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慕斯:“怎麼樣?”
“很好。”梁宵張口將其含下,抿著唇笑,“我以為你隻寫劇本和嚴肅文學。”
在他的印象裡,她一直活躍於話劇與傳統文學創作,那都是屬於陽春白雪的文字藝術,而這些稿子大多是科幻和推理小說,文風多變、構思精妙,雖然仍有瑕疵,但足以稱得上精彩。
——隻不過是看起來與顏綺薇完全搭不著邊的類型。
“這句評價也太不走心了!”顏綺薇把勺子放在一邊,側過頭饒有興致地問他,“梁宵,我們倆還沒接觸的時候,你對我是什麼印象啊?”
其實他對於那些千金大小姐根本就沒有任何明晰的印象,她們好像有同樣的白白的臉,說話時聲音很輕,保持禮貌又疏離的模樣。
梁宵很努力地從回憶裡尋找那個瘦瘦小小的身影:“很文靜,我看過你的幾部作品——我媽說她很喜歡和你打麻將,因為你總是輸。”
說到這裡,他輕輕笑了笑,目光像一汪春水落在她身上:“她說當你輸牌時,總是會很懊惱地皺起眉頭,看起來非常可愛,讓人想起雪團子。”
無意識的溫柔最是勾人,顏綺薇被這道視線看得心跳加速,趕緊拿起勺子,依靠甜食轉移注意力。
上帝保佑,她以後要是和梁宵在一起,千萬不要被他撩出心臟病。
奶油在口中頃刻融化,她又挖了勺慕斯送到梁宵口邊,卻發現對方不知何時紅了臉。
這些稿子裡應該沒有任何讓人臉紅心跳的開車橋段啊。
顏綺薇困惑低頭,視線極快掠過那張薄薄的白紙,隻需一眼,心臟就猛地提起來。
那是一篇她大學時寫的言情小說,全文充斥著天馬行空的浪漫綺想,最要命的是,小說裡男女主人公的原型正是她和梁宵。
少女悄悄傾慕著某位沉默寡言的學長,可她太過羞澀,隻能把這份懵懂的悸動藏在心裡頭。
她會為了他泡在不喜歡的圖書館,雖然對方從來都埋頭看書;會為了他加入稀奇古怪的學術性社團,雖然對方幾乎沒有參加過社團活動;也會在秋天跟著他行走在長長的坡道,小心翼翼避開枯黃落葉,不發出一點聲音。
因為有他的存在,每天中午去食堂吃飯都會成為一種曼妙的樂趣。少女總是掐著時間點前往那裡,然後在洶湧人潮中尋找對方身影,哪怕是這樣微小的一件事,也能讓她開心一整天。
就像《小王子》裡的那段話:如果你說你在下午四點來,從三點鐘開始,我就開始感覺很快樂,時間越臨近,我就越來越感到快樂。
這些橋段聽起來又傻又蠢,雖然不願意承認,但那都是顏綺薇真實幹過的事情。
少女直至結尾也沒有跟學長在一起,她在大學畢業那天的日記裡寫:“天上的星星很美,可它不會為了我落下來。”
這篇小說純屬自我情感發洩,顏綺薇寫完後便將其丟在一旁,怎麼也沒想到會混在這堆稿紙裡。
更沒想到會被作為男主人公原型的梁宵本人看到。
啊,她,死,了。
不可言說的舊事與少女時期隱秘的心思被全然鋪展在他眼前,顏綺薇麵紅耳赤,情急之下把手掌覆在紙麵上:“這、這篇隻是一時興起的……”
啊啊啊,不對。
完全不對。
她這樣做,豈不是顯得更加可疑。
言語被一股腦哽在喉嚨裡,顏綺薇雙手捂麵,把身體蜷縮成一團。
她沒臉再見梁宵了。
梁宵沒有說話,屋子裡連微弱的風息也沒有,安靜得猶如時光凝固。
大概過了五秒鐘或是更短的時間,身旁響起一陣微弱的窸窣聲,似乎是紙張折疊的聲音。