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頭,蘭斯也快後悔死了。

他真沒那個閑工夫耍邁克玩(他隻喜歡逗吉米玩)。

所以,讓邁克唱了七八十遍還不給過的原因在於,唱得太爛了啊!

以前蘭斯也給別人寫歌,但多數是寫完送過去,收錢完事,售後不管。│思│兔│在│線│閱│讀│

這次為了氣吉米,他難得地參與到了製作中,結果震驚地發現:“這唱得什麼幾把玩意兒!”

等邁克唱了七八十遍都依然毫無起色後,蘭斯差點兒就不幹了。

可合同也簽了,之前宣傳什麼合作也宣傳了,半道說不幹顯然是不現實的。

其實邁克唱得沒那麼差,可那得看具體和誰比。

蘭斯打從出道那天開始,合作的歌手就沒有一個差的。

最開始是吉米,可吉米的嗓音條件,眾多音樂人給出的評價是‘百年難得一遇’。

當年,他還沒學過聲樂,純憑本能的一嗓子過去,都能把人震得目瞪口呆。等後來,係統的學習和上課後,那是如虎添翼,很多人說難唱的曲子,他拿過來看一遍,再確認一遍,三遍之內,絕對能唱得完美無缺;

接著,是和斯圖爾特合作,斯圖爾特的嗓音條件沒吉米好,但他的優勢在於專注,當他人坐在錄音室裏,那就是心無雜念,隻想音樂;

除此以外,還有一些成名多年的前輩,雖然熱度不如年輕人,可年過半百還能持續活躍在樂壇上,本身也是實力的象征了。

這就導致,蘭斯有了一個十分錯誤的認知。

他認為,但凡出來當歌手的人,或多或少在唱歌上,應該都是有點兒才能的。

然而,他忽略了世界上還有另一種人,那就是被唱片公司包裝出來的偶像。

這些人通常會唱流行歌曲(KTV水準即可),能大大方方地站在舞台上,懂得怎麼在鏡頭前表現自己,長的不難看,然後,走點兒狗屎運,紅了!

邁克就是這麼一個典型。

此人屬於街邊發廊級別的帥哥,唱片公司最初給他設定的路線就是什麼‘情歌王子’,恰好出道時,唱了兩首朗朗上口的流行歌,趕上了潮流趨勢,外加抓著麥克風唱情歌的樣子,確實有幾分英俊,於是,迷惑了一眾患有青春期眼瞎病症的小姑娘們,從此踏入歌手行列。

因此,錄音室裏,他沒有一點兒消極怠工,是真的實力有限。

如果是別的音樂製作人,麵對這種類型的歌手,雖然心裏可能不爽,但麵上過得去也就算了。

偏偏蘭斯是個完美主義的強迫症啊!

實力差對他來說,那就是一個人原罪,活該被碾壓成渣,扔進廁所,衝進下水道,從此徹底消失在他麵前,不礙他的眼!

於是,他經常性把邁克罵得跟狗似的,從來不給一個好臉,認為吉米那一句‘這就是一個人形製仗’實在是至理名言,有識人之明(吉米這麼棒,他更愛吉米了),簡直應該裱起來,掛到錄音室裏,從此以儆效尤。

但現在懊惱也沒用,木已成舟。

但由於邁克這麼辣雞,接下來的‘氣吉米’計劃似乎也辦法進展了。

蘭斯決定不再搞事,先把邁克這個爛攤子解決,並無恥地做好‘搞出爛歌後,立刻甩鍋’的計劃。

與此同時,詹姆斯也覺得怪沒意思的。

他對蘭斯的感情目前處在‘愛是肯定愛,可氣也是真的氣’階段,一時間不知道怎麼處理,幹脆放置到一邊,讓時間來決定。

於是,蘭斯先縮,吉米又冷處理。

所有圍觀群眾都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