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耽美愛情小說,謝謝。”林曦一邊笑一邊搖頭,“再說,會寫小說就會談戀愛?那我還專門寫推理懸疑跟恐怖小說呢,你看我會破案和降妖除魔嗎?”
“好吧。”程思拿著調酒壺搖晃起來,還淘氣地耍了兩個花式,“那兩個人生贏家啊,咱們這些凡人隻要遠遠地膜拜就夠了。”
林曦立刻吐槽:“你也是人生贏家好吧!有店麵有資產,愛情和睦美滿……咱們這些人裏,隻有我是個一事無成的LOSER。”他接過程思調好的蜂蜜水,歎了口氣,有些放空地盯著小舞台上的舞者,腦子裏想著自己和朋友們的差距:自己是個隻會碼字的宅男,當然,好聽一點可以說是個作家。在圖書市場上摸爬滾打了七八年,還是一副紅不起來的死樣子,勉強用稿費和版權費養活自己。家在北京,從大學就獨立出來租房住,這麼多年過去,卻依然租著那個四十多平的兩室一廳……車也沒有,更不要提女朋友,二十七歲了,還沒正兒八經談過一次戀愛……
而朋友們呢?
程思和劉進還好說,前者是長輩餘蔭,後者是沾了愛人的光。林曦雖然羨慕,但並不嫉妒……畢竟,他們的日子不是自己打拚來的。
可路遙和遊方卻實實在在讓林曦感覺到了嫉妒。
這倆人,一個從做投資開始白手起家,現在已經擁有了一家文化傳播公司,是正兒八經的青年企業家。一個寫耽美寫出名堂,現在是國內有名的耽美作家……他們在寸土寸金的北京城買了一棟八成新的三層小洋樓,還養了一隻非常可愛的挪威森林貓JOJO。
他們兩個賺得多,平時工作自然繁忙,但夫唱夫隨,感情並沒受到影響。平時遊方在家寫稿,有空就幫路遙打理公司;而遊方全國簽售時,路遙就會作為資方全程陪同,形影不離的樣子經常閃瞎一眾朋友的狗眼……至於房子和寵物,就拜托給同是作家的林曦照顧,就像今天這樣。
林曦又歎了一口氣,喝下一口解酒用的蜂蜜水。
“別這樣啊哥們,”見林曦鬱悶,程思連忙勸他,“你現在才27,還年輕著呢!別垂頭喪氣的,打起精神來!”
“嗯,也是,說不定我是大器晚成!”林曦本就不是消極的人,聽了程思的話,立刻振作了一些,“說正經的,我是真的挺想改變自己,不想再這樣渾渾噩噩地混日子了。”
“好想法,我支持你!”程思熟練地開了瓶啤酒,跟林曦碰了碰杯,“你不是剛接到了一個連載約稿嗎?這就是好兆頭!”
“你說那個20萬字的雜誌連載?估計火不了。”林曦喝著蜂蜜水說,“跟你說實話,我覺得我在寫作上就這樣了,不可能有什麼大出息,起碼一時半會不會有什麼起色……所以我想先找個女朋友,看看愛情的滋潤能不能給我帶來奇跡。”
“那就祝你美夢成真!”程思笑著拍拍他的肩。
“承你吉言~”林曦喝光杯中的水,拿起放在椅子上的外套,“行了,我走了,到路遙家照顧JOJO,最近都住在那裏,你有事兒直接過去。”
“我知道。路上小心,電話聯係。”
林曦穿好衣服往外走,一出門,就被冷風吹得一個激靈,醉意去了大半。他縮著脖子裹緊夾克,把手縮在口袋裏,沿著煙袋斜街,快步朝能打到出租的大路走。
時間已經臨近午夜十二點,煙袋斜街上的店麵早就關了門,酒吧也都停止了營業。路燈把林曦的影子拉得很長,整條路上,隻有他的腳步聲空蕩蕩的回響著。作為一個寫過靈異題材的作者,林曦多少相信些怪力亂神,林曦覺得心理發毛,便小聲哼歌給自己壯膽:“不管誰都行請跟我戀愛吧~不管誰都行請跟我戀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