吼式唱法,跑調、忘詞、發音亂糟糟……可我聽完之後,立刻把其他所有備選歌手的名字從我的名單中統統劃掉了。沒辦法,懂歌唱技巧的歌手有無數個,可歌聲中有靈魂的歌手萬裏挑一。”

詹姆斯雖然聽不懂這段話到底是誇自己,還是損自己。

但這並不妨礙他日常吐槽蘭斯的表裏不一:“撒謊,他有個P的名單啊!那張名單上的名字自始至終隻有一個,那就是我——詹姆斯萊蒙!”

第5章

樂隊是個連名字都沒有的草台班子。

而這個草台班子據說完全是蘭斯憑借一腔熱情搭建的。

鬼知道一個優等生為什麼會做這種事。

但總之,他是樂隊的主音吉他手,負責樂隊的一切事務,包括租用場地、協調時間排練、籌備器樂設備、找場子洽談演出,以及最重要的一點兒……發薪。

蘭斯給詹姆斯的實習期周薪是兩英鎊,聽起來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